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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众科技:天元律所关于捷众科技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09-06 15:34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京天股字(2023)第 301-4 号 致: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 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京天股字(2023)第 301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 ...
捷众科技:捷众科技及浙商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
2023-09-06 15:34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 h e j i a n g J i e z h o n g S c i e n c e & Te c h n o l o g y C o . , L t d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发行人"或"公 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 "天健所")以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天元 律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所用简称及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本回复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 ...
捷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05 22:0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103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 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调整本次 发行底价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红岩、 ...
捷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5 22:01
公告编号:2023-101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秋根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23-101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根 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 中的发行底价,具体如下:原方案中"发行底价拟定为 11 元/股。最终发行价 格将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 (如询价)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
捷众科技: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公告
2023-09-05 22:01
公告编号:2023-104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底价的 议案》,调整了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发行底价,具体如下: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 --- | | 发行底价拟定为 11 元/股。最终发行 |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 | | 价格将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 | 价,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 | 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 | 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 | | 价结果(如询价)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 | 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 | | 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 价结果(如询价),并参考发行前一定 | | | 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红岩、江乾坤、张望望 2023 年 9 月 5 日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 ...
捷众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5 22:01
公告编号:2023-102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根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25 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 公告编号:2023-102 5.会议主持人:蔡新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 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公司 ...
捷众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08-23 22:01
目 录 |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 | 1—2 | 页 | | --- | --- | --- | --- |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 | 3—7 | 页 | | 三、证书附件……………………………………………………… 第 | 8—12 | | 页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8289 号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捷众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捷众 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捷众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 ...
捷众科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08-23 22: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 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保证公司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 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
捷众科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公告
2023-08-23 22:01
证券代码:873690 公告编号:2023-097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 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分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2、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第二个月至三年内,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 施期间内,公司股票连续 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宗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为稳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股价,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 关要求,现拟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如下: 一、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一)启动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若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目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 ...
捷众科技: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2023-08-23 22:01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 1—6 页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 7—14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8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9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4 页 | | | | 四、证书附件…………………………………………………… 第 73—77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3〕9047 号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