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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众科技: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3-11-22 15:47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301 号 致: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 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京天股字(2023)第 301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
捷众科技: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3-11-22 15:47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为873690,注册资本52500000元,成立于2004年11月24日[18] - 有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有3名监事,其中2名由股东代表选任,1名由职工代表选任[34] 上市进程 - 2023年5月18日浙商证券内核会议同意保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25] -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上市议案[30] - 2023年9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30] - 2023年5月17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上市议案[31] 财务数据 - 2020 - 2023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9,912.50万元、32,914.79万元、36,935.29万元和37,503.12万元[36][44] - 2020 - 2023年1 - 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204.62万元、3,002.29万元、3,756.02万元和1,355.33万元[36][44] - 2020 - 2023年1 - 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992.90万元、2,876.82万元、3,546.94万元和1,183.50万元[36][44] - 2020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55%,报告期内分别为14,890.70万元、17,251.80万元、19,537.87万元及9,287.16万元[64] - 2020 - 2023年1 - 6月公司向前五大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占比分别为89.81%、81.41%、79.40%和77.38%[60] - 2020 - 2023年1 - 6月公司向法雷奥的销售额分别为8,190.61万元、7,534.81万元、7,757.32万元和3,227.66万元,占比分别为55.00%、43.68%、39.70%和34.75%[60]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综合毛利率从2022年度的36.55%降至34.28%[6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161.39万元、7,473.16万元、8,646.93万元及8,783.39万元,占比分别为48.09%、43.32%、44.26%及94.58%[67]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677.28万元、3,618.06万元、4,046.31万元和4,031.2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3.77%、22.70%、20.70%和21.63%[68]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591.11万元、1,840.27万元、2,896.79万元及1,242.76万元,占比分别为10.73%、10.89%、14.93%及13.48%[69] -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49.32万元、36.98万元、 - 144.18万元及 - 57.59万元[69]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5,250万股,拟发行不超过1,750万股[47]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有股东58名,发行后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股本总额的25%[48] - 预计本次公开发行时市值不低于2亿元[49] 风险提示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82.57%股份,可能影响公司决策并损害中小股东利益[73] - 募投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原值、员工人数将增加,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76] - 募投项目可能因市场环境等因素无法实施或达不到预期效益[77] - 募投项目达产后汽车零部件产能将大幅增加,可能面临产能利用率下降和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78] - 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可能被摊薄[79] - 公司发行股票可能因认购不足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底价导致失败[80] 公司优势 - 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技术先进性和成熟度居国内领先地位[81] - 拥有稳定优质客户群体,包括全球知名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和主流整车厂商[82] - 创始人有30多年汽车零部件行业从业经验,拥有专业稳定的技术和管理团队[83] - 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产品质量实行全流程控制[86] 研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875.10万元、953.96万元、1,009.41万元和522.07万元,投入额逐年增长[90][91]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5项发明专利及43项实用新型专利[92]
捷众科技:2023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
2023-10-31 22:03
| | | | | | | 二、财务报表…………………………………………………………第 | 2—7 | | 页 | | --- | --- |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 2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 3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 4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 第 | 5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 第 | 6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第 | 7 | 页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8—19 页 | …………………………………………………… | | --- | | 四、证书附件 第 20—24 页 | 审 阅 报 告 天健审〔2023〕9744 号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第 1 页 共 24 页 | 会合01表 ...
捷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22:02
公告编号:2023-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秋根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 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11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需报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7-9 月) ...
捷众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22:02
公告编号:2023-115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5.会议主持人:蔡新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 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公告编号:2023-1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3- 1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
捷众科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注册稿)
2023-10-24 16:12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4-1-1 | | | | ····························· 第 4-- 11 页 二、财务报表 …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三)合并利润表 …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 ……………… 第8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第 9 页 | | (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0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11页 | 4-1-2 计 报 告 目 天健审〔2023〕 3948 号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0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 ...
捷众科技: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10-24 16:04
发行相关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1750万股,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不超262.50万股,含此在内不超2012.50万股[8][34][35] - 发行定价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8]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12] - 发行前每股收益0.72元/股,每股净资产7.04元/股,净资产收益率10.07%[35] - 本次发行尚需经北交所及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33] 业绩数据 - 2023年1 - 6月营业收入9287.16万元,2022年度为19537.87万元[31] - 2023年1 - 6月毛利率34.28%,2022年度为36.55%[31] - 2023年1 - 6月净利润1355.33万元,2022年度为3756.02万元[31] - 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率14.72%,2022年末为15.73%[31] - 2020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55%[60] 客户与销售 - 2020 - 2023年1 - 6月,向前五大主要客户销售额占营收比例分别为89.81%、81.41%、79.40%和77.38%[14] - 2020 - 2023年1 - 6月,向法雷奥销售额分别为8190.61万元、7534.81万元、7757.32万元和3227.66万元,占营收比例分别为55.00%、43.68%、39.70%和34.75%[14]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591.11万元、1840.27万元、2896.79万元及1242.76万元,占比分别为10.73%、10.89%、14.93%及13.48%[18] 财务指标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161.39万元、7473.16万元、8646.93万元及8783.39万元,占当期营收比例分别为48.09%、43.32%、44.26%及94.58%[17] - 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分别为49.32万元、36.98万元、 - 144.18万元及 - 57.59万元[18] -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677.28万元、3618.06万元、4046.31万元和4031.2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3.77%、22.70%、20.70%和21.63%[64] 研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875.10万元、953.96万元、1009.41万元和522.07万元,投入额逐年增长[43]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5项发明专利及43项实用新型专利[44] 股东结构 - 孙秋根、董珍珮和孙坤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3.03%、18.17%和9.91%的股份,三人合计控制公司82.57%的股份[28][89] -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总股本为5250万股,拟公开发行不超175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104] -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4705.13万股,占比89.62%[107] 未来规划 - 新能源汽车精密零部件智造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4000万元,建设期24个月;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000万元[50] -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163] - 公司拟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163] 风险提示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及市场需求波动、客户集中度较高、市场竞争等经营风险[54][55][56] - 公司面临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财务风险[61][62] - 公司面临技术创新、人才流失等技术风险[66][67] 承诺事项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作出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信息披露、欺诈发行上市股份买回、稳定股价等承诺[135][136] - 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利润分配、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承诺[163][164][179][182]
捷众科技: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3-10-24 15:5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月 声 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 机构")接受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捷 众科技")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其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北 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 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 规范出具 ...
捷众科技: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3-10-24 15:56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 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京天股字(2023)第 301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 ...
捷众科技: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3-10-24 15:5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月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 接受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捷众科技")的 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其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北交所注册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 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