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为特(87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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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9-15 16:58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0473 分 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 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北京 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0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 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关于同意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文 号 证监许可〔2023〕2141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
阿为特: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9-05 15:41
证券简称: 阿为特 证券代码: 873693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富联二路 438 号 1 号底层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 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 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 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 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
阿为特: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3-09-05 15:38
阿为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上市保荐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二〇二三年九月 3-2-1 阿为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阿为特"、"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 交所")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北证公告[2023]10 号"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 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的公告"第一款的规定, 以上审议适用于阿为特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对阿为特的业务与技术情况、财务状况、 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阿为特本次申请在北交所上市出 具本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
阿为特: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3-09-05 15:38
阿为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发行保荐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二〇二三年九月 阿为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本保荐机构"、"保荐机 构")接受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为特"、"发行人"、 "公司")的委托,担任阿为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 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
阿为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4 22:01
公告编号:2023-086 证券代码:873693 证券简称:阿为特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联二路 438 号 1 号楼公司会议室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汪生贵、何明轩、徐金相、章晓瑛、江百灵因其他工作安排以通讯方式 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北交所发行上市发行价格信息披露内容的议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彬慧 6.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 公告 ...
阿为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04 22:01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87 证券代码:873693 证券简称:阿为特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根据北交所的上述要求,公司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的议案》中的"发行底价为 10 元/股"变更为"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 发行底价"。 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北交所发行上市发行价格信息披露内容的议 案》。 公告编号:2023-087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北交所发行上市发行价格信息披露内容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11 ...
阿为特: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3-09-01 22:01
公告编号:2023-085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停牌; 证券代码:873693 证券简称:阿为特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3-085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上海阿为特精密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具体详 见:ht ...
阿为特: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08-29 22:01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海天行天德师事务所 HE LAW FIRM 地址:中国上海市陕西北路 1438 号财富时代大厦 2401 室 电话: (021)52830657 传真: (021)5289552 法律意见书 上海天衍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金靓律师、朱仁旺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