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为特(87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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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为特(8736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3 19: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7]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9]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按规定情形召开,提前2日通知[14]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不足则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16] - 会议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总经理和秘书列席[18] 表决规则 - 董事每人一票,表决方式主持人定,回避表决有特殊规定[22][23]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矛盾决议以时间后形成的为准[25] 其他事项 - 2025年7月21日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会审议[2]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决议报送北交所备案并公告[25][26] - 决议由总经理落实,董事长跟踪检查,规则股东会通过生效[28][30]
阿为特(87369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23 19:01
公司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兼任高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10] -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2]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总经理办公会议 - 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开临时会议[22] - 一般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须制作会议记录[25] - 需议定事项至少提前一天提交,参会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也需提前一天报备[26] - 有意见分歧时以主持会议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意见为准[26] - 以纪要或决议形式作出,经签署后由高管实施,总经理办公室督办[27] 总经理职责与考核 - 提名高管应征求意见提请董事会聘任,任免部门负责人由人事考核后决定[28]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28] - 应根据董事会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要求时2日内按要求报告[30] - 经营管理层应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32] - 完成年度目标利润等指标获奖励,未完成受处罚[32] - 工作失职或失误,董事会可追究责任、经济处罚或提前终止合同[32] 细则相关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2] - 有7种特定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8] -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6]
阿为特(8736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3 19:01
审计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例会,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6]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7]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0] - 细则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阿为特(87369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23 19: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文件提交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分别为披露日前6个月和3个月[14]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5] 其他规定 - 督促人员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签名,相关主体配合[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16] - 董秘负责对外信息报送管理,董办组织实施[17] - 外部单位泄密及时报告并公告[18] - 董事及知情人员控制知情范围[20] - 内幕信息未公布前知情人不得泄露或谋利[21]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人员不得泄露财务数据[22]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24] - 违规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将被处罚[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阿为特(87369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23 19: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2]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下属各级子、孙公司[4] 权利与义务 - 公司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利,子公司应按要求报送信息和接受审计[7][10] 重大事项管理 -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报告,担保和募资使用应规范[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阿为特(873693)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23 19:01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网络投票要求 - 股东会通知明确投票代码、议案号、时间、方式等[7] - 网络投票首日三个交易日前申请开通服务并录入信息,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复核[7] - 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二日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股权登记日和开始日至少间隔二日[7] 投票规则 - 网络投票多次有效视为出席,未投其他议案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制选举票数超拥有票数或差额选举超应选人数,该项选举票弃权[9] - 非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不得同时投同意票[10] 中小股东权益 - 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并披露投票情况[11] 表决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股东可征集表决权,充分披露意向,不得有偿[13]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阿为特(87369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3 19:01
证券代码:873693 证券简称:阿为特 公告编号:2025-077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7:《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 ...
阿为特(873693) - 重大决策事项管理规定
2025-07-23 19:01
决策规定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重大决策事项管理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借款审批 - 单笔借款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批准[18] - 单笔借款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等情况需股东会批准[18] 租赁审批 - 融资租赁资产总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批准[19] - 融资租赁资产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等情况需股东会批准[19] 资助审批 - 董事会审议对外财务资助须经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21]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22] 损失审批 - 当期财产损失总额不超100万元由总经理批准[35] - 当期财产损失总额在100 - 5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35] - 当期财产损失总额高于500万元由股东会批准[35] 监督追责 - 公司发生相关事项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7] - 内审部、审计委员会、审计部门有权监督[37] - 未按制度执行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1]
阿为特(87369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23 19: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3]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7]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 暂缓、豁免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9] 后续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事项[12]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3] 制度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秘组织协调,董办协助办理[10]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阿为特(8736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23 19: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渠道、获得长期市场支持等[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等六项[7][8] 工作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披露定期和临时报告、提供网络投票等多种[10][11][12][13] 会议要求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2][13] - 定期报告结束后,公司可视情况举行业绩说明会或进行一对一沟通[13] 档案与披露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0] - 公司开展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14] 责任与部门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主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17]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17] 部门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投资者情况并反馈信息[18] - 职责还包括沟通联络投资者,举办会议和路演活动[18] - 需建立并维护与多机构的公共关系,处理重大事项[18] - 负责定期报告的编制、印制和邮送工作[18] - 筹备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18] - 加强与财经媒体合作,安排重要人员采访报道[18] - 在公司网站设专栏披露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18] 危机处理 - 危机发生后需迅速提出有效处理方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