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87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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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环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1-09 18:34
审计规则修订 - 2024年1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专业会计人士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内部审计监督等,相关部门需提供资料[8][11] - 披露财报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通过之日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广厦环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1-09 18:31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 2024年1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项交易事项[11] 审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形成决议[20]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 公司为持有5%以下(不含5%)股份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股东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24] 回避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同意可正常表决[1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同意可正常表决[19] 披露要求 - 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关联交易表决及表决权回避执行情况[26]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26] - 关联交易说明成交价格与账面值、评估值、市场价格关系及差异原因[27]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订立书面协议并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8] - 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重新审议[29] - 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并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29] - 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2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包括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29] 特殊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表决和披露,如现金认购等[3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1]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参股比例数额适用规定[31] 生效时间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3]
广厦环能: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1-09 18:31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17,250,000股普通股,于2023年12月5日在北交所上市[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90万元[3] - 公司股份总数为7,69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3] 提名推荐规则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推荐,需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4]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推荐,需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4] - 监事候选人中的股东代表由董事会等提名推荐,需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4] 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股东大会应推行累积投票制[6]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 董事任期及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9]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 补选规定 - 因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10] - 独立董事不具备资格或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0] 董事会职权及人员要求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等多项职权[10][11] - 董事会秘书应符合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11] 专门委员会情况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可设战略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1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2] 各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等[13] - 提名委员会研究人员选择标准程序等[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定薪酬计划方案等[14]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规定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1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因证监会和北交所发布相关规定[15] - 《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4] - 修订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14] 备查文件及公告日期 - 备查文件有《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16] - 备查文件有《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16]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月9日[16]
广厦环能:承诺管理制度
2024-01-09 18:31
制度审议 - 2024年1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规范承诺人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4] - 公开承诺含具体事项等,应有明确履约时限[5][6] - 公司应披露承诺内容及进展,遇问题及时协商补救[7] - 变更承诺需充分披露原因,方案需审议[8]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
广厦环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1-09 18: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为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环能"或"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 规定,对广厦环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厦环能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 同意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239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3.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5,175.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989.82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32,185.18 万元。截至 2 ...
广厦环能: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2024-01-09 18:31
银行授信 - 拟向招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1亿、工行北京大兴支行不超5000万综合授信额度[3] - 授信期限一年[3] 议案情况 - 2024年1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4] - 表决同意5票,无反对和弃权,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4] 申请意义 - 申请授信为业务发展和经营所需,利于改善财务和促进业务[5]
广厦环能: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01-09 18:31
融资情况 - 2023年10月27日收到证监会同意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批复[2] - 发行1725.00万股,价格23.45元/股,募资40451.25万元,净额37111.74万元[3] 资金管理 -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签监管协议[4] - 拟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募投项目款并等额置换[5] 各方意见 - 监事会同意该支付及置换方式[10] - 保荐机构核查无异议[10]
广厦环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4-01-09 18:3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本次发行1725.00万股,发行价23.45元/股,募资总额40451.25万元[3]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资净额37111.74万元[3] 资金置换情况 - 截至2024年1月4日,公司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34.78万元[5] - 拟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683.42万元[7] 项目投入置换 - 高效节能换热器等项目拟置换相应自筹投入资金[6] - 审计及验资费用拟置换自筹投入506.00万元[9] 会议决议 - 2024年1月8日公司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议案[2][8]
广厦环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9 18:31
证券代码:873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广厦环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4-01-09 18:31
募集资金情况 - 发行价格23.45元/股,初始募资总额35175.00万元,净额32185.18万元[2] -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增募资5276.25万元,最终总额40451.25万元,净额37111.74万元[5] 上市相关 - 2023年12月5日在北交所上市,主承销商有权用超额配售资金买股不超225.00万股[3] - 主承销商未买股,新增发行225.00万股,发行总股数扩至1725.00万股,占比22.43%[5] 资金使用策略 - 拟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再划转专户资金[7] - 2024年1月8日董事会等通过支付置换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批[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