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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拜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修订稿)
2024-08-15 22:01
股价稳定启动条件 - 上市6个月内,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启动措施[1] - 上市第7个月至第3年内,除不可抗力,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启动措施[2] 股价稳定中止条件 - 因启动条件1启动预案,稳定期内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发行价可中止增持[4] - 因启动条件2启动预案,稳定期内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可中止措施[4] 增持资金要求 - 因启动条件1增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不低于最近税后现金分红20%且不低于200万元,不超60%或600万元[7] - 上市第7 - 12、13 - 24、25 - 36个月内,因启动条件2增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不低于最近税后现金分红20%且不低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40%,不超60%或100%[8] - 因启动条件1,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管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20%,不超60%[10] - 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的20%,不超过60%[12] 增持价格及限售要求 - 因启动条件1增持,价格不超发行价;因启动条件2增持,价格不超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 - 增持股票6个月内不得出售[9] 回购相关要求 - 公司应在满足条件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董事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且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上市时所募集资金总额[15] - 上市第7 - 12个月、第13 - 24个月、第25 - 36个月内,每期回购资金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母净利润的20%,不超过50%[15] -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10日内注销股份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5] 未采取措施的后果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停止领薪或分红,股份不得转让[17][18] - 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管未采取措施,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薪或分红,股份不得转让[19] - 公司未采取措施,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非不可抗力致投资者损失需赔偿[20]
科拜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8-15 22:01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73664 证券简称:科拜尔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 审阅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 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调整后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当前证券市场最新政 策要求和证券市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 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 ...
科拜尔: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5 22:01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3664 证券简称:科拜尔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陆顺平、罗平、刘庆龄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要求。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之涛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
科拜尔: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公告
2024-08-15 22:01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3664 证券简称:科拜尔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公告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 5 万吨高分子功能复合材料 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 --- | --- | --- | --- | | | 年产 5 | 万吨高分子功能复合材 | | | | 1 | | | 12,236.22 | 12,236.22 | | | | 料项目 | | | 公告编号:2024-030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988.16 | 2,988.16 | | --- | --- | --- |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 | 合计 | 20,224.38 | 20,224.38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如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
科拜尔: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5 22:01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3664 证券简称:科拜尔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4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要求。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牛柱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科拜尔: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4-08-14 22:01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73664 证券简称:科拜尔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辅导下,已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3120034)。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已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链接: ...
科拜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科拜尔第二轮问询的回复
2024-08-09 16:38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3.89亿元,同比增长26.77%;扣非归母净利润4136.51万元,同比增长96.85%[7] - 2023年主营业务毛利合计7760.92万元,较2022年增长49.71%[36] - 2024年1 - 6月营业收入21,524.21万元,同比增长38.16%;净利润2,160.99万元,同比增长34.79%[84] 用户数据 - 2023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29710.51万元,占比76.43%[136] - 2023年销售额增长幅度较大的客户期后回款合计4874.19万元,回款比例99.11%[76] 未来展望 - 募投项目实施将提升公司产能,巩固华东市场并开拓区域外市场[57] - 公司拟建设年产5万吨高分子功能复合材料项目,新增生产能力[107]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形成了12项自主核心技术,将不断投入研发[108] - 2023年8月,CPP材料ESCR保持率比HIPS材料提高20%以上[11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公司在安徽省地区市占率仅为2.05%,有提升空间[66] 其他新策略 - 公司产品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模式,与主要客户按产品约定价格调整机制[176]
科拜尔:科拜尔及国元证券关于第二轮问询的回复
2024-08-09 16:37
证券简称:科拜尔 证券代码:873664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王步文路与程长庚路交口) 关于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1-1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 份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 称"《问询函》"),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 或"科拜尔")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元证券") 会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天禾律所")、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容诚会计师")等相关 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 论、核查与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报告期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本回复中的 简称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 ...
科拜尔: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4-08-09 16:37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 | | 科拜尔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关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4]天律意字第 01722 号 致: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编报规则 1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拜尔与本所签订了《聘请 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委托本所律师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为科拜尔本次 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就科拜尔本次发行出具了《关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 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关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
科拜尔: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更正公告)
2024-07-30 22:02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73664 证券简称:科拜尔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0)。由于该公告存在笔误导致的错误,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具体情况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更正公告 (一)更正前: "三、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 实施情况"——"1.内部控制环境"——"(1)组织架构"中"董事会是公司的 决策机构,目前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0 日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