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TIOR(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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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22:17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注册,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A股2309.0850万股[11] -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和7月2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发行H股1874.44万股并超额配售281.16万股[11]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91.938万元,股份总数113919380股,其中A股92363380股,H股21556000股[11][18]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6927.2530万股,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认购3515.4431万股,持股比例50.7480%[18] 股份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A股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A股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未执行股东可诉讼;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诉讼请求权[27][3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瑕疵;查阅复制材料需提供持股证明[31][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出现特定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14日书面通知[87][9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96][9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不同阶段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21]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提前15天通知[130] - 公司通知有多种送达方式及送达日期规定;指定多个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34][136]
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22:1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含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且1名长居香港[7]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至少符合四个条件之一[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或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候选人不得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良记录[12]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提名[15] -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人员[15]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3]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8][19] 履职与解聘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请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特别职权 - 履职中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六项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4] 会议与资料 - 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二十三条所列事项应经专门会议审议[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 - 及时向独立董事发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相关会议资料[3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3]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3] 其他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3]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3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22:15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6]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8]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9]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9]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10]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9] 流程管理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处理需填表经董事长签字归档十年[11] - 应登记豁免披露相关内容[12]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登记材料[12] 责任机制 - 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3]
FORTIOR(01304.HK)拟使用最高不超15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格隆汇· 2025-08-19 22:13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 [1] - 业务类型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1] - 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
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22:1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7]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自行召集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11]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1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上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9:15开始,现场结束当日15:00结束[17] 授权规定 - 认可结算所授权多人,授权书应载明每人涉及股份数目和种类[21]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3]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半数以上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3] - 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会议主持人[23] 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重大事项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8]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31]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31]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1]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35]
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22:12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人[10] - 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为公司关连人士[11] - 公司层面关连人士可在附属公司股东会上个别或共同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为关联附属公司[14] - 基本关连人士的联系人以本人等直接或间接持有的30%受控公司等为关联方[12] - 基本关连人士的联系人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公司出缴资本等30%或以上权益时,合营伙伴为关联方[12] 非重大附属公司标准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每年均少于10% [14]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少于5% [14] 关联交易审议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等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22]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22]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23] 审计评估要求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审计报告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评估报告使用日不超1年,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可免审计或评估[24]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4] 连串交易计算 - 连串关连交易在12个月内进行或完成等情况需合并计算,连串资产收购或构成反收购行动时合并计算期为24个月[25] 审议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有国家定价按国家定价,无则按行业定价,再无则按当地市场价格,都不适用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28]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具商业实质,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2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0] 持续关连交易规定 - 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通常不得超3年,超3年需委任独立财务顾问[31] - 持续关连交易需就协议期限内每年交易量订立最高交易限额[32] 免审议披露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32] - 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76条最低豁免水平的关连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33] - 上市发行人或其附属公司发行新证券等关连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33] 独立董事审核 - 应披露的关联(连)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自动失效[36]
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22:11
担保定义与范围 - 公司对外担保指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借款、开立信用证等担保[7]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8] 股东会审议担保情形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董事会审批担保要求 - 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以及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1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担保后续管理 - 公司所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22] - 被担保人实际归还债务资金时,需向公司财务部传真付款凭据确认担保解除[22]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还款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28] 反担保要求 - 公司对外担保,一般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23]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且与担保数额对应[24]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公司财务部应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28] -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28]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30] 制度适用与实施 -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32] - 本制度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3]
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22:0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1304)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 峰 岹 科 技(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公司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www.sse.com.cn)所刊發的公告,僅供參考。 承董事會命 峰 岹 科 技(深 圳)股 份 有 限 公 司 Fortior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畢 磊 香港,2025年8月19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董 事 為:(i)執 行 董 事 畢 磊 先 生 及 畢 超 博 士,及(ii)獨立非 執行董事林明耀博士、牛雙霞博士及陳井陽先生。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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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22:06
资本结构 - 公司发行境外上市 H 股总数 21,556,000 股,总股本增至 113,919,380 股,注册资本增至 113,919,380 元[7] - 增发 H 股股份发行比例不得超过已发行 H 股总数的 20%[12] 业务决策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 12 个月[14] 会议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5 位董事全出席[6] - 多项议案获 5 票同意,部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7][8][9][10][12][14]
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22:05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Fortior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04)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 峰 岹 科 技(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公司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www.sse.com.cn)所刊發的公告,僅供參考。 承董事會命 峰 岹 科 技(深 圳)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長 关于增发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