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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能源(0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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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和谦成股东披露 含大全能源、新特能源等
新浪财经· 2025-12-10 11:49
公司成立与股权结构 - 北京光和谦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正式登记成立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人民币 [1] - 公司由通威股份旗下通威光伏科技(峨眉山)有限公司、协鑫科技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大全能源、新特能源等共同持股 [1] 业务范围与行业背景 - 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及企业管理咨询 [1] - 有消息称该公司是业内酝酿已久的多晶硅产能整合收购平台 [1] - 业内知情人士表示,该公司为行业内主要企业探索潜在战略合作机会,如技术升级、市场拓展、产能与成本优化 [1]
网传多晶硅收储平台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
中国经营报· 2025-12-09 23:13
行业动态与公司传闻 - 一张关于“北京光和谦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图片于12月9日引发光伏行业广泛关注 传闻称该公司为正在筹建的多晶硅收储平台 [1] - 该公司登记成立于2025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为30亿元 法定代表人为侯一聪 经营范围包括各类技术服务 [1] -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能查询到该公司登记信息 其是否为收储平台尚未得到官方确认 通威股份、协鑫科技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均未给予确定性答复 [2] 多晶硅收储平台背景与进展 - 建立多晶硅收储平台被视为光伏行业“反内卷”背景下的重要举措 旨在通过收购并淘汰落后产能 以缓解行业产能过剩和低价“内卷式”竞争 [2] - 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此前公开提及 已有17家企业签字基本同意搭建联合体 预计于2025年内完成 [2] - 通威集团董事会主席刘汉元认为 欧佩克的成功经验值得处于“内卷式”竞争的行业同仁思考和借鉴 [2] 行业格局与整合预期 - 多晶硅产能高度集中 全球仅有6个国家具备生产能力 中国占据其中95%的产能 [3] - 前五大多晶硅企业全球市场占有率接近80% 掌握着光伏产业链核心原材料的话语权 [3] - 推动多晶硅环节产能优化整合 能以最小代价、最快速度破除当前过度“内卷”的竞争局面 进一步奠定中国光伏产业的全球主导地位 [3] - 业内人士表示 2026年光伏行业将迎来新一轮洗牌 多晶硅环节的加速整合将带动整个行业的洗牌进程 [3] 市场现状与价格展望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指出 当前多晶硅市场供需双弱的格局未有改观 高库存压力持续 [3] - 当前企业的实际出货量和维护产业链稳定的信念 对价格的影响权重已超过单纯的供需基本面 [3] - 短期内价格走势的关键仍取决于企业的实际出货策略和稳价决心 在现有产业共识下 多晶硅市场大概率将继续维持弱势平稳的运行态势 [3] 资本市场反应 - 截至12月9日收盘 多晶硅头部上市公司股价表现活跃 [3] - 协鑫科技股价为1.18港元/股 当日上涨2.61% [3] - 通威股份股价为22.68元/股 当日上涨3.61% [3] - 大全能源股价为29.15元/股 当日上涨5.96% [3] - 新特能源股价为7.55港元/股 当日上涨1.75% [3]
港股异动 | 光伏股今日普跌 11月国内光伏组件产量环比下降 机构称终端需求疲软问题未解
智通财经网· 2025-12-09 10:56
光伏行业市场表现 - 光伏股普遍下跌,信义玻璃跌5.44%报8.51港元,信义光能跌3.98%报3.14港元,新特能源跌2.96%报7.2港元,福莱特玻璃跌2.63%报10.01港元 [1] 光伏组件供需与生产情况 - 2025年11月光伏组件整体产量环比10月下降2.43% [1] - 国内12月终端装机进展不及企业心理预期,组件价格上涨引发下游采买抵触情绪,国内组件库存水平止降转增 [1] - 海外终端进入淡季,且出口退税影响淡化,海外需求开始大幅下降,企业同步下修排产 [1] 光伏电池片环节市场动态 - 行业咨询机构InfoLink判断,电池片环节减产明显,但终端需求疲软问题未解 [1] - 应行情波动,仍有电池片厂家不排除后续进一步减产,本周市场观望情绪强烈 [1] - 整体价格走势需静待上下游博弈结果,预期短期内电池片价格仍以持稳为目标 [1]
新特能源(01799) - 适用於2025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委任代表表格
2025-12-08 17:3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30日中午十二时召开[1] - 会议地点在中国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开区众欣街2249号研发楼会议室[1] 审议事项 -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章程第二部分[2] 授权文件 - 委任代表表格等授权文件最迟于2025年12月29日中午十二时送达证券部办公室[3] 股份信息 - 公司股份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内资股[1]
新特能源(01799) - 适用於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委任代表表格
2025-12-08 17:35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30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召开[1] - 会议地点为中国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研发楼会议室[1] 审议事项 - 需审议批准建议修订章程第二部分特别决议案[2] 委任代表 - 委任代表表格签署及送达要求[3] - 填妥交回后股东仍可亲身出席会议投票[3] 参会要求 - 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3]
新特能源(01799) - 适用於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委任代表表格
2025-12-08 17:30
公司信息 - 公司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2] 临时股东大会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30日上午十一时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2] - 通告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2] - 委任代表文件最迟须于12月29日上午十一时送达指定地点[4][5] 审议议案 - 普通决议案包括委任胡有成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取消监事会[4] - 特别决议案包括修订章程第一部分、第二部分[4]
新特能源(01799) - 2025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2025-12-08 17:2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于12月30日中午十二时正召开[3] - 会议地点在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相关研发楼会议室[3] - 会议将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章程第二部分特别决议案[5] 股份登记与参会要求 - 2025年12月23日至30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7] - 符合投票资格过户文件等须于12月22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7] - 委任代表等文件须于12月29日中午十二时正前送达[7] 会议时长 - 预期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或续会)需时30分钟[7]
新特能源(01799) -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2025-12-08 17:18
会议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0日上午11时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3] - 会议将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章程第二部分[5] - 预期H股类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需时30分钟[8] 股权登记 - 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8] - 所有过户文件及股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4时30分前交回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8] 代表文件 - 委任代表表格及相关文件须于2025年12月29日上午11时30分前送达指定地点才有效[8]
新特能源(01799)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2025-12-08 17:12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3] - 会议将审议委任胡有成先生为非执行董事等四项决议案[5] 股份登记安排 -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7] - 内、H股股东需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4时30分前交回股份过户文件[7] 文件送达要求 - 委任代表表格及相关文件需不迟于2025年12月29日上午11时送达指定地点[7]
新特能源(01799) - 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建议取消监事会;建议修订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2025...
2025-12-08 17:04
公司治理变动 - 建议委任胡有成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其持有特变电工940,734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02%,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津贴每年160,000元(税前)[15][16] - 董事会决议建议取消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章程等规则[19]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30日上午11时召开,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于12月30日上午11时30分召开,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于12月30日中午12时召开[6 10 11] - 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确定有权出席大会并投票的股东记录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2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2月20日注册成立,2012年10月16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名称为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亿元[10][40] - 公司股本总额为14.3亿股,其中内资股10.53829244亿股,占总股本的73.69%;H股3.76170756亿股,占总股本的26.31%,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10][11][5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7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按持股份额获得股利等利益分配,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缴纳股金等义务,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94][100][10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高管等请求相关方起诉或直接起诉[99] 会议表决规则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类别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权表决通过[136][154] - 连续180日以上每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可提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连续90日以上每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