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0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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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02899) - 关於支援香港大埔区宏福苑火灾灾后建设的公告


2025-11-28 21:16
其他新策略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为香港大埔区宏福苑火灾捐赠2000万港币用于灾后建设[2][4]
贝莱德增持资金矿业约1040.35万股 每股作价约30.49港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1-28 21:07
交易概览 - 贝莱德于11月24日增持紫金矿业1040.3464万股 [1] - 每股作价为30.4861港元,总交易金额约为3.17亿港元 [1] - 增持后最新持股数目约为4.79亿股,持股比例达到8% [1]
紫金矿业(02899) - 关於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28 21:02
公司治理 - 2025年11月28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拟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审计与监督委员会行使[2] - 拟聘任陈景河为终身荣誉董事长[5] - 新设常务副总裁、联席财务总监职务[6] 股份变动 - 决定回购注销253.91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完成2.519亿股新H股配售[3] - 股份变动后总数由263.2817224亿股变为265.7753314亿股[3] - 股份变动后注册资本由26.32817224亿元变为26.57753314亿元[3] 组织架构 - 董事会席位由13名增至15名,增1名职工董事和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5] - 扩编后董事会由7执1非执7独非执组成[5]
贝莱德增持资金矿业(02899)约1040.35万股 每股作价约30.49港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1-28 20:55
公司股权变动 - 贝莱德于11月24日增持紫金矿业1040.3464万股 [1] - 增持每股作价为30.4861港元,涉及总金额约为3.17亿港元 [1] - 增持后贝莱德最新持股数目约为4.79亿股,持股比例达到8% [1]
紫金矿业(0289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待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11-28 20:51
海外監管公告 此乃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登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交所」)網頁的公告。 本文件僅供參考,待提交本公司股東會審議批准後,方告生效。 2025 年 11 月 28 日 中國福建 * 本公司之英文名稱僅供識別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简称"高管")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 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含职工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 董事以及高管。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公司国际行业地位及中国矿业企业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业绩和股东回报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与个人职责、贡献和绩效相适应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市值和市场表现相挂钩的原则; (五)薪酬与公司总体薪酬体 ...
紫金矿业(0289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待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11-28 20:50
海外監管公告 此乃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登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交所」)網頁的公告。 本文件僅供參考,待提交本公司股東會審議批准後,方告生效。 2025 年 11 月 28 日 中國福建 * 本公司之英文名稱僅供識別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将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 ...
紫金矿业(0289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待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11-28 20:49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7名,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7] - 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最近36个月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11] - 最近36个月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1] - 非特定股东及亲属[12]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名[16]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行提名权[16]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自查,董事会评估并出专项意见[14] 任期与履职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提名[19] - 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辞职致不符规定,履职至补选,60日内完成[20] - 行使部分职权需过半数同意[24]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5] - 异议需说明理由并披露[26]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2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31] - 2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32] 履职保障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津贴与保险 - 津贴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3] - 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审核更新范围[34] 监督与报告 - 提议未采纳可向监管报告[37] - 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9] - 工作记录等保存10年[39] 沟通与意见 - 经营层向独立董事汇报并安排考察[42] - 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44] - 召集审计机构开无管理层会议提意见[4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46]
紫金矿业(028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待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11-28 20:48
海外監管公告 此乃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登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交所」)網頁的公告。 本文件僅供參考,待提交本公司股東會審議批准後,方告生效。 2025 年 11 月 28 日 中國福建 * 本公司之英文名稱僅供識別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集、召 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的具有约束力的制度文件。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办事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5 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 7 名(含 1 名职 工董事)、非执行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7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 1-2 名,设首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可 ...
紫金矿业(02899) - 股东会议事规则(待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11-28 20:47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海外監管公告 此乃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登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交所」)網頁的公告。 本文件僅供參考,待提交本公司股東會審議批准後,方告生效。 2025 年 11 月 28 日 中國福建 * 本公司之英文名稱僅供識別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 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 ...
紫金矿业(02899) - 公司章程(待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11-28 20:46
海外監管公告 此乃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登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交所」)網頁的公告。 本文件僅供參考,待提交本公司股東會審議批准後,方告生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份 | 3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3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4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7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10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1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13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4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16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20 | | 第五章 |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 24 | | 第六章 | 公司党委 | 25 | | 第七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