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0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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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066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2:55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含三名董事,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长为委员[4] - 除董事长外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要点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超十年[13] - 工作组每3年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报告[20] - 委员任期与董事相同,届满可连任[6]
蓝思科技(06613.HK)将于10月24日派发中期股息每10股1元
金融界· 2025-08-25 22:54
股息派发计划 - 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4日派发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 每10股派发1元人民币 [1] 财务表现 - 本次中期股息派发涉及2025年上半年财务期间(截至6月30日) [1] 公司行动时间 - 股息派发具体日期确定为2025年10月24日 [1]
蓝思科技(066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2:54
第三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應佔大多數,且至少 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第四條 提名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者全體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五條 提名委員會設主任委員( 召集人 )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擔任,負責主持提 名委員會工作;主任委員( 召集人)由半數以上委員推舉,並報請董事會批准產生。 藍 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董事、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的 選 聘 工 作 , 進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結 構 , 公 司 董 事會 根 據《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司 法》( 以 下 簡 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證券上市規則》( 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藍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擬定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 ...
蓝思科技(066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2:5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半数以上委员推举并报董事会批准[4] 委员任期与资格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指定新委员,期间暂停职权[5] - 连续两次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资格[5] 工作组设置 - 工作组设组长一名,由董事会秘书担任,下设一至二名工作人员[6]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8][9] 薪酬实施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10]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0]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0] 会议要求 - 会议召开需主任委员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不少于十年[14]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并提交审议[14] 绩效评价流程 - 工作组成员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资料[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委员会述职和作自我评价[17] - 委员会按标准和程序进行绩效评价[17] - 根据评价结果及政策提出报酬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17] 工作细则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19]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蓝思科技(06613) - 海外监管公告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08-25 22:53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等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5] - 公司应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6] - 相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发布[4]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委托提名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7] 关联交易相关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发布[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 公司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需告知关联人情况并备案[10] - 公司与董高及其配偶关联交易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不得向董高提供借款[10] 募集资金相关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依据法规结合公司情况制定[13]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13] - 存在2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8] - 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9] - 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或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审批[15] - 节余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8]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距到账不超6个月[18]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8]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9]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需股东大会审议[20]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12个月内累计金额有限制[20] - 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1] - 闲置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等需董事会审议[21] - 需在年度专项报告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计划[21] -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20] - 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为总额30%[23]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等[23]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公告[24]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应在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24]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认为存在违规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公告[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25] - 募投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差异大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6] - 当年使用募集资金应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6] - 保荐机构等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6][27]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等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 制度仅适用于公司A股募集资金,H股按香港规定执行[27]
蓝思科技(066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2:53
藍 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決策功能,提升內部控制 能 力 , 進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結 構 , 公 司 董 事 會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司 法 》( 以 下 簡 稱 「《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 券上市規則》( 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藍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審核公司財務信息及披露、 監督及評估內外部審計工作和內部控制。 第三條 審計委員會所作決議,必須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第四條 審計委員會根據《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細則規定的職責範圍履行職責,獨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門干涉。 第二章 產生與組成 第五條 審計委員會由至少三名不在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獨立 非執行董事應佔大多數,且至少有 ...
蓝思科技(06613) - 海外监管公告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22:52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 Lens Technology Co., Ltd.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茲載列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zse.cn) 及巨潮資訊 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周群飛 香港,2025年8月2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周群飛女士、鄭俊龍先生及饒橋兵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 萬煒女士、劉岳先生、田宏先生及謝志明先生。 藍 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13) 第一条 为完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运作及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 质量,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
蓝思科技(06613) - 海外监管公告-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22:5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Lens Technology Co., Ltd. 藍 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13) 茲載列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zse.cn) 及巨潮資訊 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周群飛 香港,2025年8月2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周群飛女士、鄭俊龍先生及饒橋兵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 萬煒女士、劉岳先生、田宏先生及謝志明先生。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 ...
蓝思科技(06613) - 海外监管公告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22:5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茲載列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zse.cn) 及巨潮資訊 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周群飛 香港,2025年8月2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周群飛女士、鄭俊龍先生及饒橋兵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 萬煒女士、劉岳先生、田宏先生及謝志明先生。 Lens Technology Co., Ltd. 藍 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13)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 ...
蓝思科技(06613) - 海外监管公告 - 非经营性资金佔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匯总表
2025-08-25 22:4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613[2] - 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3] - 董事会成员包括周群飞等多位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3] 资金往来 - 有2025年1 - 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4] 应收款数据 - 周群飞其他应收款期初16.67万元,期末16.42万元[5] - 蓝思旺科技其他应收款期初、期末均为10000.00万元[5] - 蓝思精密长期应收款期初22272.22万元,期末22279.89万元[5] - 蓝思科技(湘潭)长期应收款期初43896.93万元,期末44439.93万元[5] - LENS INTERNATIONAL(HK)应收账款期初643654.35万元,期末885992.79万元[5] - LENS INTERNATIONAL(HK)长期应收款期初0.00万元,期末200903.50万元[5] - 深圳市蓝思科技应收账款期初18856.01万元,期末37717.69万元[5] - 浏阳磐智咨询其他应收款期初1001.40万元,期末489.40万元[5] - 蓝思智能机器人其他应收款期末5037.48万元[5] - 总计应收账款期初800402.70万元,期末910454.31万元[1] - 长沙麦睛科技应收账款期初805.51万元,期末838.31万元[1] - 湖南钜宏科技应收账款期初33.20万元,期末60.09万元[1] - 长沙睿鸿科技应收账款期初0.00万元,期末0.12万元[1] - 蒋卫平应收账款期初0.00万元,期末0.64万元[1] 其他资产数据 - 湖南钜宏科技其他非流动资产期初2793.01万元,期末2710.46万元[5] - 长沙麦睛科技其他非流动资产期初643.30万元,期末804.54万元[1] - 深圳市南科佳安机器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86.44万元[1] 其他应收款小额数据 - 深圳市南科佳安机器人其他应收款期初2.92万元[1] - 周艺辉其他应收款期初0.41万元[1] - 湖南妙妙购商业其他应收款期初8.63万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