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6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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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越龙山:古越龙山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24-03-28 19:39
关联交易金额 - 2023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4446.18万元,预计5640.50万元[8] - 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6145.50万元[10] 会议情况 - 2024年3月27日董、监事会及独董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3][5] - 2024年3月21日独董会提交关联交易议案[4] 关联方信息 - 控股股东为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注册资本16664万元[11][15] 关联交易优势 - 关联交易遵循原则,利于公司发展且不影响独立性[17][19]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毛健)
2024-03-28 19:39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5次,独立董事均出席[2] - 2023年召开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因公未出席[3] - 2023年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4] -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及年报沟通会共8次[13] - 2023年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13]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13] 资金与分红 - 截止2023年底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无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无对外担保[9] - 2023年拟以911,542,413股为基数,每10股派0.80元(税前)现金分红[10] - 2023年完成每10股派0.80元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7,292.34万元[11] 公告情况 - 2023年刊登公告43次,含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39次[12] 独立董事 - 2023年度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治理[14] - 2024年独立董事将加强与公司人员沟通[14]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8 19:39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6 |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 8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 9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4 | 页 | | |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735 号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 ...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024-03-28 19:3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 通知》、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我们作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季报、中报工作进行了审查,在 2023 年度的财 务审计工作中,加强与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现将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履职情况及天健会计师事务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汇总报告 如下: 一、总体情况 1、 确定审计总体计划。在公司年报预约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与会计师事 务所的沟通,确定了年报披露时间,披露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会计师事 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计划。在前期已对公司进行预审的基础上,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开始正式进场审计,计划于 3 月 27 日提交正式审计 报告,3 月 29 日披露。 2、 未审财务报表的审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 ...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3-28 19:39
利润分配 - 每股派现0.14元(含税),以911,542,413股为基数[2] - 现金分红比例32.18%,共分配股利127,615,937.82元[2][3] - 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 决策流程 - 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4][5] - 监事会同意并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6]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罗譞)
2024-03-28 19:39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1次[4][5] - 2023年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各召开会议1次[6][15] - 2024年独立董事将加强沟通提高专业水平[17] 财务相关 - 2022年度每10股派0.80元,共派现7292.34万元[12][13] -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专户已销户[15] 人事变动 - 2023年聘任柏宏等3人为副总经理,李维萍为总会计师[11] 公告情况 - 2023年刊登公告43次,含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39次[13]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3-28 19:39
审计情况 - 审计报告对古越龙山2023年度资金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4] - 公司管理层需保证汇总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6] - 审计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相关资金情况[9] 资金往来数据 - 与多家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有相应期初、发生、偿还和期末余额[13] - 2023年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计期初226.01万,发生3619.92万,偿还3458.68万,期末387.25万[13]
古越龙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3-28 19:39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03,018,248股,发行价每股9.31元,募集资金95,909.99万元[1] -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募集资金为95,242.71万元[1] - 减除新增外部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4,960.51万元[1] - 截至2023年末,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使用完毕并销户[4] 项目投入与资金使用 - 2023年度项目投入期初累计60,620.22万元,本期36,344.03万元,期末累计96,964.25万元[4] - 2023年度利息收入净额期初累计1,566.57万元,本期323.98万元,期末累计1,890.55万元[4] - 应结余募集资金 -113.20万元,实际结余0.00万元[4] - 新增外部费用282.20万元,专户支付169.00万元,自有资金支付113.20万元[6] - 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等其他使用情况[6][7][8][9] 黄酒产业园项目 - 项目承诺投资总额94,960.51万元[16] - 本年度投入36,344.03万元,累计投入96,964.25万元[16] - 累计投入与承诺投入差额2,003.75万元,投入进度102.11%[16] - 项目原预计2022年底投产,现预计2024年初达预定可使用状态[16] - 项目先期投入未予置换[16]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8 19:3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 ...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8 19:3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管理,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公司从事与本制度相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制 度。 第一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