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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6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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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600080)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02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4]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并提交报告[13] - 专项审计包括投资超100万元非募集资金项目[20] - 每季度召开定期会议,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全面审计结合方法[18][22] - 审计工作由审计工作组实施,至少一名委员参加现场[21]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除外[25] - 临时会议出席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7]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35][3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7] - 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41] - 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除外[4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召开,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4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56]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8] - 拟订薪酬方案考虑多因素并体现奖惩原则[6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67] -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提前五日发常规通知,提前三日发临时通知,紧急除外[6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召开,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8] - 委员可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须委托其他独立董事[6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不少于十年,参会人员有保密义务[73]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担任的主任委员[79][80]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80] - 拟订公司中期和长期发展规划草案[87] - 每半年向董事会提交动态分析报告[87] - 会议至少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至少提前三日,紧急除外[9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召开,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1][9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96] 其他 - 需经各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均呈报董事会审议[27][49] - 各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修改亦同[75][98]
金花股份(600080)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02
会议制度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于2023年12月5日和2025年8月20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会议通知 - 原则上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经全体同意可免除[2] 会议召开 - 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4]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经会议审议,全体过半数同意[7] 其他规定 - 会议资料及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0]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含会议工作情况[11]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承担相关费用[11] - 参会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11]
金花股份(600080)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02
理财资金 - 投资范围含交易性金融资产等[2] - 用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经营[4][5][6] 投资原则 - 优先选保本、风险可控产品[7] 决策机制 - 工作小组审核,按金额分审议层级[8][11] 披露要求 - 按规定在定期报告披露理财情况[13][14] 子公司管理 - 理财计划报工作小组审批后执行[15]
金花股份(600080)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02
人员管理 -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3] - 经理成特定民事诉讼被告需向董事会报告[10] 业务流程 - 500万以下业务合同由总经理签署[14] - 50万以上设备材料采购可公开招标[14] - 30万以上工程发包须公开招标[14] 会议管理 - 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五年[22]
金花股份(600080)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0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 12 月 5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 8 月 2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和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第 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 ...
金花股份(600080)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1 18:0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O二五年九月八日公司二O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 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
金花股份(600080)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02
投资审批 - 证券投资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9] - 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未达标准由董事长审批[10] 额度管理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按权限审议[10]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交易不超额度[11] 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为投资第一责任人,领导投资管理部实施[14] - 财务管理部负责资金管理和核算,当日汇报[14]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交易事项[23] - 独立董事可检查资金使用,可聘外审专项审计[23] 办法实施 - 办法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8]
金花股份(600080)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01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经 2010 年 4 月 2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1 年 11 月 2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次修订) (2021 年 8 月 11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次修订) (2025 年 8 月 2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 ...
金花股份(600080)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1 18:0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2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 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第四条 公司 ...
金花股份(600080)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01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0 年 4 月 2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 8 月 2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不履行职责及义务,提供虚假、错误、 不完整信息,或者未经董事会授权,个人向股东或媒体发布、披露公司未经公开 披露过的相关信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