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6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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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600080)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5-05-23 18:46
董事长相关事件 - 2024年4月23日董事长邢雅江被取保候审,7月26日解除[2] - 2024年12月20日邢雅江因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2] - 2025年5月23日邢雅江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2] 处罚情况 - 邢雅江未及时披露取保候审事项[4] - 陕西监管局拟对邢雅江警告并罚款350万[4] 对公司影响 - 处罚仅涉邢雅江个人,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5] - 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5] 公司举措 - 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披露信息[5]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5]
金花股份(600080)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5-05-23 18:46
公司事件 - 2025年5月23日董事长邢雅江收到《立案告知书》[1] - 邢雅江因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被立案[1] - 立案仅针对董事长个人,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1] 信息披露 - 指定报刊为《上海证券报》,网站为上交所网站[2] - 公告于2025年5月24日发布[4]
金花股份:公司董事长邢雅江因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快讯· 2025-05-23 18:24
公司动态 - 金花股份董事长邢雅江于2025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1] - 本次立案仅针对董事长个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1] - 公司目前日常经营运作正常 [1]
金花股份:董事长邢雅江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快讯· 2025-05-23 18:21
公司动态 - 金花股份董事长邢雅江于2025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1] - 立案原因为涉嫌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 - 立案仅针对董事长个人 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1] -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中疾控专家回应新冠感染临床严重性变化情况;三生国健与辉瑞一款双特异性抗体达成协议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21 07:43
政策动向 -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安志杰表示近期部分国家和地区新冠疫情呈小幅上升趋势但疾病的临床严重性没有发生显著变化 [2] - 建议低龄儿童、老人及慢性病患者等免疫力较弱人群接种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相关疫苗 [2] 药械审批 - 常山药业那屈肝素钙注射液获得白俄罗斯药品注册证书该药品主要用于治疗静脉血栓形成及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 [3] - 上海医药利伐沙班片获得美国FDA批准文号该药品用于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4] - 上海医药下属浙江信谊瑞爵制药有限公司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简略新药申请获得美国FDA批准 [4] 资本市场 - 柯君医药完成超亿元B+轮融资资金将主要用于推进心脑血管领域核心产品CG-0255的三期临床开发 [5] - 靖因药业与CRISPR Therapeutics达成战略合作共同开发并商业化长效Factor XI靶向siRNA疗法SRSD107用于治疗血栓及血栓栓塞性疾病 [6] - 步长制药控股子公司浙江天元与辅必成医药就MF59乳佐剂签署委托研发协议 [7] - 步长制药拟将持有的9家控股子公司各1%股权转让给谢继辉 [7] 行业大事 - 三生国健与辉瑞就双特异性抗体产品707项目订立许可协议辉瑞获得除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权利 [8][9] - 双抗药物技术门槛与临床价值被跨国药企持续加码三生国健通过license-out获取海外市场里程碑付款及销售分成 [9] 舆情预警 - 金花股份股东新余金煜累计减持13.35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0.035765% [10] - 复星医药高级副总裁Rong Yang因个人原因辞职自2025年5月16日起不再担任该职务 [11]
金花股份: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16:19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 股东新余金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计划在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73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 - 实际减持13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5765%),减持价格区间为7.57元/股,总金额1,010,015元[1] - 减持后持股数量从18,797,000股降至18,663,500股,持股比例从5.04%降至4.999996%,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东[1]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新余金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非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无一致行动人[1] - 减持前持股18,797,000股(占比5.04%),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1]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未完成原计划减持数量(剩余3,599,200股未减持)[1] 减持计划执行一致性 - 实际减持情况与披露计划一致,未提前终止计划[1] - 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未实施部分不再执行[1] - 减持比例未达到原计划上限(1%),但已达到最低减持数量要求[1]
金花股份(600080)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5-20 15:47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新余金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金 煜")持有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18,797,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04%。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 年 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3 号),自 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5 月 17 日期 间,股东新余金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不超过 3,732,7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不超过 1.00%)。 2025 年 2 月 ...
金花股份:新余金煜累计减持0.035765%公司股份
快讯· 2025-05-20 15:35
股东减持情况 - 新余金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35万股 [1]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765% [1] - 减持价格区间为7.57元/股,减持总金额为101万元 [1] 减持后持股情况 - 新余金煜当前持股数量为1866.35万股 [1] - 持股比例为4.999996% [1] -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1]
金花股份: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18:13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南座40层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由董事长邢雅江主持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议案审议结果 - 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得通过 其中多项议案同意票比例达98.54% [1][2] - 持股5%以下普通股股东对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中 同意票占比80.91% [2] - 市值50万以下小股东对相关议案的支持率为84.77% [2] 股东表决细节 - A股股东对主要议案的平均反对票比例为1.46% [1][2] - 持股1%以下股东群体中 19.09%对部分议案投反对票 [2] - 涉及重大事项时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被单独统计 [2]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律师王娟、赵爽宁出具法律意见书 确认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2] - 表决结果经鉴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3] - 股东大会决议文件由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3]
金花股份: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5 18:13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4月23日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委托理财等,并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上海证券报》公告,列明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股权登记日等细节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西安市长安北路会议室)与网络投票(上交所系统)结合方式,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3][4] 出席人员与表决情况 - 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共8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996,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682% [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董事汪星、独董赵舸因工作缺席 [4][5] - 表决程序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网络投票结果由上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统计 [5][6]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议案包括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委托理财、董监高薪酬等12项,均获通过 [5][7] - 所有议案同意票数均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股份半数,其中董监高薪酬议案关联股东张朝阳、邢博越等回避表决 [7][8]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