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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力(6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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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力:公司将充分保护股东利益
证券日报· 2026-01-08 21:09
证券日报网讯 1月8日,明星电力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已退出矿权均依法合规办理。公 司将充分保护股东利益,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决策,有序推动相关工作。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明星电力: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30 22:16
公司近期重要决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及2027年1—6月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 -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 -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明星电力(600101)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30 19:18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等并披露相关情况[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0]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有困难,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4] 资金使用限制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5]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要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资金审批与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须按制度及《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审批手续[9]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18]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财务资产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定期报告[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7]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制度废止 - 2014年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废止[29]
明星电力(600101)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30 19:15
会议信息 - 2025年12月30日在四川遂宁召开股东会[2] - 707人出席,持股180,692,605股,占比32.9813%[2] - 9位在任董事列席会议[3] 议案表决 - 购电关联交易议案同意票69,658,372,比例98.4930%[3] - 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178,217,461,比例98.6301%[5] - 修订制度议案A股同意票179,767,661,比例99.4881%[6] 数据要点 - 2026年购电53亿千瓦时,金额211,061.95万元[3] - 2027年1 - 6月购电25亿千瓦时,金额99,557.52万元[3] - 2025年前三季度可分配利润1,649,422,211.47元[5] - 每股派现0.04元,分红21,914,498.84元,占比12.31%[5] 其他 - 控股股东109,968,464股回避购电议案表决[4] - 权益分派前总股本变动,维持总额调每股比例[6] - 律师见证表决结果合法有效[8]
明星电力(600101) -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30 19:1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12月13日公告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3] - 现场会议2025年12月30日9点召开,网络投票当日9:15 - 15:00[4] - 有权出席股东为2025年12月2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全体股东[5] 参会情况 - 现场和网络出席股东共707名,持有表决权股份180,692,605股,占比32.9813%[8] 会议结果 - 无修改议程及临时提案情形[9] - 审议通过3项议案,含预计2026年度及2027年1 - 6月购电日常关联交易议案[10][11]
明星电力(600101)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12-19 16:15
股东会议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 - 15:00[7] 股权与关联关系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20.07%的股权,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13]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亿元人民币[14] 购电情况 - 2025年预计购电金额194,336.28万元,1 - 11月实际发生154,935.32万元[21] - 2026年预计购电53.00亿千瓦时,金额211,061.95万元[16] - 2027年1 - 6月预计购电25.00亿千瓦时,金额99,557.52万元[16] - 2026年、2027年1 - 6月及2025年1 - 11月购电预计/实际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均为100%[21] - 购电实行当月计量、次月付费的结算方式[19] 利润与分红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49,422,211.47元[26] - 2025年前三季度拟每股派现0.04元,合计21,914,498.84元[26] - 现金分红占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2.31%[2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547,862,471股[26] 募集资金管理 - 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董[37]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超投资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应重新论证[40]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可免程序[47][48][49]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8] - 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44] - 闲置资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44]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45] - 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46]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属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51]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等[53] - 变更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控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54] 资金监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7] - 财务资产部每季度定期报告[57]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并披露专项报告[5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58]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出具鉴证报告[58] 其他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适用本制度[6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14年制度废止[61]
明星电力(600101.SH):前三季度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
格隆汇APP· 2025-12-12 20:17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1] - 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547,862,471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914,498.84元(含税)[1] - 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31%[1] 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1]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不进行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
明星电力(600101)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2-12 19:48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2025年12月12日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办法[1] - 适用持股5%以上股东等人员和机构[4] -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性等六项原则[6] 披露义务与责任 - 内幕信息披露前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8]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多项职责[17] 披露时间与方式 - 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发布并置备于公司住所[11] - 重大信息应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16] - 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11] 特殊情况处理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4][15] - 若无法按时披露重大事项可先发提示性公告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12]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2] 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营状况恶化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8] 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含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35]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35]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35]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除提供财务资助、担保)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45] - 重大交易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45]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45] 其他披露标准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46]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4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47] 自愿披露 - 自愿披露信息范围包括框架协议及进展、业绩快报、重大事项或事件[54] 审核与监督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5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责任人违法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61] - 保荐人等擅自泄露信息,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63] 废止与生效 - 公司2023年发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废止,新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5]
明星电力(600101)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2 19:48
关联交易审议批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4] - 金额低于30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或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5] 关联交易披露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应披露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为其他资产,应披露评估报告[1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已执行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4]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超出预计金额,按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5]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协议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8] - 公司应在资金存放于关联财务公司前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应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人签金融服务协议需披露各类金融业务规模及定价对比情况[30][41]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每半年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32] 表决规则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总数不计入关联股东股份数[21]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1]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2] 其他规定 - 各责任单位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计算拟发生关联交易金额[4]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3] - 公司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仍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并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市场价格等原则执行[35] - 公司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获赠资产、低息借款等[4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满足条件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42] - 公司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2]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44] - 董事等应关注关联交易是否存在侵占公司利益问题[45] - 子公司关联交易未达标报告,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5] - 关联方瞒报漏报致决议瑕疵,由其赔偿损失[45] - 制度明确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范围[47] - 制度明确公司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的情形[47][48] - 制度规定“以上”含本数等表述含义[48] - 2021年发布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废止,新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9]
明星电力(600101)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2-12 19:48
投资审议标准 - 未达董事会标准投资事项提交总经理办公会,需党委会前置研究[5]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六种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5] - 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六种情况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投资管理职责 - 经营管理层是对外投资主要管理机构,可成立项目小组[10] - 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资金筹措等[11] - 审计部负责投资合规性全过程审计监督[11] 投资处置情况 - 被投资公司经营期满等可收回投资[14]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可转让投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