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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6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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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600152) - 维科技术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01-03 00:00
激励计划行权数据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51.30万份[3] - 2024年10 - 12月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23,735股[3] - 2024年1月4日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194人行权3,812,380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27人行权0股[8] - 2024年4月3日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166人行权46,348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13人行权140,850股[9] - 2024年7月2日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194人行权47,500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27人行权4,000股[9] - 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行权期陈良琴可行权300,000份,累计行权150,000份,占比50%[12] - 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行权期陶德瑜可行权300,000份,累计行权0份,占比0%[12] - 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行权期核心骨干人员(192人)可行权5,262,000份,累计行权3,908,228份,占比74.27%[12] - 预留授予股票(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核心骨干人员(27人)可行权513,000份,累计行权268,585份,占比52.36%[12]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7人,2024年第四季度11人行权[13] 激励计划会议相关 -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 - 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6] -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等议案[6] -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相关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10] 股份与资金情况 - 2024年第四季度行权股票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3,735股[15] - 本次变动前无限售条件股份为528,955,640股,变动数为123,735股,变动后为529,079,375股[15] - 2024年第四季度过户登记股份为123,735股,募集资金697,865.40元[16] -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6] 其他 -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17]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4-12-25 15:45
理财额度 - 公司可使用不超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买理财产品[2] - 总理财额度10000万元,已用5000万元,未用5000万元[8] 资金情况 - 2024年11月23日赎回产品,收回本金1000万元,收益16,666.67元[3] - 最近十二个月实际投入60000万元,收回本金55000万元[8] - 最近十二个月收益262.96万元,未收回本金5000万元[8] 比例数据 - 最近12个月单日最高投入11000万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比例6.12%[8]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占最近一年净利润比例2.19%[8]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2024-12-09 15:33
股票期权注销 - 2024年12月9日完成2022年部分股票期权注销[5] -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24.4415万股将注销[1] - 拟注销2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105.00万份期权[3] - 拟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40.00万份期权[4] - 本次拟注销期权合计169.4415万份[4] 行权条件 - 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50亿元,净利润不低于0万元[4] - 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1.50亿元,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4] - 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3.50亿元,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4] 其他情况 - 2023年经审计净利润剔除费用后未达第二个行权期条件[3] - 本次注销不影响股本、财务、经营及激励计划实施[5]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更正公告
2024-12-04 17:11
数据更正 - 更正前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19.48万股,余31.82万股未行权[4] - 更正前拟注销股票期权176.82万份[5] - 更正后已行权26.8585万股,余24.4415万股未行权[6] - 更正后拟注销股票期权169.4415万份[7]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法律意见书(更新稿)
2024-12-04 17:11
激励计划会议 - 2022 - 2024年多次召开会议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16][17][18][19] 股票期权注销 - 本次拟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169.4415万份[22][24][25] -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24.4415万股未行权将被注销[22][25] - 因未达条件和人员离职拟注销145万份股票期权[24][25] 行权期 -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实际可行权期为2023.12.29 - 2024.10.31[22][25] 后续事项 - 律师认为注销符合规定,公司须披露信息并办理注销登记[20][25][27][28]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11-25 17:08
募集资金 - 公司非公开发行114,192,495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4.35元,净额689,750,756.15元[1]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7,640,642.91元,未到期理财55,000,000.00元[7] 项目变更 - 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扩产项目变为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4] - 总投资从69,004.00万元变为68,211.0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从53,000.00万元变为20,000.00万元[4] 项目投资 - 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42,040.00万元,占比61.63%,拟用全部募资20,000.00万元[5] 项目进度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锂电池扩产项目投资进度100.46%,累计使用331,511,851.95元[7]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投资进度100.05%,累计使用170,083,413.88元[7]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钠离子电池项目投资进度69.42%,累计使用138,844,614.00元[7] 项目延期 - 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12月调至2025年12月[8] - 延期原因是优化生产工艺及技术路线以保持优势[9] - 2024年11月2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延期议案,保荐机构无异议[11][12]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25 17:07
股票期权与股本变更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行权4174813股[1]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24904562元变更为529079375元[1] - 公司总股份将由524904562股变更为529079375股[1]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相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条款修订[3]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再行审议[4] 后续事项 -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尚需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4]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5 17:07
会议信息 - 2024年11月15日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资料[2] - 2024年11月22日会议在月湖金汇大厦20楼召开[2] - 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延期议案,同意“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延期[3] - 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符合规定无实质影响[3][4]
维科技术: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11-25 17:07
募资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114,192,495股股票,募资总额699,999,994.35元,净额689,750,756.15元[2] 项目投入调整 - 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调整后投入33,000.00万元[4] - 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调整后投入20,000.00万元[5] 项目进度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锂电池扩产项目投资进度100.46%[6]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100.05%[6]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钠离子电池项目投资进度69.42%[6] 资金余额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67,640,642.91元,理财未到期金额55,000,000.00元[6] 项目延期 - 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达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7] - 2024年11月22日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12]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11-25 17: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5月18日获批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2907.9375万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52907.9375万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6]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0]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22]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5]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25]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6]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26]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情况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30]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0]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4]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上述主体中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47] - 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47] - 特定犯罪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或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52]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52]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59]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连续十二个月内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值50%的投资、30%的资产处置行为、30%的对外担保行使决策权[62] - 董事会可决定与关联方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内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值5%以内的关联交易[6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64]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需在会议召开前5日书面通知[6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64]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6] 其他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67]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72]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任[7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75]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75]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7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79]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0]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80]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88] - 公司通知有不同送达方式及送达日期规定[91]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9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95][9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98]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9]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要求[99]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