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60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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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控股(600168)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30 18: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6月30日于武汉控股大厦召开[2] - 189名股东和代理人出席[2] - 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占比60.4483%[2] 议案表决情况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意率99.7957%[5] - 《制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审议通过[5]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率99.8183%[7]
武汉控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22:00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修订内容详见2025年6月13日临2025-035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 股东会议事规则制定 - 公司根据2025年3月新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制定新《股东会议事规则》 原规则废止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 公司结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步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会计估计变更 - 公司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以更公允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变更依据为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寿命 [2] -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 公司拟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第一、二、三项议案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2] -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武汉控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13 21:59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6月30日14点40分在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63号武汉控股大厦24楼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 9:30-11:30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1][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 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证券代码600168)有权参会 [4] 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内容已于2025年6月14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媒体披露 本次无累积投票议案 [2] - 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2] 投票规则 - 融资融券/沪股通投资者需按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执行投票程序 [1] - 同一股东通过多个账户重复投票时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 现场与网络投票重复时 优先采纳第一次投票结果 [4] 参会登记方式 - 个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及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需另附授权书 [4] - 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登记(截止2025年6月27日16:00) 但现场需核对原件 [5] 其他会务信息 - 会议联系地址为武汉控股大厦1703室 联系电话027-85725739 [5]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对每项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作指示的由受托人自主表决 [7][8]
武汉控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21:59
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 公司管道及沟槽类资产折旧年限由原30年变更为35年 [2] - 变更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关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复核的规定 [1][2] - 变更执行日期为2025年4月1日 [1][2] 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 公司通过"厂网一体化"管理模式优化管网维护体系,提升资产使用性能 [2] - 管道及沟槽类资产实际运行状况良好,部分使用寿命已高于现行折旧年限 [2][3] - 第三方检测显示资产总体使用状态符合50年设计规范标准 [3] 会计估计变更影响 - 2025年度预计减少折旧费用2152.01万元,利润总额相应增加2152.01万元 [3] -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预计增加1829.21万元 [1][3] - 模拟测算显示2022-2024年累计可减少折旧费用6033.17万元,增加利润总额6033.17万元 [4] 审议程序 - 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均审议通过变更议案 [1][4][5] -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要求 [4][5]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武汉控股(600168)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3 21:3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一年召开四次[4] - 代表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5]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8] - 临时会议一般提前五日书面通知[8] - 特殊或紧急情况提前一日通知[8] 会议要求 - 会议须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10] - 表决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方式[11] - 审议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形成决议[12] - 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日常管理 - 董事会设办公室,秘书负责日常管理[21] 会议记录 - 会议应有记录,出席董事和记录人签名[13] - 记录包含会议时间等多项内容[13] - 董事需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4] - 不签字且无说明视为同意[24] 决议公告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25] 保存期限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十年[14] 规则实施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后实施[28][29]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4]
武汉控股(600168)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3 21: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股东权利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拒绝[13] 表决权规定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1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6]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17] 表决事项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事项应逐项表决[18] 投票方式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19] 表决结果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0]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20]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41]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多项内容[21] 保存期限 - 股东会保存期限为十年[22] 实施期限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2]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3] 规则适用 - 本规则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25] 规则冲突 -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6] 规则拟定批准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26] 数字含义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6]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26]
武汉控股(600168)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3 21:32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3,397,569元[13] - 已发行股份数为993,397,569股,普通股占100%[16] - 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5,500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75%[16] - 1998年首次发行34,000万股,发行时普通股总数为34,000万股[9][16] 财务与资金管理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19]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1] 股东权益与规则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 投资者持有或共同持有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应3日内报告、通知并公告,期限内不得买卖[66] - 持有比例达5%后,每增减5%需报告和公告,事实发生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买卖[6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9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人,独立董事至少为3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02]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5人,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召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04] 会议与决策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董事会审议交易等事项有金额限制[93][94][95]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97] 信息披露与时间要求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18]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2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6] - 公司解散清算时,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141]
武汉控股(600168)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25-06-13 21:31
会计变更 - 2025年6月13日审议通过会计估计变更议案[3] - 管道及沟槽类资产折旧年限由30年变为35年[5] - 变更于2025年4月1日起执行[4] 数据影响 - 预计2025年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减2152.01万元,利润总额增2152.01万元[4] - 假设前三年一期运用该估计,2022 - 2024及2025年1 - 3月折旧费用有相应变化[13] 变更原因及认可 - 因管网维护完善,资产实际寿命高于现行折旧年限[7] -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决策合规,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10][12] -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专项说明符合规定[11]
武汉控股(600168) - 关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报告
2025-06-13 21:31
会计变更 - 2025年6月13日董事会通过会计估计变更议案[12] - 管道及沟槽类资产折旧年限由30年变35年,4月1日起执行[13][14] 数据影响 - 2025年预计折旧费用减2152.01万元,利润总额增约2152.01万元[16] - 假设前三年一期运用,各期折旧、利润、净资产有相应变化[18]
武汉控股(600168)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13 21:3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补充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内容,明确四个委员会职责和审批权限[1] - 调整营业范围,经营范围分为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1][3] - 法人治理结构由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组成[3] 股份相关 - 已发行普通股993,397,569股,占股份总数的100%[4]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向法院诉讼[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管[7]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6] - 投资者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3日内报告、公告且期限内不得买卖[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4]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27]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人,独立董事至少3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8] - 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3]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4] - 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34]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33]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10天通知[36]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并统一表述[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