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6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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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5 18:46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总股本将减少6,112,500股,由462,995,380股变为456,882,880股[3] - 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6,112,500元,由462,995,380元变为456,882,880元[3] 制度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5][7][8] - 新增制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8] - 废止《内部问责制度》《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8] 公司治理结构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24]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等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5] 会议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9]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7] 对外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2]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承诺等事宜追责追偿保障措施[23]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有权在一年内并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及以下行使对外投资等职权[25] - 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的权限为3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30]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1]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3]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3]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34]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5 18:46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于2025年9月3日15:00 - 16:00召开[3][6][7] - 以网络互动形式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召开[4][6][7] - 参加人员有倪伟勇、丁锋云、潘笑盈、朱利民[7] 投资者参与方式 - 2025年9月3日15:00 - 16:00在线参加[7] - 2025年9月2日16:00前可提问[2][7] 其他信息 - 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邮箱[8] - 业绩说明会后可查看情况和内容[8] - 2025年8月26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3]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5 18:4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14点[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日[16] 会议地点及会期 - 会议地点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2888号[3] - 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21]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6]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6] 议案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4项议案,2025年8月25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8] - 议案披露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披露媒体有指定报刊及网站[8]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3[9]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8: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现场召开,3名监事均参加表决[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 - 审议通过终止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票并调整价格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职权由审计委员会承接,规则废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8:45
股份与资本变动 - 公司将回购注销6112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4.265元/股[2] - 公司总股本减6112500股,变为456882880股[6] - 公司注册资本减6112500元,变为456882880元[6] 会议相关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1] - 多项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全为赞成9票[2][5][6][9]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0]
派斯林(600215)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5 18:35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68元/股,同比下降150.81%[22]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768元/股,同比下降150.81%[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812元/股,同比下降154.45%[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3%,同比下降5.15个百分点[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3%,同比下降5.21个百分点[22] 收入和利润(同比变化)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1.65%至5.04亿元[26] - 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75.44%至-4970.12万元[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50.82%至-3507.48万元[26]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51.7%至5.04亿元(2024年同期:10.43亿元)[116] - 净利润由盈转亏至-3507万元(2024年同期盈利6902万元)[117] - 营业利润亏损4990万元(2024年同期盈利6622万元)[117] 成本和费用(同比变化) - 营业总成本同比下降43.2%至5.61亿元(2024年同期:9.88亿元)[116] - 研发费用减少37.62%至831.59万元人民币[61]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37.6%至832万元(2024年同期:1333万元)[116] -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20.9%至1603万元(2024年同期:1326万元)[116]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47.03%至4.66亿元人民币[6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48.32%至-3338.65万元[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48.32%至-3338.65万元人民币[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3338.65万元,同比转负(上年同期净流入6909.76万元)[122][123]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5.47亿元,同比大幅下降57.3%[122] - 支付职工现金1.93亿元,同比减少25.6%[1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9892.14万元,主要来自收回投资相关现金9936.95万元[1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2.11亿元,主要因偿还债务4.88亿元[123]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683.71万元,同比改善71.8%[125]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同比下降8.36%至32.87亿元[26] - 货币资金减少86.41%至2290.80万元人民币[65] - 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86.4%,从168,517,430.20元降至22,907,967.34元[108] - 公司总资产从2024年12月31日的35.86亿元人民币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32.87亿元人民币,降幅8.3%[109] - 公司货币资金从2024年12月31日的9114.36万元人民币大幅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1648.75万元人民币,降幅81.9%[112] - 应收账款较年初下降28.4%,从324,306,116.10元降至232,246,590.63元[108] - 存货较年初增长36.0%,从27,241,081.60元增至37,033,514.71元[108] - 存货同比增长35.95%至3703.35万元人民币[65] - 合同负债下降48.77%至5064.92万元人民币[65] - 负债总额同比下降38.5%至3.04亿元(2024年同期:4.94亿元)[114] - 公司流动负债从2024年12月31日的12.41亿元人民币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8.76亿元人民币,降幅29.4%[109] - 公司短期借款从2024年12月31日的1.99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025年6月30日的2.26亿元人民币,增幅13.9%[109] - 公司长期借款从2024年12月31日的2.92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025年6月30日的3.01亿元人民币,增幅3.1%[109] 所有者权益和利润分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微增2.89%至20.59亿元[26]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59,248,999.20元,较期初增长2.89%[130] - 未分配利润本期减少42,019,707.83元,主要因利润分配导致[126][128] - 资本公积增加99,369,480.76元,增幅21.38%[126][130] - 未分配利润从2024年12月31日的8.41亿元人民币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7.99亿元人民币,降幅5.0%[110] - 公司资本公积从2024年12月31日的4.6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025年6月30日的5.64亿元人民币,增幅21.4%[110] - 公司承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要求: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不低于80%[87]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要求为40%[87]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要求为20%[87]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配利润比例要求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7] - 2025年利润分配金额为6,944,941.06元,全部作为对股东分配[128] 业务表现:汽车行业 - 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受北美汽车产业政策变化影响导致在手项目延后恢复不及预期[22] - 国内业务受行业竞争加剧及主机厂产线投资需求放缓影响[22] - 北美项目延后导致回款减少[23] - 新能源汽车焊装自动化生产线业务覆盖国际头部新能源车企[34] - 服务的客户包括国际头部新能源车企及多家主流汽车制造商[47] - 北美汽车产业政策极端变化影响主机厂投资计划[49] - 国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增速放缓,国外新能源汽车发展不及预期导致主机厂设备投资需求降低[71] - 公司稳固汽车领域业务并积极开发商用车、公共用车等客户业务[72] 业务表现:非汽车制造领域 - 公司立体运行线满足多种建筑预制部件生产需求,实现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全流程加工工艺[38] - 非汽车制造业务占比持续提升[50] - 公司积极开拓智能仓储、装配式建筑等非汽车制造领域业务[72] 技术和研发 - 公司开发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焊接专家判断系统和MES、数字孪生、虚拟调试技术的数字化运营专家系统[38] - 与Mindtrace合作开展视觉缺陷检测等技术开发[52] - 掌握汽车焊装变形控制行业绝对领先技术[54] - 应用SPR、FDS等工业连接技术及数字孪生等数字化技术[55] - 公司在工业自动化领域拥有80多年经验积累[46][54] 地区表现 - 境外业务新签订单同比增长43.06%[49] - 境外资产占比达67.58%,金额为22.21亿元人民币[66] - 美国万丰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800.24万元人民币[68] - 公司经营主体分布于中国、美国、墨西哥,面临全球化管理风险[74] - 在北美汽车自动化生产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54] 管理层讨论和业绩指引 - 固定成本分摊增加导致毛利率下降[23] - 竞争对手加大行业投入力度,市场份额存在被新进入厂商挤占风险[72] -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和高管加强对海外公司的文化建设及管理[74] - 公司建立跟踪机制应对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及行业周期波动风险[72] - 公司战略聚焦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领域深耕汽车行业和非汽车行业并布局北美亚太欧洲市场[86] 市场和行业趋势 - 中国智能制造市场规模预计2025年达5.5万亿元,2030年增至7.6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2%-15%[41] - 2024年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销量30.2万套,产量55.6万套,装机量占全球比重过半[41] - 2024年全球汽车销量约9500万辆同比增长2%,新能源汽车销量1824万辆同比增长24%[42] - 2025年第一季度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8.2万辆和30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0.4%和47.1%[42] - 设备更新政策目标2027年工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43]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目标超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75%[43] - 中国具身智能市场规模预计2025年底超9700亿元,2030年达1.55万亿元[44] 生产和运营模式 - 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实施项目管理包括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和现场验收等流程[39] - 六足仿生智能机器人单机行走负重设计指标80kg[51][52] 子公司和关联公司表现 - 美国万丰总资产222,115.68万元,净资产120,943.58万元,营业收入46,567.55万元,净利润800.24万元[73] - 上海派斯林总资产35,493.53万元,净资产-1,299.12万元,营业收入5,458.77万元,净利润-2,092.39万元[73] - 万丰智能总资产30,911.95万元,净资产4,934.90万元,营业收入2,702.37万元,净利润-869.37万元[73] 承诺和协议 - 美国万丰2021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1295万美元[81] - 美国万丰2022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1910万美元[81] - 美国万丰2023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2235万美元[81] - 美国万丰2024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2645万美元[81] - 美国万丰2025年扣非净利润承诺不低于3105万美元[81] - 万丰科技对盈利承诺承担差额现金补偿责任[81] - 万丰锦源对万丰科技业绩补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81] - 控股股东承诺避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82] - 控股股东承诺不利用控股地位谋求同业竞争业务[82]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化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2] - 交易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83][84] - 交易后公司承诺避免在中国境内外经营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竞争的业务[83][84] - 若违反竞争承诺,所有经营利润和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83][84] - 违反竞争承诺需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83][84] -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章程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83][84] - 实际控制人承诺关联交易表决时履行回避义务[83] - 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83] - 实际控制人承诺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83] - 万丰置业等企业自成为实际控制人后未从事新房地产开发业务[84] - 上海丰驰物业管理等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84] - 承诺人将监督约束相关企业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若与派斯林出现同业竞争将采取资产转让或优先收购等措施解决[85] - 承诺人若因不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给派斯林造成损失将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85] - 承诺人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派斯林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85] - 承诺人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派斯林及其子公司资金[85] - 承诺人将督促派斯林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合法决策程序并按规则披露信息[85] - 控股股东万丰锦源承诺在2024年12月前不减持公司股份[88] 公司治理和战略 - 公司通过交易获得现金对价将用于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业务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86] - 公司将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在符合条件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86] - 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86] - 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86] - 公司名称变更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1] 担保和财务风险 - 公司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1.99亿元人民币[93] - 公司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9.66%[94] -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金额达1.99亿元人民币[94]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10亿元人民币[93] - 受限资产总额1.63亿元人民币,含被冻结货币资金115.92万元[69] 股东信息 - 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8,974户[98] - 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08,549,860股,占比23.45%[100] - 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688,361股,占比4.25%[100] - 阎占表持股15,899,900股,占比3.43%,报告期内减持2,268,100股[100] - 吴锦华持股8,153,486股,占比1.76%[100] - 华夏中证机器人ETF持股7,251,000股,占比1.57%,报告期内增持4,862,200股[100]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181.17万元[27] 会计政策和准则 - 合并成本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53][158] -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相应减少商誉[153][158] - 非一揽子交易下个别财务报表以账面价值与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154][159] - 合并财务报表中购买日前持有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差额计入投资收益[155][16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被合并方账面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15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审计法律等中介费用计入当期损益[157] -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两类[161]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的投资[163] - 共同经营交易仅确认归属于其他参与方的损益部分[162] - 外币交易折算方法适用[164] - 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资本化[165] -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历史成本计量时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165] -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时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165] - 境外经营资产负债表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165] - 境外经营利润表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165] - 外币现金流量按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影响单独列报[166] - 债务工具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后按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167][168][169] - 权益工具投资默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70]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自身信用风险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71] - 金融工具减值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反映概率加权金额和货币时间价值[172] - 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按三阶段计量 第一阶段为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第二阶段为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第三阶段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174] - 应收票据分为三类组合计提坏账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组合[176] - 应收账款按三种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账龄组合 无风险组合(含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低风险组合(含政府款和合并范围外关联方)[178] - 其他应收款按三种组合计提坏账 账龄组合 无风险组合(含代扣社保公积金和员工备用金) 低风险组合(含保证金和押金)[181] -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计提[186][187] - 合同资产按三种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 账龄组合 无风险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低风险组合(合并范围外关联方)[189] - 金融资产利息收入计算区分阶段 第一阶段和第二段按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 第三阶段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174] - 存货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184]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无法取得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175] - 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适用[192]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份额确认[19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合并成本确认包括付出资产承担负债发行权益性证券公允价值之和[194] - 企业合并发生的中介费用及相关管理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95] - 追加投资实施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原持有股权公允价值加新增投资成本之和确认[196] - 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当期投资收益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196] - 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97] - 权益法下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享有比例抵销后确认投资损益[19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99] - 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5-08-25 18:34
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2023年8月18日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81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4.38元/股[4] - 2024年因业绩考核未达成,回购注销203.75万股,回购价调整为4.28元/股[5] - 2025年8月25日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611.25万股[5] 业绩相关 - 公司终止激励计划是因2024年净利润未达目标且预计后续难达标[7] 分红情况 - 2024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8] 回购情况 -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激励总股份815万股的75%[8] - 回购价格由4.28元/股调整为4.265元/股[9] - 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按调整后价格回购,其余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9] 股本变化 - 回购注销完成后,有限售条件股份从611.25万股变为0股[10] - 公司总股本从46299.538万股减少到45688.288万股[10] - 本次回购注销使公司总股本减少6,112,500股[12] 后续安排 -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三个月内公司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2] - 后续将优化薪酬等调动管理团队积极性[12]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2]
派斯林(600215)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相关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2025-08-25 18:34
激励计划 - 2023年8月18日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81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4.38元/股[11] - 2024年8月22日因业绩未达标回购注销2,037,500股,回购价4.28元/股[11] - 2025年8月25日终止激励计划,回购注销6,112,500股,回购价4.265元/股[12] - 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业绩考核目标,预计后续也无法达成[13] 利润分配 - 2025年4月28日董事会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6] - 2025年5月20日股东大会通过该预案[16] - 2025年6月9日利润分配实施完毕[16] 其他 - 律师认为终止及回购注销符合规定,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16] - 终止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授权,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7]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8: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9年7月获批发行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6,882,880元[6] - 公司1993年3月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设立时总股本18,000万股,内部职工股6,280万股[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56,882,880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股东可起诉[1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3]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情形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3][3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68] - 董事会有权在一年内并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及以下行使特定职权,决定关联交易权限为3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1] 审计与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至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84]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84] 高管与报告披露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91]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1]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2] - 连续三个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3]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0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解散事由10日内公示[114]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8: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8]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应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8][9] 临时提案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持股比例至会议决议公告期间不得低于1%,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披露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13]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会议延期或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网络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表决权限制与征集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1] 投票制度 - 30%及以上股份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2]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2/3以上通过[24] 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应单独计票并披露相关投票情况[25]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6] 分红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决议撤销 - 股东有权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28] 公告与规则说明 - 公告或通知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证交所网站公布[30] - 补充通知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30]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0] - 规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并修订[31]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