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6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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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公告
2025-06-30 19: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5月8日公司以10.68亿元向国控集团转让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1] - 2023年6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交易[1] 其他新策略 - 国控集团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第三期转让款1.82亿元[1] - 国控集团无法按时支付,承诺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2]
派斯林: 派斯林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22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春智能提供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与兴业银行长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1] -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长春智能担保余额为0万元 可用担保额度为1亿元 担保后余额增至3000万元 剩余可用额度7000万元[2] - 担保事项已通过董事会 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符合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议案授权范围[2]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长春智能成立于2018年5月 注册资本1亿元 主营工业自动化系统研发设计及进出口业务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 - 截至2024年底长春智能总资产3.32亿元 负债总额2.74亿元 资产负债率达82.5%[3] -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数据未披露 但公告提及被担保人经营正常且资信良好[3] 担保财务影响 - 公司当前对外担保总余额1.99亿元 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94% 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3] - 担保资金用途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认为风险总体可控 未设置反担保措施[1][3] - 历史记录显示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担保的情形[3]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6-25 18:00
担保情况 - 本次为长春智能担保3000万元,截至披露日余额3000万元[1] - 2025年同意为长春智能提供不超1亿元担保额度[3] - 担保后长春智能可用额度7000万元[5] 财务数据 - 长春智能2024年末资产33206.02万元、负债27401.74万元[7] - 2024年度营收11794.62万元、净利润 - 1202.83万元[7] 其他信息 -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1.99亿元,占净资产9.94%[9] - 公司无控股股东等关联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10]
派斯林: 派斯林关于控股股东增持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9:23
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为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系公司控股股东 [1] - 增持前直接持股数量为101,736,960股 持股比例未披露 [1] - 一致行动人包括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688,361股 占比4.25%)和吴锦华(持股8,153,486股 占比1.76%) 合计持股27,841,847股 占总股本6.01% [1] 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于2024年12月21日 原定实施期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1] - 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为人民币5,000万元至10,000万元 未设定具体增持数量或比例目标 [1] - 实际增持实施期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5月30日 较原计划提前完成 [1] 增持实施结果 - 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6,812,900股 占总股本比例1.47% [1] - 累计增持金额为5,243.12万元 达到计划金额下限(5,000万元)的104.86% [1] - 增持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36,391,707股 持股比例升至29.46% [1][2] - 实际增持数量达到计划下限要求 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 增持背景与合规性 - 增持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旨在增强投资者信心 [1] - 增持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银行股票增持专项贷款 [1] - 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 [2] - 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控股股东承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股份 [2]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关于控股股东增持结果公告
2025-06-03 19:00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万丰锦源2024年12月21日起12个月内增持,金额5000 - 10000万元[1] - 增持实施期为2024年12月21日 - 2025年5月30日[5] 增持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万丰锦源累计增持6812900股,金额5243.12万元[1] - 增持前万丰锦源持股101736960股[2] 持股比例 - 万丰锦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7841847股,比例6.01%[4] - 增持完成后,万丰锦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29.46%[5]
派斯林: 派斯林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8:15
派斯林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核心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为0.015元(含税),以总股本462,995,380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944,930.70元(含税)[1] - 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20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1] 关键时间节点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9日[1][2] 分红实施规则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未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结算公司保管[2]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不同对应差异化税率:1个月内按20%、1-12个月按10%、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发0.0135元;沪股通投资者同样适用10%税率[3][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需自行申报纳税,每股实发0.015元(含税)[4] 特殊股东处理 - 限售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按10%税率代扣个税,税后每股实发0.0135元[3]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通过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税后每股0.0135元[4] 咨询渠道 - 实施事项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431-81912788咨询[4]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2025-05-30 18:01
人员变动 - 公司2021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原主办人项宁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1] - 爱建证券指派张改红担任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1] 人员信息 - 变更后前次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丁冬梅和张改红[1] - 张改红为硕士、保荐代表人等,就职于爱建证券投行部[3] - 张改红曾参与天地数码等项目质控审核及均瑶健康督导工作[3]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30 18:00
利润分配 - 2025年5月20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2] - 以462,995,380股为基数,每股派0.015元(含税)[3] - 共派发现金红利6,944,930.70元(含税)[5]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5/6/6,除权(息)及发放日2025/6/9[2][6] 派发对象及方式 - 无限售股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部分自行发放[7] 税收政策 - 不同持股情况及股东类型有不同税负[8][9]
派斯林: 派斯林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暨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8:24
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 - 控股股东万丰锦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28.72%增至29.05%,增持0.33个百分点[1][3] - 本次增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涉及1,523,100股,成交金额1,255.58万元[3] - 增持计划实施以来累计增持4,929,000股(占总股本1.06%),累计成交金额3,721.21万元[3]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 增持计划期限为2024年12月21日起12个月内,拟增持金额区间为5,000万至10,000万元[1] - 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银行股票增持专项贷款[1] -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维护投资者信心[1] 权益变动细节 - 万丰锦源直接持股比例从22.71%提升至23.04%,增持152.31万股[3] - 一致行动人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和吴锦华持股比例保持1.76%不变[3] - 本次增持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不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1][3] 历史披露关联 - 本次增持计划此前已通过临2024-042、临2025-002、临2025-005等公告披露进展[2] - 公告前已通过自有资金累计增持3,405,900股(占总股本0.74%)[2]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暨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27 18:02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万丰锦源2024年12月21日起12个月内拟增持5000 - 10000万元[3] - 本次公告前累计增持3405900股,金额2465.63万元[4] - 2025年5月15 - 26日增持1523100股,金额1255.58万元[6] 持股比例 - 增持后万丰锦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29.05%[2][7] - 万丰锦源增持后持股比例从22.71%增至23.04%[7] 风险提示 - 增持计划未完毕,存无法达预期或实施风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