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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林:派斯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4-11-08 16:26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目 录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 | | --- | --- |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 | 1.关于 | 2024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 | 2.《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 年)股东回报规划》 7 | | 3.关于选举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 | | | 4.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 | | | 5.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 | | 1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00 会议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 2888 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 2024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 |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3.00 |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非独 ...
派斯林:派斯林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11-08 16:26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7]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7]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7] 规划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及规划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批准[9]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净利润[10] - 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规划[11] - 调整规划需董事会论述,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3]
派斯林: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04 16:38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3年8月18日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81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4.38元/股[13] - 2024年8月22日因未达业绩考核要求,回购注销2,037,500股,回购价4.28元/股加利息[13] - 本次回购股票占激励总股份25%[17] 会议审议 - 2023年7 - 8月相关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2][13] - 2024年4 - 5月相关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8] - 2024年9月9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减资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5] 利润分配与回购进展 - 2024年7月12日利润分配实施完毕[18] - 2024年8 - 9月披露回购注销相关公告[20] - 预计2024年11月7日完成2,037,5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21]
派斯林:派斯林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4-11-04 16:38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35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因公司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董事会决定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37,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回购股份数量(股) | 注销股份数量(股) | 注销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2,037,500 | 2,037,500 | 2024 年 | 11 | 月 | 7 | 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
派斯林(600215)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18:22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6.6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4.3778280197亿元,同比减少2.62%[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53.8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8582.540415万元,同比减少27.99%[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75.3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8359.028424万元,同比减少41.08%[2]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37.78851万元[3]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361元/股,同比减少55.0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1846元/股,同比减少29.77%[3]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3%,同比减少1.07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28%,同比减少2.44个百分点[3]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5.8220590298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9.52%[3]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026331634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01%[3]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14.3778280197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14.7648840252亿元,同比下降2.62%[19]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13.6845224916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13.2044779076亿元,同比上升3.63%[19] - 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2083.111806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1028.550134万元,同比上升102.53%[19]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8243.702115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15815.697799万元,同比下降47.88%[20]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8582.540415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11919.123744万元,同比下降28.00%[20] - 2024年第三季度流动资产合计14.7707724371亿元,上一时期为18.2535226138亿元,同比下降19.19%[16] - 2024年第三季度非流动资产合计21.0512865927亿元,上一时期为21.3361018023亿元,同比下降1.33%[16] - 2024年第三季度流动负债合计13.5460424497亿元,上一时期为16.4807730631亿元,同比下降17.80%[17] - 2024年第三季度非流动负债合计2.2496849459亿元,上一时期为3.2830109350亿元,同比下降31.48%[17] - 2024年第三季度资产总计35.8220590298亿元,上一时期为39.5896244161亿元,同比下降9.51%[16] - 持续经营净利润为85,825,404.15元,上年同期为119,191,237.44元[21]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 - 25,431,338.28元,上年同期为47,351,291.57元[21] - 综合收益总额为60,394,065.87元,上年同期为166,542,529.01元[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846元/股,上年同期为0.2628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1846元/股,上年同期为0.2628元/股[21]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726,276,273.33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1,013,026,956.99元[22]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758,696,570.93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1,022,239,754.27元[22]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377,885.10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 - 284,097,334.32元[22]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31,155,819.01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569,855,315.09元[23]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251,779.59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131,051,836.78元[23] - 2024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37,497,089.87元,2023年为 - 782,934.61元[23] 特定项目损益情况 - 本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37.377083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56.995583万元[5] - 本报告期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为1.648421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648421万元[6]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9,936户[8] - 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1,736,960股,持股比例21.88%;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764,105股,持股比例5.54%;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688,361股,持股比例4.23%[8] - 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吴锦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10] - 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0,000,000股,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7,100,760股,柴煜英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718,800股,林琛威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327,300股[10] 公司业务布局与合作 - 公司在中国、美国、墨西哥设有制造基地及研发中心,服务客户遍及美洲、亚洲、欧洲、非洲等地[11] - 公司国内市场产品已服务于一汽、大众、奥迪等众多主机厂[11] - 报告期内公司深化与某国际仓储自动化行业战略客户合作,推进与装配式建筑行业客户战略合作[12][13] 资产项目变化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9,631,250.54元,2023年12月31日为177,708,145.27元[15] - 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439,636,640.84元,2023年12月31日为725,856,759.39元[15] - 2024年9月30日存货为138,250,797.31元,2023年12月31日为68,767,819.22元[15]
派斯林:派斯林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0-29 18:2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 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信息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为姚 庚春。 截至 2023 年末,中兴财光华共有合伙人 183 人,注册会计师 824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59 人。 2023 年度,中兴财光华经审计收入总额 110,263.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96,155.71 万元,证券业务收 ...
派斯林:派斯林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朱利民)
2024-10-29 18:2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朱利民先生为派斯林数 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与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相关培 训证明。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 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 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银行 ...
派斯林:派斯林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0-29 18:22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 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继续保持由 9 名董事组成,其 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查。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吴锦华先生、张锡康先生、倪伟勇先生、丁锋 云先生、郑建明先生、潘笑盈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提名程皓先生、孙林先生、朱利民 ...
派斯林:派斯林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朱利民)
2024-10-29 18:2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朱利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 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 10 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
派斯林:派斯林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8:22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 2888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 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 本次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