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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60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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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九届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7:00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4] -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5]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废止规则议案[5] - 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6] 审计相关 - 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6] - 2025年度审计费用400万元(不含税等)[6] -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40万元[6] -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60万元[6] 会议时间 - 会议通知和议案8月18日发出,8月28日召开[3]
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6:59
会议安排 -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5年8月18日发出,8月28日召开[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9月19日16:00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开[17] 议案审议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通过[3] -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审议通过[5] - 《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审议通过[5]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审议通过[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审议通过[11] 人事变动 - 同意更换万良辉、张涛为公司董事[7] - 同意更换吴中华为公司独立董事[8] - 同意聘任么士平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9] 制度相关 - 多项制度修订及制定表决通过,部分已提前经相关会议审议[13][14][15] - 同意将制度1、2、9、14、15、19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6] 审计机构 - 审议通过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6]
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6:28
关联交易与投资决策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4]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对外投资事项决策权[5] 股东会召开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7]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出现法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10]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股东会决议相关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规或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会议记录与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 决议执行与报告 -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总经理组织实施承办[28] - 股东会决议执行结果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再向股东会报告[29] - 审计委员会实施事项直接向股东会报告,必要时可先向董事会通报[29] 议事规则相关 - 董事长督促检查除审计委员会办理外的股东会决议实施情况[30] - 公司在三种情形下应修改议事规则[30][31] - 议事规则修改由董事会组织,经股东会批准生效[31] - 议事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3]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33]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3] - 议事规则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3]
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6:2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2] 股东提案与会议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 会议流程与通知 - 董事长自接到符合要求的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5] - 董事会秘书收到提议后不迟于48小时向董事长报告[9] - 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10] - 董事会会议变更需在会议召开前48小时通知董事[11] - 向董事会提出议案应在会前十个工作日送交董事会秘书[10] 计划拟订与材料保存 - 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经营计划由总经理拟订并提交董事会[11] - 会议签到簿等文字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8] 决议规则与实施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1][24] - 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结束后三日内整理完会议记录[23] - 董事应在收到会议记录后三日内签名并送达董事会秘书[23]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承办[26] 规则修改与委员会设立 - 本议事规则修改由董事会负责组织,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8]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30] 会议表决方式与关联交易 - 董事会临时会议保障董事表达意见时可用传真等书面通讯方式决议[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18] 决议记载要求 - 董事会会议决议须记载参与表决董事名单和表决结果[21]
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6:28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可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三章 职责权 ...
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6:28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 ...
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6:2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1] 职责与程序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6] - 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6] - 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高管经董事会审议[11] - 考评需经述职、评价、提报酬等程序[9]
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6:28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五名成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 ...
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9 16:2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使用募 集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未经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 权擅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说明书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的管理应遵循规 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 募集资金通过公司分、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公司实施的,公司分、 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公司应遵守本 ...
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2025-08-29 16:2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完善法人治理,健 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提 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依据新疆证监 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内部问责机制建设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内控管 理体系,将问责机制与公司绩效考核挂钩,将内控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得到有效 的贯彻执行,为此公司制定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 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 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条 本办法基本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三条 公司下设内部问责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过半数董 事推举的人员等五名成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为内部问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调查、收集、汇总与被问责人的有 关资料,提出相关方案,报内部问责委员会。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问责事 由相关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四条 内部问责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