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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60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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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阳光照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05-24 19:02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 56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张龙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7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22,334,10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6.6149 | | 份总数的比例(%) |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5-17 16:17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30.75亿元,同比减少17.58%;净利润2.15亿元,同比增加17.12%[29] - 2023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4亿元,同比增加28.1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91亿元,同比增加16.09%[29] - 2023年末公司净资产36.10亿元,同比增加0.72%;总资产53.84亿元,同比减少3.33%[29] - 2023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16元,同比增加23.0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9%,同比增加0.92个百分点[30] - 2023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3元,同比增加30.00%;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1%,同比增加1.16个百分点[30] - 2024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39.20亿元,营业成本24.82亿元,净利润3.17亿元[31] 分红计划 - 2023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13.35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派发现金红利1.74亿元,现金分红比例80.59%[34] - 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51] 担保与投资 - 2024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9.2亿元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担保不超5.1亿元,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不超4.1亿元[3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总额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金额包含已有现存投资理财金额且资金可滚动使用[44] - 公司计划继续持有与幻方量化、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两个私募证券产品,合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44] - 公司拟投资幻方500指数增强欣享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预计3亿元,合计不超5亿元[46] - 公司拟投资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预计2亿元,合计不超5亿元[46] 公司治理 - 2023年度股东大会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下午13:30,地点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10] - 2023年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9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召开7次会议[13][16][17][18][19][20][22][23][24] - 2023年5月公司完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13] - 2024年4月1日公司完成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40128600股用于减少注册资本[53] - 公司因氢能业务发展拟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内容[53][54] - 公司拟修订《阳光照明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从137518.1566万元改为133505.2966万元[54] - 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促进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69] - 公司拟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完善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71] -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含税金额105万元[74]
关于对薛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5-09 19:11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3458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5209260000 名 称 关于对薛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薛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薛跃: 你作为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你配偶秦亦鸣于2023年5 月29日至2023年9月6日合计买入公司股票27,500股,成交金额100,175元;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10月 17日合计卖出公司股票27,500股,成交金额99,450元。 上述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 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本人及配 偶、父母、子女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请你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 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 ...
阳光照明(600261)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6:17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8.29亿元,同比增长8.73%[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78.77万元,同比下降11.06%[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980.99万元,同比增长201.75%[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2.55万元[4]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8.29亿元,同比增长8.7%[16]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5.38亿元,同比下降9.1%[16]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83亿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77亿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7亿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费用为1.25亿元,同比增长8.2%[16] - 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2.16亿元,同比下降14.3%[16]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为1,164.55万元[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收到的政府补助为313.90万元[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2,568.72万元[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151.33万元[6] - 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处置收益为1.16亿元[16]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2.87亿元[16]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38.17亿元[13]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14.81亿元[13] - 公司负债合计16.61亿元[14]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6.38亿元[15] - 公司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4,399,500股[10] - 公司第一、第二和第三大股东为一致行动人[9] - 公司第七、第八大股东均为上海宁泉资产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 其他 - 公司持有幻方500指数增强欣享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689.95万元[12] - 公司持有金澹添盈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315.43万元[12] - 公司持有舒塞尔医疗公司股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89.30万元[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应收票据增加157.8%,主要系收到更多商业承兑汇票[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其他流动资产增加41.01%,主要系定期存款增加[7] - 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3.70亿元[19]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2024-04-23 16:35
VANKONBEX 2023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and Environment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Report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 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阳光照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unshine Lighting Electrical Appliance Group Co., Ltd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邮编:312300 董事长寄语 CHAIRMAN'S SPEECH 合 规 管 理 COMPLIANCE MANAGEMENT 关于公司 经 营 目 标 BUSINESS OBJECTIVES 环 境 责 任 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 社会责任 SOCIAL RESPONSIBILITY ABOUT THE COMPANY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utting people first, innovating and developing < I/Ankon 明光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2 19:28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0 3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com/color = (http:/ : 浙24GWNR7G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照明公司)2023年12 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阳光 照明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19:2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 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 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04-22 19:28
股份回购与注册资本变更 - 截至2024年4月1日公司完成回购,总计回购股份40,128,600股用于减少注册资本[1] - 本次回购前无限售股份为1,375,181,566股,注销后为1,335,052,966股[2] - 本次回购前股份总数为1,375,181,566股,注销40,128,600股[2] - 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37,518.1566万元,修订后为133,505.2966万元[5] - 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总数为137,518.1566万股,修订后为133,505.2966万股[7] 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增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等内容[4] 公司章程修订 - 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收购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修订后增加要约方式[7] - 原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后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原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讨论董监选举事项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修订后明确与公司董监高关系[7] 董事任职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 - 董事辞职特定情形下,辞职报告需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9][10]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10]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有犯罪刑罚、破产清算等相关不良记录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2]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3] - 公司及相关方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需发表独立意见[1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逾期不召开,独立董事可不再履行职务[13] - 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相关情况[12]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4]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12] - 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行使该职权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及独立董事本人至少保存5年[1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16]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16] 董事会与公司架构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7]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16]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7]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7] - 公司设副总经理4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7]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19:2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市线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届. 12层。23届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Times Building: No. 3 Xinge Road. Quanjiang New City. N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r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栈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属,23属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LRC Times Building, No. 6 Xinye Road, Qitnjiang New City, Hangghou Tel. 0671-86679999 |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中国有技业许可的c t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 目 录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6 | | 二、财务报表 | 7-18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8 | |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2 19:26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 56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