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实业(60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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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16:43
业绩相关 - 2023年度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当期利润总额2385658.16元,占当年利润总额4.34%[7]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1907000元,占2023年净利润30.30%[10] 决策相关 - 2023年度多项议案表决结果为九票同意,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5][6][8][11][12][15][18][19][2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3][11][16]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为三票同意[8][9] 薪酬相关 - 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决定薪酬[13] - 服装和医药板块经营者按不同办法发放薪酬[14] 会议相关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9名董事全到[2]
开开实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夏瑜杰)
2024-03-29 16:43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夏瑜杰)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报告期内,我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 2023 年度履职过程中,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相 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 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拥有法律专业相关资质及能力,在所从 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个人工作履 历、专业背景以及兼 职情况如下: 夏瑜杰,男,1969年1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安徽三联律师事 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为中华全 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开开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 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
开开实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3-29 16:43
| 股票代码:600272 |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4-012 | | --- | --- | | 900943 | 开开 B 股 |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23 年 10 月 25 日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 释")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 年 3 月 28 日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 ...
开开实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亚民)
2024-03-29 16:43
公司治理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全部8次董事会会议并对议案投赞成票[5][6] - 2023年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2次[7] - 2023年董事会各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8]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四次听取公司经营汇报[4] - 每年至少两次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会[11] - 2023年实地走访项目[14] 关联交易 - 对关联交易事前审核并出具意见[17] -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对业绩影响不大[17] 财务相关 - 财务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准则要求[19] - 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审计机构[20] 人事变动 - 报告期内完成非独立董事变更和副总经理聘任[23] 薪酬与利润分配 - 2023年3月通过董事等薪酬方案[24] - 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5]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建议[27]
开开实业: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3-29 16:43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审核报告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4)第2109号[1][3]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13] - 新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13][14] - 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重大追溯调整[15] - 变更不会对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15]
开开实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9 16:43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507.04万元[5] - 2023年度净利润为10873333.33元,2022年度为1551677.53元[29] - 2023年度营业成本为67492158.83元,2022年度为510498.0元[29] 财务数据对比 - 2023年应收账款为8394393.18元,较2022年增长约27.98%[27] - 2023年应付账款为18658341.53元,较2022年增长约127.90%[27] - 2023年流动资产合计较2022年增长约22.84%[27] - 2023年流动负债合计较2022年减少约76.83%[27] 资产相关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58154151.39元,期初余额为300932076.82元[177]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00310027.39元,期初余额为20025643.84元[177] -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账面价值为129693516.14元,期初为143662592.15元[195] 股权与股本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均为24300万元,股本总数为243000000股[39] - 2023年末实收资本(或股本)为43000000.0元,与上年年末余额相同[36]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自2023年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161]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多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62] 其他 - 公司以中医药流通、中医药学服务和服装批发、零售为主营业务[41] - 公司财务报表于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报出[43]
开开实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9 16:43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4.19%,营业收入合计占比94.34%[8]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各类内部控制缺陷[17][18] 未来展望 - 下一年继续贯彻落实并完善内控体系[20] - 加强内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20] - 以经营审计为核心加强监控[20] 其他新策略 - 报告期内修订30余项内控制度[19] - 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独立审计[19]
开开实业: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3-29 16:43
审计情况 - 审计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出具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5] - 审计公司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公司2023年资金往来情况[9][10] 资金往来 - 控股股东附属企业年初、年末往来资金余额均为9.35万元[14]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年初、年末余额均为9.35万元[14]
开开实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1-31 16:54
| 股票代码:600272 |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4—006 | | --- | --- | | 900943 | 开开 B 股 |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 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2024 年 1 月 30 日、2024 年 1 月 31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近期公 司 A 股股票价格上下波动幅度较大,截至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开开集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 息。 ●经公司控股股东开开集团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静安区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静安区国资委")问询,公司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倡导价值投资并 ...
开开实业: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2024-01-31 16:52
信息披露 - 截至回函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1] - 经问询国资委,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1] 股票交易 -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无买卖股票行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