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60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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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24 17:31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当然委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及建议等[7]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19] - 委员提名和选举方式与战略委员会相同[19] -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19] - 负责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等[2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30][3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0][32]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25]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提意见[11] - 日常办事机构收集资料为决策做准备[28] - 审议事项后将决议或建议呈报董事会[28][29]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9]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0] -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并提建议[4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7]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十五天提建议和材料[4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4] - 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等[57] - 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提前通知[6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61] - 考评后将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59] 其他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审议提建议,董事会方可审议[23]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15] - 公司应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三日前发通知[66] - 会议表决需全体委员半数通过[66] - 会议记录经委员签字由董事会秘书保存[66] - 会议议案与表决结果书面报送[66]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4 17:31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3][4] - 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4] 申请与审查 - 被担保人申请担保向计划财务部提交申请书及资料[6][7] - 计划财务部受理会同相关部门审查评估并提方案[7] 审议规定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两会审议[9]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需两会审议[9]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两会审议[9] - 12个月累计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两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两会审议[9] 还款与追偿 - 债务偿还日前30日发函告知并催促还款[16] - 确认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公告[17] 责任限制 - 一般保证人未经法院裁决不对债务人先行担责[17] - 债权人放弃物保未经裁决公司不擅自担责[17] 破产与延期 - 被担保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加破产分配预先追偿[17] - 被担保债务延期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履行程序[17] 信息披露 - 对外担保及时通知证券事务部负责披露[19] - 独立董事年报披露时专项说明担保情况[1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或有影响还款情形及时披露[19]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追偿并披露追偿情况[20] 责任追究 - 管理人员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责任[22]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2025-09-24 17:31
内部控制制度 - 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 建立与实施应遵循五项原则[4] - 有效内部控制包括五要素[5] 内部控制活动 - 涵盖所有营运环节[7]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五项活动[11] 关联交易控制 - 遵循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12]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按制度审议披露[13] 对外担保控制 - 遵循原则控制担保风险[16] - 股东会、董事会按规定审批[16] - 调查被担保人情况评估风险[16] - 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17] - 为关联人担保需合理并履行程序[17] - 控股子公司比照执行并通知披露[19] 募集资金管理 - 专户存储按用途使用[21] - 变更需经审议和审批[21] 重大投资原则 - 遵循原则控制投资风险[24] 信息披露与保密 - 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27]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7] 内部审计与评估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缺陷[30] - 制定自查制度和计划[30] - 内部审计接受监督并通报[31] - 董事会依据报告评估有效性[31] - 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31] 绩效与责任追究 - 经营情况作绩效考核参考[33]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3] 报告披露与资料保存 - 四个月内同时披露两份报告[33] - 工作底稿等资料按规定保存[33] 制度相关规定 - 与规定不一致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35] - 由风控与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35]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9-24 17:3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登记备案要求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登记备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应在公开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登记备案材料及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1][15] 保密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利用信息交易[17]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应确认对方签署保密协议或承诺[21]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将视情节处分、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20] - 内幕交易有不同罚款标准[34]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3]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4 17:31
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5%以上股份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应履行报告义务[2] 重大信息相关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含董事、子公司负责人等,未披露前需保密[3] - 重大信息含业绩、收购、经营等多方面内容[6] 应披露事项 - 应披露交易事项含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6] - 应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含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等[7] 子公司事项 - 全资、控股子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委派等事项需报告[7]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报告[11] - 内部重大信息报告方式有书面、电话、会议等[11] - 涉及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及时提预案[11]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报告义务人,董事会秘书建议给予处罚[12]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9-24 17:31
制度修订 - 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修订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1] 资金占用情况 - 关联方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资金提供限制 - 公司不得用六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5]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规范资金往来第一责任人[9] - 多部门分工审查、监控资金往来情况[10][11]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责任人将被处分,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12]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9-24 17:31
审批权限 - 股东会审批要求交易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5] - 董事会审批要求交易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6] 决策流程 - 对外投资决策经“申请→初审→审核→审定→备案”五阶段[10] - 投资项目初审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11] - 重大投资事项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备案[11] 职责分工 - 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4] - 发展规划职能部门为投资活动日常工作机构[15] - 总经理是对外投资方案实施主要责任人[15] - 计划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效益评估等工作[15] 运营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16] - 委派出任被投资公司人员获取信息并汇报投资情况[17] - 计划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7] - 年末对对外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7] - 子公司每月向计划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17] 投资处置 - 符合特定情况可回收或转让对外投资[20] - 转让对外投资委托专门机构评估并拟定价格[20] 监督追责 - 风控与运营管理部建立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办法[23] - 对投资决策失误致资产损失单位和个人责任追究[24]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规定冲突 - 本办法与相关规定冲突时以《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准[29]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2025-09-24 17:31
融资管理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融资管理活动[3] 职责分工 -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融资决策提供建议[5] - 计划财务部负责融资项目策划、实施及跟踪管理[5] - 风控与运营管理部对融资活动审计和评价[5] 决策流程 - 董事会或股东会在权限内对融资事项决策[7] - 权益性融资及发行公司债券经多环节审议批准后实施[7] - 债务性融资(除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经党委、董事会、股东会审议[8] 其他规定 - 融资方案涉及抵押、质押或关联交易按规定执行[8] - 公司发生融资事项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 监督检查问题及时改进,违规人员担责[11]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2025-09-24 17:31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外的投资者[2] 单独计票事项 - 单独计票事项包括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十一项[4][5] 股东会投票 - 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中小投资者可任选[7] 计票统计 - 审议单独计票事项时,单独登记中小投资者信息,单列出席情况[7] - 统计表决结果时,除全体股东外,另行统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8] 公告要求 - 股东会通知应载明单独计票事项、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流程[10] - 单独计票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相关事项及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0]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2025-09-24 17:31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6] 股份减持 - 董高人员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减持不超6个月[6]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披露进展,实施完毕或届满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7] 股份变动披露 - 董高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8]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1年内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高人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高人员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15] 违规处理 - 董高人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8]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