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维维股份(600300)
icon
搜索文档
维维股份: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1-06 17:28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7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求,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 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维维国贸申请在该 行办理最高额度 3,000 万元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28 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 2218 号西楼 1815 室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具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2022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维维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
维维股份(600300) -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0-31 19:26
会议基本信息 - 活动类型为业绩说明会,时间是2023年10月31日下午15:00 - 16:00,地点为线上 [1] - 参与人员有线上投资者、《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董事长任冬等多位公司领导 [1] 主业战略 - 公司将围绕食品饮料、粮食主业聚焦、聚力、整合、优化,推动资源向主业汇聚,做强主业 [2] 业绩相关 - 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稳中向好,管理层有信心提升业绩 [3] - 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33.23亿元,归母净利润1.34亿元,同比增长36.02%,扣非净利润1.35亿元,同比增长68.08%,销售毛利率18.84%;2023年第三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3.14亿元,同比上升4.6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237.89万元,同比上升48.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621.81万元,同比上升75.51% [6] - 营收下降但归母净利润增长得益于聚焦优势产业、强化内部管理等,销售毛利率提升 [8][9] 子公司拆迁与回购 - 子公司济南维维乳业有限公司厂区征收预计产生资产处置收益约16,231.89万元,增加净利润约12,587.01万元,拆迁补偿收益未在三季度确认 [4] - 公司暂无已披露的回购计划和管理层增持计划,若有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5] 财务支出 - 三季报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支付的现金”从31.26亿减少到23.99亿,主要系粮食初加工产品采购原料支出减少所致 [4] 股东回报 - 2023年6月8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10.86万元,占净利润的30.55% [5] - 公司将整合资源,聚焦主业,提升分红水平 [6] 股东人数 - 2023年3月31日股东人数为70,254户,6月30日为69,478户,9月30日为67,680户 [7] 国货机遇 - 维维豆奶作为老国货品牌获得关注和销量,公司上架亲民套餐宣传推广,补充库存确保供应 [7][8] - 国货潮利于提振公司业绩 [9]
维维股份: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暨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3-10-31 18:56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6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暨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或"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15:00—16:00 在"约调研"平台(www.yuediaoyan.com)通过 在线互动交流方式召开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暨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业绩 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维维股份关于召开 2023 年半年度暨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1)。2023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15:00—16:00, 公司董事长任冬同志、总经理赵惠卿同志、独立董事张雷同志、副总经理孟召永 同志、董事兼副总经理万辉同志、财务总监赵昌磊同志、董事会秘书 ...
维维股份(600300)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财务表现 - 2023年第三季度,维维股份营业收入为131.43亿元,同比增长4.6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4亿元,同比增长48.5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17亿元,同比增长567.52%[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同比增长33.33%[4]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4元,同比增长33.3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2%[5]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1.941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0.1%[15] - 净利润为1.312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5.6%[15] - 综合收益总额为1.312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3.2%[16] - 每股收益为0.08元[16] 股东情况 - 前10名股东中,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最多,为4.99亿股,占比30.91%[9] - 前10名股东中,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中有1亿股被质押[9] 资产状况 - 维维食品饮料2023年第三季度流动资产总额为1,720,269,198.01元,较2022年底下降[11] - 长期股权投资为42,492,528.58元,投资性房地产为213,718,701.95元[12]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资产总计为4,985,923,280.2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30,350.33元[2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02亿人民币[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27亿人民币[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94亿人民币[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491亿人民币[19]
维维股份: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2023-10-27 17:48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4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报告期末经销商总数 1768 个,较年初经销商总数减少 8 个。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渠道类型 2023 年 1-9 月销售收入 2022 年 1-9 月销售收入 增减变动(%) 电商 8,962.31 5,297.85 69.17 经销商 128,642.28 127,768.74 0.68 合计 137,604.59 133,066.59 3.41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二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 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固体饮料类产品主要经营情况: 1、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2、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区域类型 | 2023 年 1-9 | 月销售收入 | 2022 年 ...
维维股份: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7:46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3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敏同志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 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 ...
维维股份:维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7 17:46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经审查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候 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 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相应的岗位职责 。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提名张雷同志、赵长胜同志、张英明同志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雷、赵长胜、张英明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 日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提名任冬同志、时博同 ...
维维股份: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7:46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2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冬同志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 2023 年 10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2、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
维维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英明)
2023-10-27 17:46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张英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提名为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或"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维维股份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 ...
维维股份: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7 17:46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5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 C09 会议室(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 300 号)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