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6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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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重工: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6-17 20:44
股权激励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 - 监事会同意2024年6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2] - 监事会同意向345名对象授予7523.00万份股票期权[2]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7 20:44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 B 股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4 | | --- | --- | |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 47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 47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532,237,906 | |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555,718,704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 976,519,20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8.0651 |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方路 3261 号公司 223 会议 ...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6-17 20:44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17日14:00召开[1][3] - 董事会于2024年5月28日公告通知各股东[2] - 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公司223会议室[3]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94名,代表股份2,532,237,906股,占比48.0651%[5] 投票相关 - 上交所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3]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3] -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 会议审议 -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26项议案[6][7][9][10] 会议合法性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4]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10]
振华重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7 20:42
激励计划推进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9] - 2024年3月20 - 29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10] - 2024年3月23日收到国资委原则同意批复[10] - 2024年3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0] - 2024年6月7日披露首批激励对象名单[11] - 2024年6月1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2]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向34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523.00万份股票期权[13] - 授予日为2024年6月17日,行权价格3.31元/股[13] - 拟授予总量不超7902.53万份,首次授予调为7523.00万份[17] - 预留权益调为379.53万份[17]
振华重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振华重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7 20:42
投票权征集 - 独立董事夏立军受委托征集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投票权[2] - 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13 - 15日特定时段[4] - 夏立军有征集主体资格,《征集公告》合规[4][5] 股东大会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2] 投票委托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15日未收到股东投票权委托[6]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4-06-17 20:42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6月17日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 - 2024年3月23日收到国资委批复同意实施[2] - 2024年6月7日披露首批激励对象名单[3] 激励对象与权益调整 - 激励对象由346名调整为345名[5] - 首次授予数量由7573.00万份调为7523.00万份[6] - 预留权益数量由329.53万份调为379.53万份[6] 影响说明 - 调整对财务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7]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6-17 20:4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6月17日[3] - 向345名激励对象授予7523.00万份股票期权[2] - 行权价格为3.31元/股[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11] - 本次激励计划选取25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16] 业绩指标 - 2022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为14.30%,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10] - 以2019年为基期,2022年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为3.51%,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10] - 2022年经济增加值(EVA)完成上级单位考核[10] - 2024 - 2026年,2024年EOE不低于14.6%,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6.6%;2025年EOE不低于15.2%,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6.8%;2026年EOE不低于15.8%,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7.0%[14]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中,每年EVA需完成上级单位考核,且△EVA>0[14] 行权规则 - 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等待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11] - 可行权日须为交易日,不得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行权[11]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未来36个月内分期行权,每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均为1/3[12] 考核系数 - 子企业考核等级为A、B、C、D时,标准系数分别为100%、80%、0[17] -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 - 优秀、B - 良好、C - 中等、D - 合格、E - 不合格时,标准系数分别为100%、80%、50%、0[18] 激励对象与股份分配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45人合计获授7523.00万份,占授予权益总量95.20%,占目前股本总额1.4280%;预留股份379.53万份,占授予权益总量4.80%,占目前股本总额0.0720%[20] - 9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389.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4.92%,占目前股本总额0.0738%;336名其他员工获授7134.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90.27%,占目前股本总额1.3541%[20] 财务数据 - 以2024年6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每份股票期权公允价值为1.42元,市场价格3.48元/股,行权价格3.31元/股,有效期3.5年,历史波动率51.51%,无风险利率1.91%,股息率0%[22] - 首次授予的7523.00万股股票期权应确认总摊销费用为10682.66万元,2024 - 2028年分别摊销2073.99万元、3857.63万元、2900.40万元、1439.03万元、411.61万元[22] 其他要点 - 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测算数据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23] - 激励计划费用摊销在不考虑业绩刺激作用时影响各年净利润,但业绩提升将高于费用增加[23]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授予条件已成就,相关确定符合规定[24] - 上网公告附件包括法律意见书和监事会核查意见[25]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4-06-17 20:42
激励计划 - 上海振华重工发布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名单[1] 激励对象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9人[2] - 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共336人[2][3][4][5]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7 20:42
监事会会议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3位监事全到[1] - 选举张立杰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1] 激励计划 - 监事会认为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规[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资格有效[3]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为6月17日[4]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4-05-31 18:04
投票时间 - 征集投票权时间为2024年6月13 - 15日(9:00 - 11:30,13:00 - 16:30)[2] - 现场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14点召开[5]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交易系统9:15 - 9:25等时段,互联网9:15 - 15:00[5] 征集相关 - 征集人是独立董事夏立军[12] - 征集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6日或12日登记在册股东[6][7] - 征集涉及长期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6项议案[6] 委托规定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14] - 重复授权以最后签署或收到的为准,无法确认则无效[9] - 授权需明确投票指示,未填视为弃权[13] 其他 - 2024年6月1日发布补充公告[6] - 委托文件邮寄地址及收件人等信息[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