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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重工(6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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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2024-05-31 18:02
会议时间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原召开日期为2024年6月17日[2]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2] - 现场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17日14点召开[5]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5]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6]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6] 投票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有23项,累积投票议案有3项[8][9] 选举信息 -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5人,独立董事应选4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2人[9] 审议议案 - 审议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等多项议案[14][15] 其他 - 独立董事夏立军受委托征集委托投票权[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1日[10]
振华重工(600320) - 振华重工投资者调研情况
2024-05-27 18:41
业绩表现与预期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29%;归母净利润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13%;基本每股收益0.031元/股,同比增长2.17% [1] - 公司将继续锚定“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型、管理型、质量型世界一流装备制造企业”的发展目标,坚持“1544”总体发展思路,聚焦主业,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 [1] 毛利率提升策略 - 公司将通过市场动态跟踪、供应链管理优化、生产工艺改进、科技创新、内部能效提升以及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水平的提升,多措并举提高海工、钢结构板块的毛利率水平 [2] 智能制造推进 - 公司计划重点推进实施23个智能制造在建项目、26个智能制造新建项目,后续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3] 股权激励计划 -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总计不超过7,902.53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首次授予7573万份,预留授予329.53万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347人 [5] 港机业务增长点 - 公司将重点把握国家战略区域发展规划,抢抓自动化码头建设机遇,发挥自动化码头技术与系统总承包优势,参与建设国内外近60个自动化码头项目,建设了全世界70%以上的自动化码头 [5]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5-27 18:14
章程修订 - 2024年5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 - 原章程第一条修订后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 - 原章程第二条修订后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变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06953D[2] - 原章程第八条修订后法定代表人可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辞任相关规定明确[3] - 原章程第十八条修订后股份发行原则增加公开[3] 股份相关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以内不得转让[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一定比例(未明确)[3] - 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4] - 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4]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 - 公司应在股东提出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4] - 股东可自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权益受损情况采取法律行动[6]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7]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7] - 违规买入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征集股东委托出席股东大会并代行权利[8] 人员任职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 - 董事会由不超过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10] 经营决策 - 董事会可决定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0%以下生产经营合同的签署[10]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31]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 - 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等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等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3]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14]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等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4]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3] -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30][32] -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32] - 监事会可对违反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建议并提起诉讼[33]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 - 上述条款修订及相关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宜[1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8]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27 18:1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17日14点在上海东方路3261号公司223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有不同投票时段[6]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26项议案,含2023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计划等[8][9][10] 选举信息 -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5人,独立董事应选4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2人[9][10]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投票总数[26] 股权登记与参会 - 振华重工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6/6,B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6/1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4/6/6[14] - 不同类型股东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不同,会前可函或传真登记,当天可现场登记[15] 议案特殊情况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6 - 21、23[11]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全部议案[11]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0、11,应回避股东有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1] 投票示例 - 某股东持有100股,应选董事10名时,对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选举票数[26] - 某投资者持有100股,在应选董事5名的议案中有500票表决权[26] - 选举董事陈××方式一投票票数为500,方式二和方式三为100[28] - 选举董事赵××方式二投票票数为100,方式三为50[28] - 选举董事蒋××方式二投票票数为100,方式三为200[28] - 选举董事宋××方式二投票票数为100,方式三为50[28]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授权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2024-05-27 18:13
出售计划 - 公司拟出售青岛港不超6247.2万股、中国通号不超12306.3万股、华伍股份不超840.18万股、中远海控不超151.8009万股股票[2] 业绩数据 - 2024年Q1青岛港营收44.30亿元,归母净利润13.17亿元[4] - 2024年Q1中国通号营收65.09亿元,归母净利润6.04亿元[6] - 2024年Q1华伍股份营收2.42亿元,归母净利润0.17亿元[9] - 2024年Q1中远海控营收482.70亿元,归母净利润67.55亿元[10] 出售目的 - 出售股票资产利于盘活资产、回收资金、降负债率、改善财务状况[12]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7 18:13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9位董事全到[1] - 公司将于2024年6月17日在上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 议案相关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授权择机出售股票资产》议案[3]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参加中交集团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07 17:11
会议信息 - 公司与中交集团其他5家上市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参加集体业绩说明会[3] - 说明会以现场直播+网络转播+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4] - 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10:00 - 12:00[6][7] 参与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2日前发问题至公司邮箱提问[6][8] - 可登录“路演中”和“上证路演中心”在线观看和参与[8] 会议安排 - 10:00 - 12:00“路演中”平台现场直播[7] - 10:00 - 12:00上证路演中心视频转播[7] - 11:00 - 12:00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7] 参会人员 - 中交集团和振华重工高级管理人员参加[7] 会后查看 - 说明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9]
振华重工(600320)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8:07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84.4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40.2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1.1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94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25.98%[4] - 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为84.45亿元,较去年同期有显著增长[13] - 营业总成本为82.40亿元,其中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占比较大[13] - 公司的营业利润为2.33亿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13] - 公司的营业外收入为1.47亿元,较去年同期有显著增长[13]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净利润为20.54亿元,同比增长27.3%[14] 股东信息 - 股东信息显示前十名股东中,中交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最多,达到17.40%[7] - 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8] 资产负债 - 总资产为846.92亿人民币,较上年度末略有下降0.20%[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冲销、政府补助、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合计金额为7.61亿人民币[5] - 2024年第一季度,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资产总额为451.55亿元,较上一季度略有下降[10] - 公司持有的存货总额为253.88亿元,其中合同资产占比较大[10] - 非流动资产总额为395.36亿元,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占比较大[11] - 公司的流动负债总额为451.46亿元,较上一季度有所下降[12] - 非流动负债总额为204.51亿元,其中长期借款占比较大[1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85.62亿元,同比增长20.3%[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5.89亿元,同比增长97.8%[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9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6.5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3%[17]
振华重工(600320) - 振华重工投资者调研情况
2024-03-29 15:38
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 以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型、管理型、质量型世界一流装备制造企业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做强做优做大主责主业 [1] - 港机业务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布局,拓展产品系列,应用新技术,向全生命周期服务转型升级 [1] - 海工业务关注海洋经济动向,推进市场推广与技术革新,落地优势项目,提升生产履约与成本管控水平 [2] - 船运业务提升船队管理,抓住航运复苏等机遇,提高行业竞争力与规模效益 [2] 港机服务类业务拓展情况 - 通过全球经营服务网点,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和精益化经营与全寿命周期服务 [3] - 拥有超 1000 名高素质专业人员组成的服务队伍,提供高效解决方案与备件服务支持 [3] - 下属子公司 Terminexus 打造港机行业首个数字化供应链平台 [3] 自动化码头行业前景 - 自动化、智能化是未来港口发展趋势,许多码头用户将自动化相关设备及系统作为主要投资方向之一 [4] 海工库存化解进度 - 重视海工去库存,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在机会,部分海工资产盘活,在手船舶与潜在客户磋商 [5] - 后续密切跟进市场动态,做好信息跟踪整合分析,保持与重要客户沟通,寻求处置机会 [5]
振华重工(60032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29 00:0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20亿元[4]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2,933,263,802元,同比增长9.08%[11]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978,765元,同比增长39.80%[11] - 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84,184,446元,同比增长101.83%[11]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756,552,794元,同比增长3.88%[11]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601.97亿、738.91亿、910.24亿和1,042.21亿人民币[13]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95亿、15.03亿、3.97亿和20.04亿人民币[13]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2.36亿、23.17亿、-2.19亿和40.10亿人民币[13]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约为329.33亿元,同比增长9.08%;归母净利润约为5.20亿元,同比增长39.80%[16] - 公司2023年港口机械业务新签合同额为36.08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59%[16] - 公司2023年海工和钢结构相关业务新签合同额为19.84亿美元,其中钢结构业务新签订单为4.70亿美元[16]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9.33亿元,同比增长9.08%[23] - 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公司项目交付量增加所致[25] - 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25] - 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大对市场的开拓和营销力度所致[25] - 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咨询费用增加所致[25] - 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公司有息负债减少使得利息支出降低[26] - 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费用化研发项目支出增加所致[26] -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7]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29.33亿元,同比增长9.08%,营业成本为284.80亿元,同比增长8.93%[29] - 港口机械主营业务营业收入为212.37亿元,毛利率比上年增加0.3个百分点,达到16.33%[29] - 重型装备主营业务营业收入为54.23亿元,毛利率比上年减少2.35个百分点,降至5.23%[29]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未来发展讨论与分析中指出,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新机遇,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变革带来新机遇,为公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增添了新动能[49] - 公司发展战略以“1544”总体发展思路为战略指引,逐步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型、管理型、质量型世界一流装备制造企业[50] - 公司加大资源投入发展成熟新业务,包括钢结构、海上风电、立体停车等领域[50] - 公司积极探索主业相关新赛道,抢抓全球港口码头老旧港机设备更新改造机遇[50] - 公司紧扣“高质量发展提升年”总体要求,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51] - 公司加强市场开拓,持续推广产品标准化、模块化建造,加快推出轻量化港机产品[51] 公司治理 - 公司累计召开董事会会议14次,监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披露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54] - 公司持续夯实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责任,强化信息披露的部门协同,全年共发布公告108份,其中临时公告56份,上网公告文件48份,定期报告4份[54] - 公司制定《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出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手册》,规范工作标准,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与资本市场沟通[55] - 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58] 环保责任 - 公司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为11,856.90万元,实际排放的废气和废水主要污染物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量限值[136] - 公司加强了废气、废水、噪声、危废等的综合治理,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143] - 公司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规定,项目均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及竣工验收手续[144] - 公司下属单位均按要求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并根据实际排污变化情况开展排污许可变更,均获得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146] - 公司下属排污单位未收到环保行政处罚[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