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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重工(6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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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重工:振华重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4-09-18 17:46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1]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26] - 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上升或下降50%以上、扭亏为盈,需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26]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事项(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事项(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事项(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事项(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事项(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事项(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事项(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交易事项(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需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 上一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免于披露相应业绩预告[27] - 上一期半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相应业绩预告[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临时报告披露[2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临时报告披露[29] -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30]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37]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8]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7] 信息披露流程 - 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4]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报告,董事长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4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46] 其他要点 - 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拟派股票股利等情形应审计[1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等视为未通过[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9]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多项信息披露相关工作[40]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收集资料和编制报告[41]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相关人员应通报董事会秘书并组织披露[41] - 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事业部应指定信息披露工作联络员并备案[42] - 股东咨询电话为8621 - 50390727,是公司联系股东和监管机构专用电话[41] - 公司有关部门讨论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信息披露部门人员列席并提供资料[44] - 公司有关部门对信息披露有疑问可向相关方咨询[44]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应发布更正等公告[45]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由董事会秘书等负责档案管理[46] - 公司相关人员对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8] - 公司得知未披露信息难保密等情况应立即披露[48] - 原《振华重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废止[51]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的公告
2024-09-18 17:44
人事变动 - 2024年9月18日公司董事会通过聘任朱晓怀为总经理议案[1] - 朱晓怀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不再任执行总经理[1] - 朱晓怀继续担任董事、财务总监[1] 人员信息 - 朱晓怀1969年生,MBA硕士,高级会计师[3] - 朱晓怀1991年7月参加工作[3]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8 17:44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 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聘任朱晓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晓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 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同意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5)。 二、《关于审议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修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12 17:39
财报与会议时间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2] - 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13日至9月23日16:00前提问[2] -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定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10:00 - 11:30举行[2][4] 会议形式与网址 - 业绩说明会以现场转播+网络直播+网络互动结合召开[3] - 上证路演中心视频转播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5] - “进门财经”平台网络直播网址为https://s.comein.cn/ABpKb[5] 联系信息 - 联系部门为战略发展部(董监事会办公室),电话021 - 50390727,传真021 - 31193316,邮箱ir@zpmc.com[7]
振华重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30 22:04
激励计划进程 - 2023年12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8] - 2024年3月公示激励对象名单,获国资委批复[9] - 2024年6月17日股东大会等通过议案,首次授予7523.00万份期权[10][11] - 2024年8月1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授予7483.00万份期权[13][14] 行权价格调整 - 最初行权价格3.31元/股,后调整为3.26元/股[11][14] 利润分配 - 2024年6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0.5元[16]
振华重工(600320)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30 22:04
经营业绩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72.29亿元,同比增长28.49%[1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6亿元,同比增长9.50%[1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亿元,同比增长64.80%[1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1亿元,同比下降13.05%[1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057元,同比增长9.62%[1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21元,同比增长75.00%[1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6%,同比增加0.13个百分点[1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71%,同比增加0.29个百分点[18] 公司概况 - 公司是全球知名的重型装备制造企业,为国有控股 A、B 股上市公司[21] - 公司产品已进入全球 107 个国家和地区,岸桥产品已连续 20 余年保持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的行业龙头地位[22] - 公司成功打造了我国第一个自动化码头、亚洲首个全自动化码头、全球最大的单体全自动化码头[22] - 公司拥有强大的生产和运输能力,在上海和江苏拥有 6 个生产基地,码头(岸线)总长度 10,208 米,年处理钢结构可达 100 万吨[23] - 公司拥有引领行业的研发创新能力,是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海上起重铺管核心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3] - 公司不断推出引领行业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23] - 公司建立了全球化的营销网络和数字化的供应链平台,为全球客户提供快速准确、全面的一体化和精益化经营与全寿命周期的服务[24] - 公司控股子公司 Terminexus 打造了港机行业首个数字化供应链平台[24] 财务状况 - 公司2024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1.90亿元[20] - 公司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为845.07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42%[17] -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长期借款增加32.27%[30,31] - 公司境外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6.87%[32] - 部分资产受限用于借款抵押和质押[33] -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总额同比下降17.95%[34] 重大事项 -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49] -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49] -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披露欧辉生先生辞去董事和总经理职务[49] -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长期股权激励计划[52] -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5] 环境保护 - 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废气主要污染物许可总量、废水中主要污染物许可总量[57] - 2024 年上半年各单位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均不超过排放许可限值[57] - 公司及下属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57,58,59] - 公司加强了废气、废水、噪声、危废等的综合治理,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63] - 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认真开展自行监测,并及时、完整、如实发布自行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69] 关联交易 - 公司对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交疏浚技术等关联方的销售收入合计855,061,826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70.76%[87] -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定价[87] - 公司2024年1-6月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发生各项金融业务未超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上限[98] - 公司2024年1-6月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发生的各项金融业务定价公允[98] 其他 - 公司2023年12月26日激励计划终止[80] -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有关承诺于2024年8月19日终止[80] - 公司存在36,872.21万元的亏损需由原股东承担[85] - 公司已于2022年3月29日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83] -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裁定执行结案,回收全部生效判决金额本息约3,893.26万元[84]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0 22:04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3位监事实到[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1]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3] 事项合规性 - 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 - 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规定,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3][4]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9 17:18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8位董事全到[1] - 会议审议通过制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制度议案[1] 股票事项 - 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1] -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 -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0日相关公告[2][3]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9 17:17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书面通讯召开,3名监事全到[1] 业务决策 - 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1] - 终止该事项不影响正常经营,不损害股东利益[1]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2024-08-19 17:17
发行决策 - 2023年5 - 8月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1][2] - 2024年8月19日决定终止2023年度发行事项[1][4][5] 终止原因 -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决定终止[3] 影响评估 - 终止发行不影响日常经营,不损害股东利益[4][7] 程序说明 - 未提交申请文件,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