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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仁堂(6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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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仁堂:达仁堂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3-12-26 17:11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数量 | | 注销股份数量 | | | 注销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 91,800 | 91,800 | 股 | 2023 | 年 | 12 | 月 | 日 29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经 2023 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3 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次调整 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第五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因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 ...
达仁堂: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19 17:19
3.上述事项的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4.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第九次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新加坡交易所有关规则、 本公司《公司章程》与《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在事前对本次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如下意见: 1.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医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是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公 司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医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形成关 联关系。鉴于前述原因,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公司分别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的两项《天津市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天津医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签署的《企 业支持服务协议》,均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未影响本公 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
达仁堂: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9 17:19
关联交易 - 拟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签饮片厂搬迁改造代煎车间合同[1] - 拟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签药材公司青光库北库区改造合同[2][3] - 拟与天津医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签企业支持服务协议[3] 合规情况 - 关联交易遵循原则,未影响独立性与损害中小股东利益[1][3] - 关联交易协议合法有效,不违反规定[1][3] - 董事会召开、表决程序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2][3] 其他 - 独立董事为刘育彬、杨木光、李清[4] - 独立意见日期为2023年12月18日[4]
达仁堂:达仁堂2023年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2-19 17:19
董事会会议 - 2023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于12月18日召开,9位董事全参加[1] - 杨木光接替朱海峰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1] 业务合作 - 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签代煎车间合同,价款3961324元[1][2][3] - 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签库改造工程合同,价款2802987元[3][4] - 与天津医药集团营销签服务协议,价款不超6700000元,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3][4]
达仁堂:达仁堂关于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3-12-19 17:19
项目合同 - 代煎车间项目合同价款3961324元,库区改造项目合同价款2802987元,合计6764311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0.10%[1][2] - 代煎车间项目不含税价款3634242.20元,增值税金额327081.80元[5] - 库区改造项目增值税金额231439.29元[10] 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与医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累计交易3782.2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0.58%[1] - 向天津中新科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528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0.81%[1] - 受让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股权,摘牌价8782.38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35%[1] - 与天津医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签署合同,价款不超67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0.10%[1] 股权结构 -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2.989%股权,持有设计院100%股权[3] - 设计院注册资本13417457.74元[4] 工程条款 - 未按合同完成代煎车间项目,按工程造价款10%赔偿违约金[7] -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12] - 价款调整条件为甲方同意的重大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超5%[12] - 隐蔽工程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隐蔽施工前24小时通知甲方[14] -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按国家规定验收[14] 董事会决议 - 2023年12月18日第九次董事会,6名非关联董事和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两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6] - 3名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程序合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互利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协议合法有效[16][17][18]
达仁堂:达仁堂关于与天津医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3-12-19 17:19
关联交易 - 拟与津药营销签协议,价款不超670万元,占净资产0.10%,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 - 过去12个月与关联人交易累计金额3782.24万元,占净资产0.58%[2] 投资与股权变动 - 过去12个月向天津中新科炬增资5280万元,占净资产0.81%[2] - 过去12个月受让天津医药集团财务15%股权,摘牌价8782.386万元,占净资产1.35%[2] 其他合同 - 过去12个月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合同价款676.4311万元,占净资产0.10%[2] 股权结构 - 天津市医药集团持有公司42.989%股权,持有津药营销100%股权[3] 董事会决议 - 2023年12月18日第九次董事会,6名非关联董事和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联交易议案[7][8]
达仁堂:达仁堂关于部分产品在《国家医保目录》中备注限制内容解除和调整变化的公告
2023-12-15 15:34
业绩相关 - 医保限制调整预计带动公司产品销量增长[3] 政策相关 - 《2023年医保目录》2024年1月1日起执行[4] - 公司部分产品备注限制内容调整,解除部分限制[1][3]
达仁堂:达仁堂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12-11 15:35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3年12月19日15:00 - 16: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2] - 召开地点为东方财富路演(https://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4378246)[2] - 召开方式为网络互动[2] 投资者参与方式 - 2023年12月15日17:00前邮件提问到drt600329@163.com[2] - 2023年12月19日15:00 - 16:00通过东方财富路演在线参与[3] 说明会其他信息 - 出席人员有董事长张铭芮、总经理王磊等[3] - 联系人是王健、江凌,电话022 - 27020892,邮箱drt600329@163.com[3] - 会后可通过东方财富路演查看情况及内容[3]
达仁堂:达仁堂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28 18:22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公告编号:2023-050 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 | 23 | | --- | --- | --- | --- | |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 | | 10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S 股) | | | 13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33,839,663 | | | |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328,002,859 | |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S 股) | | 5,836,804 |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 | 份总数的比例(%) | | 43.342 | |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 ...
达仁堂:北京观韬中茂(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8 18:22
北京观韬中茂(天津)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 FIRM·TIAN JIN OFFICE Tel:86 22 58299677/78 Fax:86 22 58299679 E-mail:guantaotj@guantao.com http:// www.guantao.com 致: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中茂(天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津药达仁堂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津药 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任 何其他目的。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 告材料,随同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