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乳业(6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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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09 17:46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范性文件和《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 ...
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09 17:46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障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 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 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 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 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 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且不包括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职工董事(如有)。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 ...
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09 17:46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三条 公司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四)形成尊重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五)实现股东利益和公司价值整体利益最大化并举的投资理念。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 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 ...
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09 17:46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 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风险发生的可 能性及其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 业务领域、重要流程环节和高风险领域。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评价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实施的对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控制有效性, 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对实现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程度,包括内部控制 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拥有实际 ...
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09 17:46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提高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敦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因其个人不当行为给公司带来 的损失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强化内部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问责,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工作职责 范围内,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尽到对公司的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导致公司出现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致使公司及投资者利 益遭受损失,公司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条 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对相关事 项负有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人员的问责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内部问责遵循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权责统一、责罚适当的原则。 第二章 问责事项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以上不亲自 ...
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09 17:46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依 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上海 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董 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
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09 17:46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规范运作, 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和《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等,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司根据需要, 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 ...
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09 17:46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 行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时、有 效地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 第二章 规范运作 第五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经营 1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合法有效地开展生产 经营活动。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各子 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提高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 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
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09 17: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 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重大影响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 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本办法所称"信 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收 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 方,为公司和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 上市、信息披露、停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六)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
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09 17:4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每人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7]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9]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8] 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管“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0]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等应在相关事项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5]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16]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证监会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上缴差价等[19] - 给公司造成损失,受监管处罚同时公司处分或追究民事赔偿[19] -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9] - 特定违规情形,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处罚[21] - 情节严重,证监会可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1] 制度相关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1] - 本办法实施后与国家法律法规抵触,按最新规定执行[21] - 必要时修订本办法[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3] 文件信息 - 文件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