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600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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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待股东大会审批)
2025-10-30 21:28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 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必须按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会决 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21:2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 份")董事会决策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 公司提高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交所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职责的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30 21:2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审阅年报工作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审阅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 港股份")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害。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同时,独立董事应当 根据情况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十条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30 21:2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 港股份")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选任、履职等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证券事务管理部门 的工作,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 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 和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待股东大会审批)
2025-10-30 21:2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4] 董事任期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8]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书面通知[10] - 变更定期会议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11]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14] 提案审议 - 普通提案须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通过[19] - 对外担保事项须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 - 关联担保事项由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经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19]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1]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方式为书面记名或举手表决[16]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会未选视为弃权[17] 特殊情况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因材料不充分等可联名提议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18]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含届次、时间等内容[23]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用通讯方式表决并决议,非现场表决董事需会后补签名[17] 意见处理 - 董事对会议记录等有不同意见可签字说明,否则视为同意[25]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7]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7]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高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30 21:2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高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高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 港股份")高风险业务管理工作,规范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 善高风险投资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风险投资业务"是指公司将来可能从事的经营风险 较高、易发生较大损失的涉及金融及衍生品交易的各项经营活动。具体包括股票、 基金、债券及权证等金融工具、外汇买卖、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金融期货及 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 股票、基金、债券及权证等金融工具主要指公司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或其他 证券交易机构买卖其他上市公司流通股、基金、债券及权证等金融工具,不包括 公司以参股、控股为目的在长期投资科目核算的股权投资和以持有到期获取利息 为目的在长期投资科目核算的债券投资。 外汇买卖主要指公司在境内外外汇交易市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10-30 21:28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1] 信息披露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8]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6] 信息管理 - 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符合相关条件[8]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10] 违规惩戒 - 不符合条件作暂缓、豁免处理或未及时披露将给予惩戒[10]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30 21:2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 股份")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 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公司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部门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 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公司重 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监督管理的需要,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负责日常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30 21:2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 本着对全体股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 利益,将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时、准确、 真实、完整公布于众并防止重要信息在公告前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 其他有关的证券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或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 息管理、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确保信息披露的公正性,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四条 公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待股东大会审批)
2025-10-30 21:28
第一条 为了维护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 港股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 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 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不 足五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