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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两名独立董事委员[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订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 下设工作小组提供资料[4] - 考评先由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11] 执行时间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6
担保预算与资料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预算管理,年度计划纳入全面预算体系[3] - 申请担保人资信资料应包含企业基本资料等内容[7] 担保审批情形 - 存在十二种情形之一或资料不充分,公司不得提供担保[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4]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4]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要经股东会审批[14] - 12个月内累计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决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4] - 对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4] 合同与流程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和反担保合同[16] - 担保合同订立时经办和合规运营部须审查[16]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依决议签担保合同[17] - 可与符合条件企业签互保协议,责任人要求对方提供财务资料[17] 部门职责与后续管理 - 财务部门是对外担保职能管理部门,合规部负责审查核查[19][20] - 财务部门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异常报告董事会[21] - 担保主债务到期督促偿债,未履行时启动追偿并报董事会[21]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6] - 董事会视情况对有过失责任人给予处分[28]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批准后生效[31]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6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 战略委员会由六名董事委员组成[4]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或提名经选举产生[4] 任期与小组设置 -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与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担任[4] 会议规则 - 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前3天须书面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安排 -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并记录[12] - 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4]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6
股份相关 - 公司1999年12月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46万股[14] - 2002年8月23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14] - 2004年4月27日,以2003年末总股本764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股份总数变为9939.8万股[14] - 2011年4月13日,以2010年末总股本9939.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5股,股份总数变为14909.7万股[14] - 2012年4月12日,以2011年末总股本14909.7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转增3股,股份总数变为22364.55万股[1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364.55万元[16] - 公司设立时,5家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分别为4353.5万股、143万股、65万股、52万股、32.5万股[2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646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一元[22] - 公司股份总数为223645500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23645500股,其他类别股0股[23]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9]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41]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2]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9] - 董事人数不足六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7]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5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58] - 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每位董事候选人应以单项提案提出[5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6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9]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0]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提名[7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71]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4]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0]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2]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4]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职结束后两年内仍然有效[85]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88] 其他 - 公司党总支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77] - 公司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五至七人[7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9]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1]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22]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23]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2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6]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可在30日或45日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0]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1] - 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38]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147]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6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 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是由董事组成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7 16:46
证券代码:600560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编号:临 2025-023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 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章程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 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相应废止。 修订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 ...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7 16:4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1月13日14点于北京丰台召开[3] - 网络投票11月13日进行,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5][6] - 本次股东会审议4项议案,已在10月28日刊登相关信息[8] 议案相关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1 - 4[11]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7日,A股代码600560,简称金自天正[14] - 会议登记时间为11月10 - 11日,区分法人和自然人股东[16] - 登记方式为直接或信函,不接受电话登记,地点在董事会办公室[16] 联系方式 - 通信地址为北京丰台富丰路6号,邮编100070[22] - 联系人单梦鹤,联系电话010 - 56982304[22]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10-27 16:4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1月13日14时在公司八楼大会议室召开[6] 议案情况 - 需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4项议案[4]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通过相关会议审议[9] - 修订其他3项制度议案通过董事会审议[12][15][18] 信息披露 - 修订后4项制度全文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8][12][15][18]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6:45
证券代码:600560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编号:临 2025-022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综合楼八楼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文佐先生主持。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 二、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6:45
会议安排 - 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发出[1]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应到实到董事均为9人[1]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将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5] 议案通过 - 董事会以9票赞成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1] - 董事会以9票赞成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2][3] - 董事会以9票赞成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5] 股东会审议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将审议多项修订议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