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自天正(60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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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3.45%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7 19:03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16亿元,同比下降3.5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亿元,同比下降3.45%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72元,同比下降6.49% [1]
金自天正(600560.SH):前三季度净利润3723.11万元,同比下降2.61%
格隆汇APP· 2025-10-27 17:30
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4.08亿元,同比下降15.3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723.11万元,同比下降2.61%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 [1]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7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 管理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形成企业文化等[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6]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公司需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法定信息[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参与人员与档案保存 - 投资者说明会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0] 决策与信息归集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工作决策机构[11] - 董事会办公室应归集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等的经营、财务等信息[12] 人员素质与活动管理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3][14] - 公司为投资者等现场活动提供便利并做好信息隔离[14] 调研管理 - 公司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14] - 投资者等现场参观、调研实行预约登记制度,需提前五个工作日预约[14] - 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的承诺书包含不打探未公开信息等多项内容[14][15] 培训与制度执行 - 公司定期对董事等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5]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17]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通过[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提前3天书面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工作安排 - 审计工作小组以内部审计部门牵头,负责日常联络和组织工作[6] 职责权限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阅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控等[8]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9] - 有权听取工作汇报,获取审计、财务报告等资料[10] 细则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18]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7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业绩预告[19] - 半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20][21]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 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 - 季度报告记载重要提示、主要财务数据等内容[16] 信息披露审核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特殊情况披露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5]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5]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1] - 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协调组织等事务[31]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31] 信息保密与报送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保密工作,内幕信息泄露时采取补救措施[33]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6][37][38]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7] 文件保存与编制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43] - 定期报告编制经多部门准备资料等程序[40][41] - 临时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2] 信息披露程序 - 对外披露信息经提供部门核对等程序[43] 内部控制 - 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44] - 董事会及管理层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44] -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工作部负责检查监督[44][45][46] 责任追究 - 信息报送失误造成损失或处罚,董事会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46]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48]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8] - 相关人员信息披露违规造成损失,公司对责任人处罚[4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5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1]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实施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7
风控管理目标与原则 - 开展风控管理要确保风险可控、信息沟通真实可靠等[3] - 建立和实施风控管理遵循全面性、系统性等原则[4][5] 风控管理组织体系 - 组织体系包括党总支、董事会等[8] - 董事会负责决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等[10][11] - 风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架构等多项工作[12] 风控管理模式与监督 - 采取“集中、分层、分类”管理模式[17] - 聚焦业务领域优化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18] - 总部对各单位风控管理实施监督评价,每3年全面覆盖[18] 风控管理报告与考核 - 报告机制分为定期和不定期报告[19] - 将各责任主体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20] 全面风险管理流程 - 包括收集信息、评估等环节[24] - 风险信息收集涵盖多种内外部信息[24] - 风险评估分日常和年度,有定性与定量方法[26] - 评估结果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风险[26] - 风险管理策略有承担、规避等方式[27] - 针对不同风险采取不同处理措施[27] - 建立突发重大风险应急处理机制[28] 内部控制 - 要素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31] - 控制活动措施有不相容职务分离等[31] - 内部监督用于评价有效性并改进[33] - 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34] - 各责任主体建立缺陷认定标准[34] - 各级部门跟踪整改情况[34] - 各责任主体定期自我评价[34] 风控管理文化 - 各责任主体建立具有风险合规意识的企业文化[36] - 风控管理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37] - 全体员工树立风险相关意识和理念[37] - 风控管理部门宣扬理念等[37] 奖惩机制 - 对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和奖励[39] - 对违规人员追究责任[39]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6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指持有不超一年,长期指超一年[2] 投资收益率与审批制度 - 商业类投资内部收益率及折现率应高于三者较高者[4]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6] 投资决策机构 - 公司党总支是对外投资研究讨论前置机构,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8] 短期投资流程 - 短期投资由对外投资管理部门预选机会和对象并编制计划,按审批权限实施[13]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且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3] 长期投资流程 - 长期投资评审小组编制年度计划,经初审、审议等程序审批[16] - 重大投资项目需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论证、调查、评估等,需提交审计或评估报告[18] 投资后管理 - 投资评审小组完成投资后形成后评价专项报告并通报结果[21] - 公司财务部对投资项目每季度汇制报表并报告,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下收回或核销对外投资[23]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下转让对外投资[24] 人员派出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等人员[26] 财务核算与检查 - 公司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选择专业机构进行短期投资[29] - 公司每年度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9] 财务信息报送 - 公司子公司应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9] 财务监督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30] 信息披露与保管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文件由各部门整理保管[32]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32] 违规处理 - 公司及所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将受处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5]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6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3]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1] - 不符合任职资格应立即停止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16]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18] 独立董事工作保障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应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董事会会议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董事会需反馈落实情况[19]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需同时披露[21] -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3]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4]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5] 其他规定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5]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6]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股东[28]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2]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8种情形不能担任董事[4]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等15项职权,股份回购方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1] - 董事会风险投资资金不得超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的30%[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3] - 每一会计年度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且累计捐赠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对外捐赠由董事会批准[1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5]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应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16][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8]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2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请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1]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决议,须过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等事项决议,注册会计师未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时,先根据审计报告草案决议,出具正式报告后再决议[25]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5] 其他规定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等,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并及时披露[25]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日期等内容,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等票数[25] - 董事对会议记录或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可签字时书面说明,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或发表公开声明[26]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7]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9]
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6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4]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股东[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7]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8]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9] - 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会议主持人[29] 会议报告与质询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股东会上对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37] - 主持人可拒绝与议题无关、有待调查、涉及商业秘密的质询[30]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37]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40] - 股东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7][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50] - 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50]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4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董事会当日报送文稿至上海证券交易所[48] 董事选举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拟选董事两人以上(含两人)适用[41][43] 提案表决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变更提案视为新提案[4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44] 利润分配与回购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9]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就回购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50]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应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54] - 议事规则重新修订时提交股东会审议[55]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