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60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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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公司通过承包方式取得国有耕地的承包经营权
证券日报· 2026-02-05 21:38
公司经营模式 - 公司通过承包方式取得国有耕地的承包经营权 实行以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 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1] - 公司是耕地发包主体 授权农业分公司具体实施耕地发包工作 [1] - 家庭农场通过与农业分公司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承包公司耕地 家庭农场是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 [1] 土地承包管理流程 - 农业分公司每年编制《土地承包方案》 经公司审批 分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发包工作 [1] - 土地承包费收取标准需综合考虑农作物产量 耕地质量 生产资料价格 粮食市场价格 粮食生产成本等多种因素确定 [1] - 农业分公司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协议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限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 [1] 生产管理方式 - 家庭农场按照公司统一管理办法和技术措施安排生产 费用自理 [1]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6-02-05 18: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通过多渠道交流[4][5] 说明会要求 - 按规定及时召开业绩、分红等说明会,特定情形下也需召开[6][8] 人员与资料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资料保存不少于3年[11][12][13]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6-02-05 18:01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4] - 解聘需充足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6]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任职资格与培训 - 需取得上交所认可资格证书[4] - 候选人应参加资格培训并获合格证书[13]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3] 职责与制度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9][10] - 公司应为履职提供便利,有权了解财务和经营情况[11] - 原制度废止,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5]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6-02-05 18:0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2] - 直接或间接持股 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亲属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7] 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 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 日内完成补选[10][11]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 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工作时间与记录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 15 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 10 年[20]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义务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4]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 5%以上或不足 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 5%且非董事高管的股东[2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28]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2026-02-05 18:0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4、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时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 通成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改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和推广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诚实守信原则,保持交流信息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3、保密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得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 息,避免发生选择性披露; 5、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原则。 第二章 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接待和推广工 作。公司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 资 ...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2026-02-05 18:01
董事及高管离任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决议通过日自动离任[4] - 任期届满前辞任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收到生效并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辞任六十日内补选,法定代表人董事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人选[5] - 离任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7] 股份减持 - 就任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8] 违规追责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费用[10]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董事会申请复核[11]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6-02-05 18:01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总会计师1名[3]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经董事会同意可连聘连任[3] 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者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总经理[4] - 担任特定破产或被吊销执照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相关完结或吊销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总经理[4] 总经理职责 - 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6] - 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6] - 在董事会授权内决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署有关合同与协议[6] 会议规则 - 总经理办公会议按集体讨论、总经理决策原则形成决议[13] - 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须提前2天送达出席会议人员阅知[14] - 总经理以外高级管理人员拟提交重要议题应提供书面资料并提决策建议[14] - 会议记录等重要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16] - 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于召开3日前通知与会人员[18] - 需半数以上(不含半数)高级管理人员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决策权限 - 涉及金额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且单笔金额不超过0.5%时可决定部分事项[2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关联交易,经理机构有决策权限[23] - 涉及金额按会计年度累计计算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且单笔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时可决定资产核销事项[23] - 未超过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净利润5%的前提下,可决定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事项[23] 担保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包括对子公司担保)[23] 报告义务 - 应向董事会履行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和临时报告义务[29] - 在特定情形下需向董事会做专题报告和临时报告[29] - 遇重大影响事件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报告[31] -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应按需报告工作[31] 考核与管理 - 总经理及高管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按相关办法执行[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经董事会决议后实施[33] 违规处理 - 违法或失职致公司损失应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3] 细则规定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5] - 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依规定执行并修订[35] - 修改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提意见,提请董事会批准[35]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批准之日起实施[35] - 原《总经理工作细则》自本细则实施起废止[35]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6-02-05 18:0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以下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 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 第一条 为了加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敦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以及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其指 定的联络人、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指定 的 ...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6-02-05 18:0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关 联交易管理,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企业是指公司下设的 分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 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