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6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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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9 17:18
公司代码:600604 900902 公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
市北高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说明
2024-04-19 17:18
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www.zhcpa.cn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r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4]4168号 m 景 | | 页 次 | | --- | --- | | 一、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1-2 | 二、2023 年度营业 ...
市北高新: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9 17:18
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 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市北高新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 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 附表 委托单位: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1-66528130 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4]4167号 上海市北高新股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9 17:18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282 人 最近一年(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 万元 最近一年(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何万篷)
2024-04-19 17:1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 出席公司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客观、公正、审慎地 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践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 义务。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何万篷,男,中国国籍,1974年9月出生,博士,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 福卡经济预测研究所副所长、专业首席研究员,《经济展望》杂志副主编、党总 支书记。现任上海前滩新兴产业研究院院长、首席研究员,兼任上海市北高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 力勤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2023年第四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4-19 17:18
项目情况 - 2023年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1] - 2023年无新开工项目[1] - 2023年竣工项目一项,面积27.09万平方米[1] 销售业绩 - 2023年10 - 12月签约面积31.87平方米,金额12.05万元,同比降99.99%[2] - 2023年全年签约面积500.48平方米,金额2,614.98万元,同比降98.36%[2] 租金业绩 - 2023年10 - 12月租金收入1.26亿元,同比降8.23%[2] - 2023年全年租金收入5.66亿元,同比增12.45%[2] 用户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出租总面积40.25万平方米[2]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04-19 17:18
财务资助 - 市北集团拟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不超20亿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提供8亿财务资助[3] - 2024年4月18日董事会通过接受资助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 股权结构 - 市北集团持有公司A股844,465,512股,占总股本45.0789%[4] - 市北集团通过子公司持有公司B股15,245,547股,占总股本0.8138%[4] - 市北集团合计持股859,711,059股,合计持股比例45.8927%[4] 市北集团业绩 - 2022年营收15,768.42万元,净利润 - 6,218.73万元[4] - 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8,353.91万元,净利润 - 1,405.81万元[4]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80,161.25万元,净资产288,062.39万元[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204,205.75万元,净资产286,118.72万元[4]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力)
2024-04-19 17:1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力,男,中国国籍,1974年7月出生,博士后。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 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共 上海市委聘请法律专家,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 民检察院、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监察与司法委员会特邀咨询专家,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徐汇区、虹口区、金山区、宝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市场监管党委 法律顾问,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含)以上或者在公司前五名的股东单位任 职。 2、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 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作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04-19 17:1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4 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 业绩与收益一致"的目标,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24 年公司 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总额预算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 市北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叶建芳)
2024-04-19 17:18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含)以上或者在公司前五名的股东单位任 职。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 出席公司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客观、公正、审慎地 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践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 义务。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叶建芳,女,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博士。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 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 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因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