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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6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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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4 18:02
信息披露时间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情况及接任人员[5] - 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第一季度财报,8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10月31日前披露第三季度财报[7] - 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披露未按期披露说明文件[8] - 重大事项出现,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 财务信息差错更正涉及经审计信息,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信息[11]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后用途[11] - 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或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安排情况[11] -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1个工作日内披露[13] 信息披露事项 - 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9]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9] - 公司拟变更制度,在披露最近一期年报或半年报时披露变更后制度主要内容[5] - 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同等职责人员变动需披露[8]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重大变化需披露[8] 其他 - 持股5%以上大股东为信息披露适用人员[20] - 市北高新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21] -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负责人,指定专人联络[23] - 市北高新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25] - 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对责任人进行内部处分[2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32]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4 18:0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市北高新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公允性的原则; (二)关联人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 回避表决; (三)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对 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1 (五)公司应当与关联人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 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 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 者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 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4 18:02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制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2] 独立董事职责 - 履行年报职责应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需签字[3] - 审核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5] - 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决策程序[8] 沟通与汇报 - 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4] - 财务总监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6] - 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7] 异议处理 - 对年报事项有异议经全体同意可聘请外部机构[9] 监督与报告 - 发现违法违规督促纠正并报告[4] - 在年度股东会上报告年度述职报告[4]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10-24 18:0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4]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具体措施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号码变更及时公布[7]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7]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业绩说明会等[8] 职责与实施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3]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实施[17]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8:02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6]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8]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书面通知[20]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23] 董事会会议举行条件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5] - 关联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38]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 设置审计、战略与ESG、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6] 董事委托规定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28]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26] 董事会会议召开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29] 董事会会议决议规则 - 提案决议须过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36] - 关联董事回避时,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8] 董事会会议表决相关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等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4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33]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50] 董事会会议记录相关 - 秘书安排人员做好会议记录[43]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等签字确认[46]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8: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应在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应在五日内发通知[6]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与地点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出席资格 - 同一股东委托多人出席会议,委托书签字样本明显不一致,出席资格无效[20] 主持人员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2] 投票权征集与制度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 表决回避与计票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结果[25]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0] 决议内容 - 股东会决议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39] 提案公告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4]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5] 信息公布 - 公告等信息需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38]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在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订时也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8]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4 18:02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 - 公司审计室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5]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资金支取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等[8] 募投项目处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0] - 超过最近一次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与投资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应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12]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3] 信息披露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3]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等并披露[14]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6] 超募资金使用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18]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19]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等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决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涉及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22] 项目变更与转让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情况等[23]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转让原因、已投资金额、项目完工程度等[24] 报告要求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26]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同披露[26] - 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6] 其他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配合并承担费用[26]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致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2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2025-10-24 18:02
高管薪酬制度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年度绩效奖组成[7] - 基本年薪按月平均税前发放,年度绩效奖根据考核核定[7] - 高管薪酬依据同行业薪资、公司经营等情况调整[8] 绩效考核 - 绩效考核以公司战略和效益为出发点,兼顾整体及分管业绩[10] - 考核指标由多部门根据经营目标和分管工作提出[11] - 考核后根据结果发放绩效奖金,违纪等情况不发[11] 激励计划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其他激励计划[13] - 公司可视情况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考核[13]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4 18:02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2]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5]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解聘需充足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4]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4] 任职资格 - 近三年受上交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 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参照执行[10]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5-10-24 18:02
ESG制度制定 - 公司于2025年10月制定ESG管理制度[1] 治理架构 - 公司ESG治理及管理架构分决策、管理、执行三层[6] - 董事会是ESG管理最高决策机构[6]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8] - 管理层组织推进,董事会办公室牵头[9] - 各职能部门是执行主体,分三组[7][8] - 所属各单位是责任主体[8] 工作方向 - 环境方面以“零碳园区”为目标开展工作[11] - 社会方面保障权益、助力乡村振兴[12] - 公司治理方面健全体系、保障股东利益[13] 利益相关方管理 - 公司加强ESG利益相关方管理,建立机制并披露信息[17][18] - 各部门回应利益相关方诉求[18] 报告编制与发布 - 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编制年度ESG报告,次年4月底前与年报同发布[20] - 编制报告参照多份文件标准[21] - 报告发布后宣传推广,纸质版可赠阅[24] 监督管理 - 公司加强ESG监督管理,工作履责纳入考评体系[23] - 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追责[23] - 对履责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24]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实施[26][27]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数规则[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