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6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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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4 18:02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流程 - 主要职责是研究公司长期战略等并提建议[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10] 会议规则 - 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2] 实施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修订亦同[16]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4 18: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以上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0] - 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1]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4]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6]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9] 职责职权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多项职责[17]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4] - 监督指导审计室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并提交报告[27] - 根据审计室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9]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时,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30]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等行使监事会主要职权[31] 股东会相关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34] - 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35] 诉讼相关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7] 细则说明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9] - 细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39]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4 18: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经同意可不限时[12] - 过半数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过半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特殊可通讯表决[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2] 细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15]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实施[15]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4 18:0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经审议提交股东会[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审议提交股东会[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审议提交股东会[5]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审议提交股东会,该股东不参与表决,其他股东半数以上通过[5][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 担保额度管理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预计两类子公司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余额不超额度[8]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未来12个月拟担保对象及额度并提交股东会,余额不超额度[8]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时可在合营或联营企业间调剂担保额度[8]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公司应履行担保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记录并公告决议[18] - 财务部门需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18] - 达到披露标准的担保,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或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信息[18] - 经办担保事项相关部门或人员为担保责任人[21] - 全体董事对违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1] -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公司追究当事人责任[21] - 责任人员违规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24]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4 18:02
舆情管理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5] 舆情分类与应对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4] - 应对原则包括及时性、协同性、针对性、审慎性[8] 报告与处置流程 - 知悉舆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舆情必要时报监管机构[8]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控制传播范围[9] 后续措施与责任 - 舆情控制后持续监测、总结复盘[10] - 违规披露或媒体造假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2]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2025年第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10-24 18:01
业绩 - 2025年7 - 9月租金收入12,110.36万元,同比减8.21%[2] - 2025年7 - 9月销售签约面积31.87平方米,金额12.05万元[1] 项目数据 - 2025年7 - 9月无新增储备、开工、竣工项目[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出租总面积38.75万平方米[2]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0-24 18:01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5-03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 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发展")、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 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市北物业")拟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数据港")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合计交易金额人民币 2,989.57 万元(含税)。 鉴于数据港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 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市北发展、新市北物业与数据港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和物业服务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市北集团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向云盟汇提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5-10-24 18:0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5-03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2025-10-24 18:01
办公地址变更 - 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变更办公地址,从上海市江场三路262号楼1变更为286号楼2[1] 其他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投资者热线、传真、邮箱、网址未变,热线021 - 66528130,传真021 - 56770134,邮箱zhengquan@shibei.com,网址www.shibeiht.com[1]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5年10月25日[2]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24 18:01
公司治理与结构 -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2][2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30] 股份与财务资助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股份收购与转让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需经股东会决议,部分情形可依章程或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3]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6]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7][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8] 会议召开与决策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况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2] - 满足条件时,公司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3][34] 审计与制度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6]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3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