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复华(6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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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3 03:00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被上海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案件一审由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受理 [2] - 原告曾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31,973,361.11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财产 [3] - 一审判决公司需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2,00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6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清偿日) [4] 诉讼案件进展与判决结果 - 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 - 二审法院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5][8] -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4,365.62元由公司负担 [6] 诉讼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 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将相关诉讼案件本金按借入时间点追溯计入2013年当期营业外支出,利息按对应期间分别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8] - 公告称上述判决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8]
ST复华(600624) -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6-02-12 16:45
诉讼相关 - 上海泉淳实业申请保全公司银行存款31,973,361.11元[2][3] - 一审判决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4] - 一审判决公司支付逾期还款利息[4] - 二审案件受理费144,365.62元由公司负担[5] 财务处理 - 相关诉讼本金及利息按对应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2][4][5]
ST复华: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第一财经· 2026-02-12 16:40
诉讼案件判决结果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 - 判决要求公司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 [1] - 逾期利息以200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6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1] 公司会计处理 - 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 [1] - 将2000万元借款本金追溯计入2013年当期营业外支出 [1] - 将利息分别计入对应期间当期营业外支出 [1] 公司经营状况声明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1] - 公司认为该判决不会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 [1]
ST复华(600624.SH)发预亏,预计2025年归母净亏损1.8亿元到2.7亿元
智通财经网· 2026-01-29 20:41
公司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8亿元到2.7亿元 [1] - 预计亏损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1]
ST复华(600624.SH):2025年预亏1.8亿元到2.7亿元
格隆汇APP· 2026-01-29 17:12
公司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亿元到-2.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亏损 [1] -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5亿元到-2.63亿元 [1] 业绩变动原因 - 业绩预亏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行业周期波动及区域市场供需格局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 [1] - 公司房地产项目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会计准则对存货进行初步减值测试,预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 - 该资产减值事项将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1] 公司经营状况 - 2025年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1]
ST复华:预计2025年年度净利润为-1.8亿元到-2.7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29 17:11
公司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亿元至-2.7亿元,与上年同期亏损约1.33亿元相比,亏损幅度增加[1] - 公司预计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亏损0.195元[1] -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对存货进行初步减值测试,预计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该事项将对年度利润产生重大影响[1] 业绩变动原因分析 - 业绩变动受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行业周期波动及区域市场供需格局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1] -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房地产项目存在减值迹象[1] -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具有减值迹象的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
复旦复华(600624) - 2025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6-01-29 16: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0万元到-27,000万元[2]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20.99万元[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500万元到-26,250万元[2]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697.29万元[4] 其他财务数据 - 2024年每股收益为-0.195元[4] - 2024年公司利润总额为-13,301.79万元[4] 业绩变动原因 - 业绩预亏主因是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 数据审计状态 - 2025年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3]
复旦复华:2025年预计亏损1.8亿至2.7亿元,亏损扩大
新浪财经· 2026-01-29 16:39
公司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8,000万元至27,000万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亏损13,320.99万元,亏损幅度扩大[1] - 公司预计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17,500万元至26,250万元[1] - 业绩预亏主要原因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房地产项目存在减值迹象,预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本年度利润产生重大影响[1]
复旦复华科技被罚400万,责任人共被罚370万,涉年报虚假记载
搜狐财经· 2026-01-20 19:23
公司违规事实 -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少计营业成本5,065.2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065.22万元,占该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的60.25% [4][10][20][27][32][39][45] -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少计营业成本259.2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20万元,占该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11% [4][10][20][27][32][39][45]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时,将高层住宅与别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782.13万元,占该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的118.48% [5][11][22][28][34][40][46] 违规行为涉及项目与会计处理 - 违规事项均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复华文苑”住宅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12月达到交房条件 [9][20][26][33][39][44] - 2019年及2020年的虚假记载源于公司未审慎核算项目施工成本、未足额结转相应营业成本,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相关规定 [9][10][20][27][33][39] - 2023年的虚假记载源于公司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时,未按规定划分资产组,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5][11][22][28][34][40][46] 监管处罚决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2][5] - 对时任董事长兼代理总经理赵某斌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2][17] - 对时任董事长兼代理总经理褚某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23] - 对时任董事长兼代理总经理宋某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30] - 对时任财务负责人赵某兴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2][35] - 对时任副总经理沈某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42] - 对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某浩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52] 相关责任人申辩与监管复核 - 赵某斌申辩称其在审核2019年年报时已勤勉尽责,项目成本计提决策审慎,且2022年的差错更正是后任管理层的单方判断,不应追究其责任 [13] - 监管复核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赵某斌已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其未全面核实成本上涨原因,且后续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故对其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15][16][17] - 周某浩申辩称将别墅与高层住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符合会计准则定义,其不存在主观恶意且已履行审慎关注义务,同时认为处罚过重且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49] - 监管复核认为,公司合并资产组的会计处理不当事实清楚,周某浩的理由不足以证明其已勤勉尽责,处以50万元罚款已是法定最低并已综合考虑相关因素,不存在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情况 [51][52] 公司后续行动 - 复旦复华已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5年4月30日先后两次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5][12][23][29][35][41][4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5〕48号
新浪财经· 2026-01-20 18:01
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少计营业成本5065.22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5065.22万元 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的60.25% [2] -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少计营业成本259.2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20万元 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11% [2]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因存货减值测试方法不当 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782.13万元 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的118.48% [3] 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具体事项 - 虚假记载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复华文苑住宅项目 [2] - 2019年及2020年的问题在于未审慎核算项目施工成本 未足额结转相应营业成本 [2] - 2023年的问题在于将高层住宅与别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3] 公司采取的纠正措施 -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及2025年4月30日先后两次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4] 相关责任人员及处罚 - 当事人沈某于2017年12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分管园区经营及房地产开发业务 [4] - 沈某被认定为对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4] - 监管局决定对沈某给予警告 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