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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9 15: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非领取薪酬的董事报酬 从公司其他规定。 第一章 人员组成 - 1 -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 董事应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 人。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9 15:49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 占提名委员会成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和程序提 出建议。 第一章 人员组成 - 1 -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以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委 员在失去资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9 15: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加强国新文化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机构、人员信息披 露的责任,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公司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 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未得知的重大事件 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 (四)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产品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报告、请示等文件; (五)公司依法就新闻媒体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5: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 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和《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 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 1 -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5:49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会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 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新文化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 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 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 6 个月之内举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 1 - 行。临时股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5: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董事会对系统性风险、体制性风险等的控制 能力和水平,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实现对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审计监督,规范公司经营 行为,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完善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五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9 15: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 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 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 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此项职责。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 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 息的监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 1 -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9 15: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及《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公司 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关联 人及关联交易的分析确认、关联交易合规审查及重大关联交易 决策的组织、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 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 - 1 - 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 披露》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关联人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 按规定给予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9 15: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新文化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 号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规章指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 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9 15: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 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央企 业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注册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 4411 号,邮编:200241 第二条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科(92)第 125 号"批准,以公开募集 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号 是:310000000011889。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 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8321Y。 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 7 月 14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 股字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