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60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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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5 16:51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4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 知,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兵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 的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2023-10-25 16:5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及资料 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 2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 REB 独立董事(签字): 吴君民 赵伟建 范畴 2023年10月25日 2 / 2 a and in a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料核 查,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后,我们认为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邵守言先生、马克和先生、陈志林先生、范明先生、吴君民先生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伟建先生、 孔玉生先生、刘同君先生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需的独立性,其任职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25 16:5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不少于5名,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有1名职工代表董事[3]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 -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董事辞职与补选 - 公司董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在10%以上5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但不超5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或资产核销事项[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6] - 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2日,紧急情况可立即召开[1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25]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其他 - 会议签到簿等文字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8] - 审计等三个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5]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批准,自下发之日起施行[30]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5 16:5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 - 因特定情况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六十日内完成补选[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出席需关注[10] - 委托他人出席,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4] 董事会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不迟于会前二日提供资料[19] 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5]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6] 事项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披露财务信息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不完整等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9] 独立董事薪酬与费用 - 薪酬按国家政策执行,无规定则享受内部津贴[1]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1] - 除津贴外不得从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1]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1]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23] - 履职未尽事宜参照《董事会议事规则》[23]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2023-10-25 16:5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审阅了相关人员的资料、 广泛征求了意见并取得了被提名人的同意后,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 行如下建议: 1、经审阅邵守言、马克和、陈志林、范明、吴君民、赵伟建、孔玉生、刘 同君的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前 述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 资格。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的签字页 ) 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赵伟建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在全面了解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以客观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伟建)
2023-10-25 16:4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赵伟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索普(集团) 有限公司提名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孔玉生)
2023-10-25 16:4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参加培训取得资格[1] - 具备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计学专业教授等资格[5]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符合要求[3]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有不良记录[3] 兼任与任职期限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未超六年[4] 审查情况 - 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同君)
2023-10-25 16:49
独立董事资格 - 候选人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无任职资格[3] - 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3]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其他情况 - 候选人已通过资格审查[5] - 承诺不符资格将辞职[5]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25 16:4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监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 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 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 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 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P A G E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 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 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0-25 16:4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将 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 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修订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届董事会将由 5 名非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组成。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十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