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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旅游(60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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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旅游(600749) - 西藏旅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9:49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 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 使用 ...
西藏旅游(600749) - 西藏旅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9:49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公司对 外 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 保证、抵押或质押行为等形式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第三条 公司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公司应当拒 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担保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擅 自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 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执行,子公司应在其董 ...
西藏旅游(600749) - 西藏旅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9:49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概念、原则及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通过规范、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 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信 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信息披露的内 ...
西藏旅游(600749) - 西藏旅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9:49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 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 ...
西藏旅游(600749) - 西藏旅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9:49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 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管理规定》)、《公司章程》《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管理规定》等相关业务规 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 ...
西藏旅游(600749) - 西藏旅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9:49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和关联 关系的规定,保证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 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 外的法人(或者其他 ...
西藏旅游(600749) - 西藏旅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9:49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 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维 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 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根据本制度报经公司审批,未 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通 过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委托理财 的行为,以保本固定收益和保本浮动收益型委托理财产品为主,原则上不得投 资非保本类理财产品。 第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计划周期不得超过一年。理财项目期限应与资金计划 相匹配,一般可分为 1 周、2 周、1 个月、3 个月、6 个月等,或根据理财产品 周期安排的其他合理期限。 第五条 公司的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 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 ...
西藏旅游(600749) - 西藏旅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9:49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 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信息申报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
西藏旅游(600749) - 西藏旅游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委员会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9:49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1 / 16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公 司董事长担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 ...
西藏旅游(600749) - 西藏旅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9:49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西藏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行为 规范。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其作出的声明及承诺,同时应当遵守本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位、职权和内幕信息谋取私利。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 得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返佣等据为己有,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