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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星股份: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稿)
2024-04-26 20:04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 第一章 | 总 | 则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 | 股 东 |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 | 9 | | 第三节 | | | 股东大会召集 10 | | 第四节 | | |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11 | | 第五节 |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 |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15 | | 第五章 | | 董 事 会 | 20 | | 第一节 | | 董 事 | 20 | | 第二节 | | 董 事 会 | 22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28 | | 第四节 | | 董事会秘书 | 31 | | 第六章 |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 监 事 ...
庚星股份:庚星股份2023年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
2024-04-26 20:04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 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 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 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三)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四)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五)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六)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
庚星股份(600753)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20:04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8,158.08万元,同比增长209.09%[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27.93万元[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9.59万元,同比下降119.97%[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总资产为39,804.89万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3.56%[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1,762.15万元,较上年度末下降7.65%[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成本为18,113.22万元,同比增长215.39%[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费用为614.45万元,同比增长1025.62%[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管理费用为1,163.65万元,同比增长89.26%[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费用为90.08万元[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49.25万元,同比增长256.32%[8]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8.16亿元[15] - 2024年第一季度净亏损为1.93亿元[15,16,17] - 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总计为39.80亿元[15] - 2024年第一季度负债总计为18.04亿元[15,16]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1.76亿元[15,16] - 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0[17]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费用为6.14亿元[17] - 2024年第一季度管理费用为1.16亿元[17] - 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费用为0.90亿元[17] - 2024年第一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0.49亿元[17]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49,585,736.65元,较2023年同期增加186,823,001.11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34,903,905.81元,较2023年同期增加223,539,224.40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1,852,701.87元,较2023年同期增加7,987,091.23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3,199,658.44元,较2023年同期增加2,189,398.12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95,949.76元,较2023年同期减少46,835,124.11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6,066,089.74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49,000.00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66,848.46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613,146.80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6,493,034.76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2,040,892.71元[21] 公司治理 -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原控股股东中庚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1][12] - 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12]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警示函,因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2] - 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2,626户[10] - 报告期末公司前10大股东中,浙江海歆能源持股24.10%,为第一大股东[10] - 报告期末公司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浙江海歆能源持有55,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10] 存货 -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为2,029,623.19元,较期初下降92.55%[14]
庚星股份:庚星股份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04-26 20:04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内控审计 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内控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根 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 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内控 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该说明客观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报告、内控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出具 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 ...
庚星股份:庚星股份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20:04
公司代码:600753 公司简称:庚星股份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
庚星股份:庚星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20:04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4-025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庚星股份:庚星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封松林
2024-04-26 20:04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封松林) 2023 年,作为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 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 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地维护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封松林,男,1964 年 4 月,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得 半导体物理系学士学位,并在巴黎第七大学获得硕士及博士学位,曾任中科院半 导体所副研究员、研究员、副所长,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研究员、副所长、所长, 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院长、研究员。现任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研究 ...
庚星股份:庚星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20:04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中强调 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21-2022 年度存在被大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情形,具体情况为 2021 年度控股股东中庚集团关联方中庚汇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直接从福建集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拆出款项,导致福建集采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偿还庚星股份公司的应收货款;2021 年度控股股东中庚集团 直接从福建铁润实业有限公司拆出款项,导致福建铁润实业有限公司未能按合同 约定与庚星股份公司开展钢材采购业务。上述情形报告期内已全部收回款项,并已 收取资金占用利息 55.94 万元,剩余资金占用利息 304.86 万元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收取。因前述款项收回而转回的信用减值损失 1,454.53 万元,已确认为本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和带强调 ...
庚星股份: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稿)
2024-04-26 20:0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庚星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讨论公司 运营情况与重大事项,以在董事会中更好地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的作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
庚星股份:庚星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20:04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中审众 环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做专项 说明如下: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一)《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本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伟中)及陕 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伟天)的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存在大额逾 期现象,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宁夏伟中和陕西伟天款项合计 18,649.75 万元。公司对上 述应收账款预期信用风险评估后按账龄风险组合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 186.50 万元, 中审众环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评估、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是 否合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督促宁夏伟中及陕西伟天腾达按合同约定回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