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6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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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神马股份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修订)
2024-01-30 18:1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年修订) 为完善和健全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 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 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并综 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 境和股东的要求意愿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 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股利分配计划制定原 ...
神马股份: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1-30 18:1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神马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河 1 南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 ...
神马股份: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2024-01-30 18:1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O 二四年一月 1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3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和法律顾问制度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四节 法律顾问制度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神马股份: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1-30 18:14
董事会议事规则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2024 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神马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 会负责。董事会由 9 人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公司董 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上市方案; 1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10%的风险投资、资 ...
神马股份: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30 18:1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1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 事: (一)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 ...
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1-30 18:1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 3.6935 亿元 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 3.6935 亿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 724,738.57 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尼龙 化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氢 化学公司")为满足其 15 万吨高品质己二胺项目建设融资需求,拟在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 3.6935 亿元人民币,贷款 1 期限:7 年(含宽限期 2 年)。 为确保氢化学公司及时获得贷款 ...
神马股份: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1-30 18: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
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1-30 18:14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融资租赁公 司")拟同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合计开展 12,000 万元融资租赁投放业务。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持有本公司60.75%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为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控股子公司、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 学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 ...
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1-30 18:14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2024年1 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 修改: 一、原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 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说明理由并公告。 现修改为: 第四十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董事会 ...
神马股份: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2024-01-30 18:1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 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协议内容 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 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三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关 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关 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或通过垄断采 购和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 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