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6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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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传媒(600825)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4 23:03
利润分配 - 2024年拟以总股本1,044,887,8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2元,合计派12,538,654.20元[6] 审计相关 -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报酬250万元[8] - 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9] 坏账处理 - 本次坏账核销30,439.44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0,439.44元[18] 会议情况 - 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 - 多项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2][6][7][9][16] 报告情况 - 《2024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3][11][12][13][14][17][20][21][22] - 2024年度ESG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获董事会通过[23][25]
新华传媒(600825)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5-04-24 23:02
业绩总结 - 2024年末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98,153,616.77元[4] -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458,216.87元,上年度36,183,736.23元,上上年度8,780,239.93元[7] 利润分配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元[3] - 2024年末总股本1,044,887,85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2,538,654.20元[4] -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30.99%[4] - 上年度现金分红13,583,542.05元,上上年度为0元[7]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26,122,196.25元[7] - 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28,474,064.34元[7] 方案审议 - 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8票同意、监事会3票同意通过利润分配方案[7]
新华传媒(600825)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
2025-04-24 23:00
审计相关 - 审计公司对新华传媒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2]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23日出具审计报告[7] 责任划分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是董事会责任[3] - 审计公司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4] 审计结论 - 新华传媒于2024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6]
新华传媒(600825)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2024年度)
2025-04-24 23:00
业绩相关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43,225.0万元,上一年度为30,504.87万元[9] 审计报告 - 立信对新华传媒2024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 认为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合规[6] 报告信息 - 报告于2025年4月23日出具,仅供披露2024年报用[8][7]
新华传媒(600825) -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4年度)
2025-04-24 23:00
业绩总结 - 教材、课外读物发行汇总销售收入62027.54万元,占合并主营业务收入比例48.73%[6] -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计38.67亿元,较上年末下降4.75%[14] - 营业总收入本期1432250091.31元,同比增长约9.75%[24] - 净利润本期40500964.43元,同比增长约11.87%[24]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0.04元/股,同比增长约33.33%[24] 用户数据 - 无相关内容 未来展望 - 公司自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47]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无相关内容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无相关内容 其他新策略 -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无影响[153][154][155][158] -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未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156][157]
新华传媒(60082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华刚)
2025-04-24 22:29
会议召开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4][5] - 报告期内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7] 人员履职情况 - 袁华刚出席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2次[4][5] - 袁华刚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出席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出席0次会议[6] - 袁华刚走访调研旗下书店并提建议,完成专题课程学习[9] 公司合规情况 - 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合法、定价公允,表决程序合法[11][12] - 未发现违规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3] 公司制度建设 - 持续改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补充完善内控制度[20] - 完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其他事项 - 第十届董事会制定的高管薪酬标准合理,同意年度考核方案[15] - 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各项审计任务[16]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章程规定[17] - 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21] - 独立董事依法履职,促进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22]
新华传媒(600825)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29
舆情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3]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5][6] - 一般舆情由工作小组成员灵活处置[12] - 重大舆情由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控制传播范围[12] 舆情管理措施 - 成立舆情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7] - 从媒体关系、内部信息等方面防范舆情[16] 奖惩与保密 - 对表现突出者表彰奖励,失职者追究责任[18] - 相关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违规追责[20][2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新华传媒(60082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钧明)
2025-04-24 22:29
会议与治理 - 报告期内召开8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周钧明全出席[4][5] - 周钧明在审计等委员会有相应出席次数[6] - 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7] 关联交易与资金 - 关联交易协议合法,定价公允[12] - 无违规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 薪酬与审计 - 高管薪酬标准合理,同意考核方案[15]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完成审计任务[16] 利润分配与承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规[17] - 公司及主体严格履行承诺[18] 信息披露与内控 - 信息披露规范,无重大差错和监管处罚[19] - 改进内控,完成有效性评价报告[20]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21] - 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21]
新华传媒(60082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翊樑)
2025-04-24 22:29
公司治理 - 报告期内召开8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4][5] - 钱翊樑出席董事会8次、通讯参加7次,出席股东大会2次[4][5] - 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7] 合规情况 - 关联交易协议合法、定价公允,表决程序合法[11][12] - 未发现违规担保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3]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14] 制度评价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合理,同意年度考核方案[15] - 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完成审计任务[16]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章程规定[17] 信息与内控 -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规范,无重大差错和遗漏[20] - 持续改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21] - 完成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21] 委员会运作 - 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22] - 独立董事依法履职,促进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23]
新华传媒(600825)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2:29
股份与股本 - 公司1993年9月29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1994年2月4日部分上市,8月30日员工持股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488785亿元[3]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5000万股,发起人持股占60%[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4488785亿股,均为普通股[9]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因奖励职工收购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5%,1年内转让给职工[13]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5][16]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19]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1]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5]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案[31]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4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1]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54] - 董事会对外投资等权限以公司净资产30%为限[5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57] 总裁与秘书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每届任期3年[61] -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等事宜[63]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1人[68]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6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69]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78]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78] - 无重大投资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30%[81] 其他事项 - 公司合并等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91][9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95]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