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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传媒: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翊樑)
2024-03-28 16:08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全出席[4][5]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多次[6] - 2023年独立董事完成上交所后续培训[7] 合规运营 - 关联交易正常合法,无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9][10] - 董监高任职及聘任程序合规[12] 薪酬审计 - 高管薪酬标准合理,同意考核方案[13] - 审计机构能完成审计任务[14] 信息披露 - 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合规[15] - 信息披露规范无差错处罚[17] 内部控制 - 完成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19] 资金管理 - 2023年用闲置资金投理财产品增收益[20] 未来展望 - 2024年加强沟通提专业决策能力[21]
新华传媒: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3-28 16:08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资产40.5959248125亿元、负债15.9444618399亿元、净资产24.6495488001亿元[10] - 2022年末资产39.6637338733亿元、负债14.6710183670亿元、净资产24.9909853326亿元[10] - 2023年经营现金流净额1.8712796103亿元,2022年为2.4383459074亿元[11] 理财计划 - 拟委托理财不超7亿,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12个月[3] - 已付4.9亿买理财,占23年末货币资金40.06%[11] - 投向一年以内银行短期理财,不投高风险产品[7] 风控措施 - 购买前评估筛选,财务部跟踪风险[7] - 按三分离原则建立审批执行程序[7] - 独立董事等可监督检查,必要时聘请审计[7]
新华传媒: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3-28 16:08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4月9日上午10:00 - 11: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2][5]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2][5] - 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2][5] 投资者参与 - 2024年3月29日至4月8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5] - 2024年4月9日上午10:00 - 11:00可在线参与[5] 其他信息 - 参加人员有董事、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航等[5] - 联系人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6] - 联系电话021 - 60376284[6] - 联系邮箱xhcmpublic@xhmedia.com[2][5][6] - 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7]
新华传媒: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28 16:08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末,公司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2] - 截至2023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2] 业绩数据 - 2023年公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3]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3] 风险保障 - 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6] 审计沟通 - 2024年1月4日,审计委员会进行审前沟通[5] - 2024年3月15日,审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沟通[6] 报告审议 - 2024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6]
新华传媒: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钧明)
2024-03-28 16:08
人事相关 - 2023年9月13日有人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 - 公司董事会换届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程序合规[10] 会议与培训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大会[4] - 独立董事参加各委员会会议无缺席情况[6] - 2023年12月完成独立董事后续培训[7] 公司规范 - 公司规范信息披露,无重大差错,未受处罚[14] - 完成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及报告[15]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16] 薪酬与承诺 - 第十届董事会制定的高管薪酬标准合理,同意考核方案[11] - 公司及相关主体严格履行承诺事项[12]
新华传媒: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8 16:08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上海新 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
新华传媒:关于汇添富基金产品部分本金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28 16:08
资管计划 - 2021年出资2亿认购汇添富1号,2024年4月5日到期[4] - 拟不超1亿本金展期2年,其余收回[4] - 补充协议将存续期由3年展为5年[9] 资管规定 - 投资债券比例超净资产50%时,总资产不得超120%[9] - 业绩报酬提取频率不超每6个月一次[11] - 产品设0.95和0.9回撤止损警戒线[12] 资金提取 - 一次性提取≤1000万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13] - >1000万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13] 交易情况 - 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未达规定,本次无需股东大会审议[4]
新华传媒: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8 16:0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被提名[12] - 会计专业人士任独立董事需有相关经验[13] 提名与任期 - 特定主体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7] - 被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等,公司应60日内补选[17][18]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工作要求 - 专门会议通知原则上提前三日通知[24]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意见披露与报告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2]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33] - 独立意见需签字确认并报告董事会,与公司相关公告同时披露[27] - 特定情形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7]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并配合考察[30] - 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按程序采用其他方式[32] 职权保障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无法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2]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9]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也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6]
新华传媒:关于2024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28 16:08
关联交易金额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5200万元,实际4065.81万元[7]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5100万元[9] - 2023年房产租赁预计2500万元,实际2090.44万元,占比52.39%[7] - 2024年房产租赁预计2500万元[9] 集团财务数据 - 2022年末上海报业集团总资产3217230.63万元等多项数据[10] - 2022年末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总资产1185144.39万元等多项数据[12] 公司财务数据 - 2022年末总资产129442.29万元等多项数据[13] - 2023年末总资产14305.54万元等多项数据[14] 其他 - 《关于2024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4] - 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持股情况[14] - 公司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和协议价,按原则进行无不利影响[16][19] -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原因[17]
新华传媒: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8 16:08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新华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周钧明先生、钱翊樑先 生和袁华刚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钧明先生、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