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6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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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股份_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3-09-19 18:14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邮编:200041 23-25thFloor,GardenSquare,No.968WestBeijingRoad,Shanghai200041,China 电话/Tel:+862152341668 传真/Fax:+862152433320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 9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 下简称"《编报规则第 12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
龙建股份_会计师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09-19 18:14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637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36 号"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 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申报会计师")作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计机构,本 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落实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核查、讨论, 现就落实函回复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龙建 ...
龙建股份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3-09-19 18:14
股票简称:龙建股份 股票代码:600853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36 号"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 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建股份"、"发行人"或"公司")会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银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和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 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落实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核查、讨论,现 就落实函回复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
龙建股份_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09-19 18:1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5407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所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题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09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龙建股份"、"发行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会计师"、"中审亚太")会同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现 回复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现就本次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书面回复如下,请予审核。以下回复中所用 简称或名称,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使用 ...
龙建股份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09-19 18:14
股票简称:龙建股份 股票代码:600853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09 号《关 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 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银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龙建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人,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 "国浩律所"、"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 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 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 ...
龙建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3-09-13 17:1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邮编:200041 23-25thFloor,GardenSquare,No.968WestBeijingRoad,Shanghai200041,China 电话/Tel:+862152341668 传真/Fax:+862152433320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 9 月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致: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引言 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上市公司"或"龙建股份")签署的专 项法律服务合同,指派刘维律师、林祯律师担任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 项法律顾问。 本所 ...
龙建股份: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3年半年报数据更新)
2023-09-13 17:18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5407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所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题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09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龙建股份"、"发行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会计师"、"中审亚太")会同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 ...
龙建股份: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3年半年报数据更新)
2023-09-13 17:18
股票简称:龙建股份 股票代码:600853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09 号《关 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 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银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龙建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人,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 "国浩律所"、"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 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 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 ...
龙建股份: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2023年半年报数据更新)
2023-09-13 17:18
股票简称:龙建股份 股票代码:60085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LONGJIAN ROAD&BRIDGE CO.,LTD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6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三年九月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 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 ...
龙建股份: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09-13 17:17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三年九月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龙建股份")的委 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做出如下承诺: 保荐机构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遵照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 原则,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 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保荐书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