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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股份(6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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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点|国家发改委将举行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
经济观察网· 2025-12-26 09:33
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新闻发布会 - 国家发改委将于12月26日上午10时30分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关工作 [2]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 -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于12月26日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为民服务八件实事有关情况 [3] 限售股解禁 - 12月26日共有12家公司限售股解禁,合计解禁量104.62亿股,合计解禁市值220.42亿元 [3] - 从解禁量看,海航控股、汉马科技、海南海药解禁量居前,分别为99.73亿股、2.35亿股、1.31亿股 [3] - 从解禁市值看,海航控股、汉马科技、山外山解禁市值居前,分别为175.52亿元、14.36亿元、12.93亿元 [3] 股票回购进展 - 12月26日,16家公司共发布17个股票回购相关进展 [3] - 其中5家公司首次披露股票回购预案,2家公司回购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2家公司披露实施进展,7家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3] - 首次披露回购预案中,友发集团、曙光股份、锦泓集团预案金额最高,分别拟回购不超126.0万元、62.59万元、43.59万元 [4] -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预案中,宋城演艺、龙建股份回购金额最高,分别拟回购不超2.0亿元、44.48万元 [4] 定向增发进展 - 12月26日,A股共5家公司发布定增相关公告 [5] - 其中1家公司披露股票定增预案,3家定增预案获股东大会通过,1家定增预案获交易所通过 [6] 股权登记与分红派息 - 12月26日,8只A股进行股权登记,其中5股拟派息 [6] - 分红派息方面,中信出版、燕京啤酒、龙源电力分红力度最大,每10股分别派息1.60元、1.00元、1.00元 [6] 宏观经济数据发布 - 日本11月失业率等数据将于12月26日公布 [6]
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25 21:19
公司治理动态 - 龙建股份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龙建股份(600853.SH):中标6.12亿元工程项目
格隆汇APP· 2025-12-25 20:57
项目中标 - 龙建股份与广西公司、广西润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贵港市覃塘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糖料蔗生态种养循环产业园(种植部分)EPC总承包项目 [1] - 项目中标价为6.12亿元人民币 [1] 项目工程概况 - 项目将在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以实现糖料蔗种植用地集中连片并达到双高基地要求 [1] - 项目整治土地总面积约为8.3万亩 [1] - 项目将按现代智慧农业技术打造8.3万亩双高基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精准农业系统、智能化灌溉系统、化粪处理一体化设施等 [1] 项目对公司影响 - 本项目公司及广西公司承担的施工任务金额约占龙建股份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27% [1]
龙建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25 20:46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25日,龙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编辑 楚丽君) ...
龙建股份(600853.SH):联合体中标6.12亿元工程项目
智通财经网· 2025-12-25 19:59
公司中标新项目 - 龙建股份与全资子公司广西公司及广西润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贵港市覃塘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糖料蔗生态种养循环产业园(种植部分)EPC总承包项目 [1] - 项目中标价为6.12亿元 [1] 项目对公司收入影响 - 该项目中,公司及广西公司承担的施工任务金额约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27% [1]
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12-25 19:33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5-10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的 4 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离职、3 名激励对象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 ...
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25 19:32
第一条 为规范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龙建路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 订,形成本制度。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或者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信息发布渠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 证券监管机构要求 ...
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25 19:32
减持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7] - 离婚分割股份后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25%[12]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情形不得减持[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多个时间节点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账户所有人身份信息[10] - 减持计划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等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6]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检查与监管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20] - 上交所可对违规减持采取监管或纪律处分[15] - 董高人员“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6] - 特定情形中国证监会可处罚或禁入[16] 其他规定 - 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15] - 同意上交所公布持股变动并担责[15] - 制度冲突以法律规定为准[19]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批准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废止[19] - 减持计划需备案含时间、方式、数量等[21]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7]
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12-25 19:3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龙建 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 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 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 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 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 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
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25 19:3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工作 中的作用,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龙建路桥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 行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履行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 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至公司该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 之前,公司管理层应通过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 可根据实际情况及独立董事要求安排独立董事到相关权属子公司 对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与评估。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 1 - 第四条 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