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60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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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16:1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重大资产及股份变动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需立即披露[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立即披露[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28] 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和披露[13][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异常需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3] 招股与上市公告 - 招股说明书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上市公告书需经审核同意后公告[5] - 编制招股、上市公告书引用专业意见内容应一致[5] 新股发行披露 - 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6] 公司变更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9]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时点包括董事会决议等[20] - 重大事件难保密需提前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20] 信息披露程序 - 各部门和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向董事会秘书预报[22] - 临时报告经起草、审阅等程序后发布[23] 信息沟通与配合 - 公司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8]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方应配合披露[41]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通知、允许陈述意见并说明原因[31] 文件存档 - 公司应将会议及披露文件分类专卷存档保管[31] 失职处理 - 工作人员失职致披露受罚,公司可处分并备案处理结果[38] 暂缓与豁免披露 - 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40] - 涉国家、商业秘密可依法暂缓或豁免披露[40][41]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42] - 登记暂缓、豁免披露事项,涉商业秘密还需登记其他事项[43]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43] 关联方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4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6] 其他 - 公司按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4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47] - 制度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47]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16:16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4] - 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5] 董事会秘书解聘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6] 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与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7] 董事会秘书培训 - 应参加不少于36课时资格培训[16]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6] - 被通报批评等应参加最近一期后续培训[16] 董事会秘书性质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公司设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管理[2]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2]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7 16: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7][8][9]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7][8][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股东[1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7]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六种交易情况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 - 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31] - 四种财务资助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32] 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35] - 董事会可提名推荐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35]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5] - 与会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37] - 参加股东会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为有效投票表决权总数[37] - 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为该股东本次表决累积表决票数[38] - 股东对候选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投票以该议案组最大表决权数为限[40] - 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当选需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且候选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人数[41]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应另行召开股东会选举[41] - 董事会换届选举中,当选董事人数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41][42] 其他事项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4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6]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6]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9]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9]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16: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补选及解职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相关会议制作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23]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5][26]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8]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9] - 会议通知按时提供资料,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29]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视频、电话等方式[30]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0]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0]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0]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制订、审议并披露[30]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取得其他利益[3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7 16:16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五名董事组成[2][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独立董事占比不符规定,60日内补选[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1] - 决议须与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证券部保存,至少十年[12] -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 权限归属 - 工作细则解释及修订权归董事会[14]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16:16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7] - 除董事长、总裁外其他董高无法正常履职超3个月属重大风险[8] 重大变更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属重大变更[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变更[10] 股东提议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议利润分配等[11] 报告时间与要求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需审批等时点及时报告,最晚次一自然日下午13时前[15] - 重要会议事项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报告决议及记录等[16]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报告[24] 需报告交易事项 - 重大交易事项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7] - 日常交易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8]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20]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20] 其他需报告事项 - 政府补贴对损益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22] - 重大诉讼单笔或连续12个月累计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22]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23] 档案管理与责任 - 证券部收到重大事项报告通知应建立档案并保存不低于10年[27] - 若因相关情形致公司信息披露问题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8]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16:1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6]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债券影响事项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价格[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价格[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价格[7] 信息管理要求 - 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由知情人确认[9] - 重大事项发生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3] - 报送档案至少包括公司及其董高监等人员[13] 流程与责任 - 发生重大事项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15] - 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5]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情况至吉林监管局[21]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 - 对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并追究违规责任[20][21]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生效后实施[23]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7 16: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各1人,独立董事3人,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1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董事会成员应有1名职工代表[6]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1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至少一项条件,如具注册会计师资格等[12] 董事解任 - 股东会决议解任,作出之日生效,无正当理由任期内解任,董事可索赔[13]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2]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2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22] 会议召开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3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32]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前5日,紧急可随时通知[32] 会议相关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可联名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6]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7] - 董事会秘书会后两工作日将决议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39] 规则相关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2] - 本规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50]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7 16: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4年6月17日获批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58542829亿元人民币,已发行股份数为19.58542829股,均为普通股[7][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34]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3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4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0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3]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5]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172] - 分红方案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1/2以上表决权通过[174]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4]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其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1][18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1][192]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16:16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 - 遵循五项原则,目的包括树立形象等[3][4]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信息,渠道包括公告等[7][8]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证券部负责具体工作[10][11]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