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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600881)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10-29 21:15
业绩数据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底总资产4.14亿元,总负债2.65亿元,净资产1.50亿元,营收1015.79万元,净利润 - 2801.26万元[16]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9月底总资产4.14亿元,总负债2.78亿元,净资产1.36亿元,1 - 9月营收786.74万元,净利润 - 1393.08万元[16] 财务决策 - 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90万元(含税),较上一期下降100.2万元[1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以1.36亿元受让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1亿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1.1亿元[17] 其他事项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借款和综合授信担保,对外担保金额累计147.66亿元,占2024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31.00%[21] - 多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5年召开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5][7][9][12][13][16][22]
亚泰集团(600881)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9 20: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5月注册登记,1995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32150988亿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为323,215.098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股份[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8] 公司资本变动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程序办理[13][14]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1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3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控股股东控股比例达30%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应推行累积投票制[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4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8]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总价较经审计账面净值溢价达或超20%,需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有一名职工董事[76]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对外投资等事项,超5%报股东会批准[78][79] - 对外担保需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且对方需提供有实际承担能力的反担保[7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产生和罢免[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下,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80]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两日前发出[82] - 董事会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4]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6]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7]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7]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8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9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董事会应在60日内召开股东会改选[90][92]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88] - 选举独立董事时,对交易所提出异议的候选人,公司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89]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1] 其他职位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10名[102] -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2]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2] -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94] - 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需向股东会报告并向社会披露和备案[96] 利润分配 - 公司提取当年税后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2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2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2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21]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2]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详细披露原因等事项[124] - 利润分配方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同意人数超全体独立董事的1/2[126] -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6]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报酬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委任填补空缺的报酬由董事会确定并报股东会批准[130,131] - 公司解聘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提前十五天通知事务所[131]
亚泰集团(600881)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9 20:41
累积投票制细则 -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 - 适用于选举和更换两个或以上董事的情况[3]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均采用累积投票制[4] - 投票时所投表决权数不超实际拥有数,选票有效[5] - 董事候选人按获得表决权数多少确定是否当选[7]
亚泰集团(600881)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20:4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5] 股东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与审议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4] 提议反馈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7]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请求时,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通知[8] 投票时间与制度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控股股东控股比例达30%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应推行累积投票制[19]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会议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2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决议撤销与违规处理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3]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召开股东会,上交所可对公司挂牌交易的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5]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公司或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25]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反规定不切实履行职责,情节严重或不予改正的,中国证监会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25] 规则实施与修订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7]
亚泰集团(600881)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20:4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八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会议[6]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发出[8]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1]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信息[13] - 审议关联交易等情形下委托出席有限制[15]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意向分三种[20]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1] - 提案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22]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不足三人交股东会[23][24] 其他规则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5]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26]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议延期[28]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29] - 会议记录包含多方面内容[30]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6]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7]
亚泰集团: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9 20:35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2025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 - 公司当前股价为1.9元,市值为61亿元 [1] 公司业务结构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建材行业,占比45.0% [1] - 医药行业是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占比24.9% [1] - 房地产业务收入占比为10.81% [1] - 其他行业和商贸业收入占比分别为8.13%和4.56% [1]
亚泰集团: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9.52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9 20:35
公司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为47.83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72%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9.52亿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29元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约为61亿元 [2] 行业市场动态 - A股市场突破4000点,结束了长达十年的沉寂期 [2] - 科技板块成为市场主线,并正在重塑市场格局 [2] - 市场开启以“慢牛”为特征的新格局 [2]
亚泰集团(600881)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20:2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7.46亿元,同比下降24.43%[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47.83亿元,同比下降8.72%[4]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47.83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52.40亿元下降8.7%[2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亿元,但同比亏损收窄64.55%[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2亿元,但同比亏损收窄26.27%[4]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增至102.87亿元[21][2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12.91亿元亏损收窄26.3%[23] - 净利润为-12.1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15.92亿元亏损收窄23.4%[2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9元/股,较上年同期-0.40元改善27.5%[23] - 本报告期利润总额为-2.15亿元,但同比亏损收窄55.60%,主要因财务费用减少及投资收益增加[4][8]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65.27亿元,高于营业总收入,导致营业利润亏损12.02亿元[22] 成本和费用 - 研发费用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1.10亿元下降至2025年同期的0.91亿元,降幅17.3%[22] - 财务费用为13.56亿元,其中利息费用为13.34亿元,是主要的费用支出[22]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7.2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5.76亿元增长24.9%[24]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61.05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88.4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61.05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8544.32万元改善108.9%[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63.23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1.07亿元下降12.2%[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1.07亿元净流出扩大26.2%[2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6.4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55.49亿元增长1.7%[2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4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1.24亿元增长98.1%[2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401.6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396.09亿元增长1.4%[25] - 货币资金从2024年末的7.39亿元增加至2025年9月30日的8.58亿元,增长16.0%[19] 资产和债务状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422.63亿元,较上年度末微增0.06%[5] - 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22.63亿元,较2024年末的422.40亿元基本持平,微增0.06%[19][20][21] - 短期借款为251.46亿元,占总负债的62.5%,是公司主要的债务构成[20][21] - 长期借款从2024年末的15.15亿元大幅增加至2025年9月30日的50.82亿元,增长235.4%[21] 投资收益和其他收益 - 投资收益为4.93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3.20亿元增长54.0%[22]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352.10万元[7] 资产处置计划 - 公司计划公开挂牌转让吉林银行股份合计3亿股,挂牌底价不低于12.57亿元[12] - 公司以不低于2,393.08万元人民币价格转让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100%股权[12] - 公司计划公开挂牌转让亚泰生物5,980万股股份,挂牌底价不低于3,210.42万元人民币[13] 子公司和关联公司表现 - 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净资产为1.07亿元,净利润亏损3,647.2万元[15] - 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净资产为8,921.1万元,净利润亏损1,821.8万元[15] - 吉林亚泰供应链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与总负债均为300万元,净资产为0元[13] - 吉林亚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开展经营业务[14]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20,664户[10] -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295,088,61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未明确[11] -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1,008,3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未明确[11]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29,362,13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总股本0.91%[11] 所有者权益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96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9.00%[5]
亚泰集团:第三季度归母净亏损1.29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0-29 20:24
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为17.46亿元,同比下降24.4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29亿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 [1] 2025年前三季度累计财务表现 - 累计营业收入为47.83亿元,同比下降8.72% [1] - 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9.52亿元 [1] - 累计基本每股收益为-0.29元 [1]
亚泰集团(600881)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2025-10-29 20:2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第十三届监事会成员职务自然免除[2]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4] - 董事长辞任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股份转让与收益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控股股东控股比例达30%以上时,董事选举需考虑中小股东利益,股东大会应推行累积投票制[10]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董事相关规定 - 因特定犯罪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19] -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设一名职工董事[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3]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由九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28]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在召开前十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30]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30]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1] - 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应听取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31] -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其他规定 - 最近三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24]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应超二分之一并担任召集人[26] -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