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轮胎(60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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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轮胎(601058) - 赛轮轮胎重大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9:17
重大交易管理制度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交易决策的 科学、规范和正确,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六条 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的,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
赛轮轮胎(601058) - 赛轮轮胎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3 19:17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 ...
赛轮轮胎(601058) - 赛轮轮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9:17
董事任期与补选 -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可连选连任[6] - 董事辞职公司两日内披露,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履职与离职规定 - 特定情形下董高应停职或公司三十日内解除职务[5] - 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5] - 董高离职五日内办妥移交手续[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异议与复核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十五日内可申请复核[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信息申报 - 董高离职两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赛轮轮胎(601058) - 赛轮轮胎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3 19:17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日常事务管理机构 公司资本运营中心为董事会日常事务管理机构,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资本运营中心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 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资本运营中心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
赛轮轮胎(601058) - 赛轮轮胎理财产品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9:17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理财产 品的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及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理财产品管理",是指在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 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 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交易资金的使用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第四条 公司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 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 ...
赛轮轮胎(601058) - 赛轮轮胎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3 19:17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 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 ...
赛轮轮胎(601058) - 赛轮轮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9:17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情况 - 募投项目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公司拟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17]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2]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4] 超募与节余资金处理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16]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人同意[16]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4]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6]
赛轮轮胎(601058) - 赛轮轮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9:17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 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 ...
赛轮轮胎:公司拟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范围内进行投资理财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3 19:16
公司财务决策 - 赛轮轮胎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 - 公司计划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进行投资理财 [1] - 投资范围限定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产品 [1] - 该投资理财计划的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1] - 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且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预计额度 [1]
赛轮轮胎(601058) - 赛轮轮胎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2-03 19:15
董事会换届 -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12月30日任期届满[1] - 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1] - 拟提名6名董事候选人[1] - 选举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股份持有 - 袁仲雪直接持股224,690,895股[6] - 刘燕华直接持股9,500,000股[7] - 于培友直接持股50,000股[11] 独立董事资格 - 候选人培训、审核、兼任及连任符合要求[3] 新任期 - 新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