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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股份(6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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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股份: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骆驼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18 18:11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 0100576号 目 曼 起始页码 专项审核报告 汇总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 1 e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 0100576 号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骆驼股份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 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骆驼股份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 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骆驼股份")2023年12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 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3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 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
骆驼股份:骆驼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8 18:1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 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 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6)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 ...
骆驼股份(60131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8 18:11
财务业绩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2,389,633.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70,424,813.23元[4] - 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4] - 公司总股本为1,173,146,118股,拟派发现金红利316,749,451.8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34%[4] - 公司营业收入2023年达到140.7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7%[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79%[13] - 公司净资产达到92.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0%[13]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49元,同比增长22.50%[13] - 公司稀释每股收益为0.49元,同比增长22.50%[13] -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28%,较上年增加0.91个百分点[13]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2.95亿人民币,净利润为1.64亿人民币[14]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净利润较第三季度增长了42.13%[14]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07,885.24亿元,同比增长4.87%[18] -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38.96亿元,同比增长21.79%[18] 市场表现 - 公司2023年汽车低压铅酸电池销量同比增长27.87%[18] - 公司2023年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池销量同比增长近45%[18] - 公司2023年国内主机配套市场销量同比增长约2.13%[18] - 公司2023年国内维护替换市场销量同比增长11.7%[20] - 公司2023年海外市场销量同比增长约7.7%[21] 研发与产品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为53,021.74万元,同比增长0.33%,占营业收入的3.77%[23] - 公司完成了多款汽车低压锂电池产品的研发和迭代升级,推出了新产品并在市场上取得成功[25] - 公司汽车低压锂电类产品销量同比增长27.87%[26] 环保与可持续发展 - 公司已编制和发布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骆驼股份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169] - 公司高度重视ESG工作,积极开展ESG管理体系建设,将ESG理念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169] 风险管理 - 公司应对宏观经济风险,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加强风险管理措施[92] - 公司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断完善双循环产业链建设,提前锁定材料合同[92] - 公司应对环保风险,严格遵守环保政策监管规定,加大环保投入[92] - 公司应对市场竞争风险,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清洁能源服务商,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93] - 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密切关注全球市场动态和外汇市场走势,控制汇率波动风险[93] 公司治理 - 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7项,所有上会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9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等[99] - 公司审议内容涉及补选董事、重大投资项目、利润分配、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98]
骆驼股份:骆驼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拟修订)
2024-04-18 18:11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
骆驼股份:骆驼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04-18 18:1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黄德汉 黄云辉 沈烈 2024 年 4 月 15 日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骆驼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根据《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一)的议 案》、《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二)的议案》、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三)的议案》,因 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区分交易对方、交易类型等对 2024 年度与戴瑞米克襄阳电 池隔膜有限公司、襄阳宇清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浩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的日常关联交易分别进行了预计。 经认真审核上述日 ...
骆驼股份:骆驼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德汉)
2024-04-18 18:11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4次股东大会和7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出席并投赞成票[3] - 2023年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5] - 2023年4月19日和5月26日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中审众环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4] - 2023年12月20日会议同意推荐孙洁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8][19] 利润分配 - 以2022年度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73,146,1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13] 合规情况 - 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关联交易遵循原则,未损害股东利益[11] - 报告期内未发现违规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12]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运作合法合规,议案符合发展需要[3]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违反承诺[15] - 公司信息披露无虚假记载等问题[16] - 公司内控体系完善且运作良好[17]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参加培训提升能力[9][20] - 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辞职,待选出新独立董事后离职[20]
骆驼股份:骆驼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8 18:11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0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 厦 17-18 层。 (4)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5)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6)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 1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 ...
骆驼股份:骆驼股份关于2024年度与戴瑞米克襄阳电池隔膜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4-04-18 18:11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预计与戴瑞米克交易28,564.00万元,含采购27,990.00万元、物流等服务574.00万元[6] - 上年预计采购24,700.00万元,实际23,521.45万元;预计劳务559.00万元,实际527.49万元[10] 戴瑞米克数据 - 注册资本1,513.90万美元,公司持股35%,出资529.865万美元[7][9] - 2023年底总资产32,945.20万元,净资产29,554.96万元,营收23,688.17万元,净利润3,614.84万元[9] 合作协议 - 《长期供应合同》初始十年,自动延三年,逾期月利率1%[12] - 《货物运输合同》2023.5.1 - 2024.4.30,月度结算[15][17] - 《仓储租赁协议书》租5000平米,2023.6.1起,28元/月×平米,月结算[18] 交易审议与评价 - 关联交易4月17日董事会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3] - 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必要、合理,定价公允,程序合规[3] 交易影响 - 采购隔板保质量和供应稳定,物流服务便运输[20] - 交易对经营等无不良影响,不损股东利益[20] - 公司业务和利润不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形成依赖[21]
骆驼股份:骆驼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8 18:11
业绩总结 - 2023年中审众环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2] - 2023年度中审众环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2] 人员数据 - 2023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2] 审计相关 - 2023年续聘中审众环为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3] - 2024年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完成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行为规范,报告客观及时[7]
骆驼股份:骆驼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余宏)
2024-04-18 18:1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余宏,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担任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 ...